《医学伦理学》教案课后反思4篇

时间:2024-01-08 11: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医学伦理学》教案课后反思第一章绪论第二节道德与伦理学1、道德的概念:道德是指人类独有的一种生活方式,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形成并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以善恶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学伦理学》教案课后反思4篇,供大家参考。

《医学伦理学》教案课后反思4篇

《医学伦理学》教案课后反思篇1

第一章绪论 第二节 道德与伦理学

1、道德的概念:道德是指人类独有的一种生活方式,是人们在社会生活实

践中形成并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以善恶作为评价标准,以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作为评价方式调节个人意识现象的总和。

2、道德的固有本质:道德的一般本质是指它属于上层建筑、意识形态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的。

3、道德的主要特征:①特征之一是阶级性与全民性相统一②特征之二是变

动性与稳定性相统一③特征之三是自律性与他律性相统一④特征之四是现实性与理想性相统一⑤特征之五是协调性与进取性相统一

4、道德的基本类型:原始社会道德、奴隶社会道德、封建社会道德、资本

主义社会道德和共产主义社会道德。

5、伦理学概述:作为独立的学科,一般认为亚里士多德根据雅典学院教学

内容唯一亲手编撰的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ethika nikomachea)的问世是伦理学产生的标志。

第三节 医德与医学伦理学

1、医德的概念:医德(medical mo rality)是指医学实践或医学领域中

特殊的道德;它是人类追求和实现健康利益的产物和反映,是医者以善恶为尺度认识和调节医方与患者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及生态间利益关系的所有医德活动现象、医德关系、医德意识现象的总和。

2、医德的作用:①对医者的作用对医者角色的定位、职业行为的规范、职

业人格的提升等,医德都具有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②对医学的作用医学发展离不开医德的全方位参与③对社会的作用医德是社

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好坏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尚和精神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3、医学伦理学的概念:是指以医德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是人类尤其是

医者认识医德生活的产物,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理和主要准则,在解决医学实践中人们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医学与生态之间的道德问题二形成的学说体系;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互交叉的新兴学科,属于应用伦理学的范畴。

4、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课题:我国当代医学伦理学的具体研究对

象主要涉及医患之间的道德现象、医际之间的道德现象、医社之间的道德现象、医学科研道德现象、生命道德现象五大课题。

5、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内容体系:①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②医德规范体系③

医德现实难题④医德实践规律

第四节 医学伦理素质与医学伦理学学习

1、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一般意义:①有利于医务人员的自我完善及培养德才

兼备的医学人才②有利于医务人员实现技术与伦理的统一及提高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的质量③有利于医务人员解决医德难题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④有利于医药卫生单位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医德思想的发展历程 第一节 我国医德思想概述

1、我国古代医德思想:①萌芽时期②形成时期③发展时期④相对完善时期

2、我国古代医学进行概括:①仁爱救人、赤城济世的行医准则②清廉正直、不图钱财的道德品质③虚心好学,刻苦最严的学习作风④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服务态度⑤不畏权贵,忠于医业的献身精神⑥不断总结、勇于

创新的精神

第二节 国外医德思想概述

1、古代西方医德:①古希腊医德,古希腊医德思想的奠基者希波克拉

底《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希波克拉底及其学派在长期的医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医德行为准则②古罗马医德,盖伦③中世纪的医德,阿拉伯犹太名医迈蒙尼提斯,著作《迈蒙尼提斯祷文》

第三节 医学伦理学发展概述

1、医学伦理学的诞生与发展: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医学伦理学首先

诞生于英国,1791年,英国医学家托马斯•帕茨瓦尔为曼彻斯特医院起草了《医院及疾各人员行动守则》于1803年更名为《医学伦理学》再次出版,从此诞生了世界上第一部《医学伦理学》。

2、医学伦理学在国内:1932年6月,上海出版了由宋国宾(公元1893

—1956年)主编的《医业伦理学》。这是我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医学伦理学专著。

第三章医学伦理学基本理论 第一节人的生命论

1、生命神圣论概述:生命神圣论是指强调人的生命价值至高无上、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的生命理论。

2、生命神圣论的历史意义:①种族的繁衍②推动了医学的发展

3、生命质量论:是指主张以人的体能和智能等自然素质的高低、优劣

为依据来衡量生命存在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意义,强调人的生命存在质量,从而给出相应对策的生命理论。

4、生命价值论的概念:是指主张以个人生命对他人和社会及自我的意

义大小为标准确认其质量以及神圣性。

第六章 医患关系伦理 第一节 医患关系概述

1、医患关系:医方与患方在医疗实践活动中基于病人健康利益所构成的一种医学人际关系,医患关系是医学关系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既是指医师与病人个人之间构成的医学人际关系,又指医方与患方群体之间构成的医学人际关系。

2、医患关系内容:①技术关系,医患双方围绕着诊断、治疗、护理以

及预防、保健、康复等具体医学行为中技术移速所构成的互动关系。②非技术关系,道德关系,经济关系,价值关系,法律关系。

3、医患关系的性质:①医患关系是信托关系②医患关系是契约关系

4、近代医患关系及其特点:①医患关系物化:大量的采用物理、化学

等医疗设备、材料,改变了经验医学的治疗方法,对医疗设备依赖加强。②医患关系分解③病人与疾病分离

5、现代医患关系发展趋势:①医患关系经济化②医患关系民主化③医

患关系法制化④医患关系人文化

第二节医患关系模式伦理

1、国外医患关系模式研究成果:国际上广泛认可的一种模式是由托马

斯·萨斯与荷伦德提出的。

萨斯-荷伦德模式:①主动被动型:它的特点是病人到医院就诊,请求医师给予诊疗,往往将自己置于被动地位,而医师掌握诊疗技术,接受病人的请求,给病人以诊治,往往以主导者自居。②指导合作型:病人被看做有

意识、有思想的人,在医患双方关系中有一定的主动性,医师注意调动病人的主动性,医患关系比较融洽,但这种主动性是有条件的,是以主动配合、执行医师的意志为前提的。

③共同参与型:病人在治疗过程中不是处于被动地位,而是主动与医师一起商讨,共同做出决定。医师在诊疗过程中能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采取其中的合理部分。在诊治过程中,医患双方都充分发挥出主动性和积极性。大多数慢性病的治疗都适用于这种模型,一般的心理治疗也适用于这种模型。

第十章 生殖伦理 第三节 辅助生殖伦理

1、生殖技术概念:临床生殖技术主要用于不孕不育,临床上运用的生

殖技术主要有人工受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其衍生技术。

2、克隆技术:又称无性生殖,是指运用现代医学技术,不通过两性结

合而进行高等动物生殖的技术。

3、家庭人伦关系的确定:在我国,2003年公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

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不允许单身女性使用人工生殖技术。

4、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伦理准则:①保护后代:<1>医务人员不得

实施代孕技术<2>同一供者的精子、卵子最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②社会公益:医务人员不得实施生殖性克隆技术。

第十一章 器官移植伦理 第一节器官移植概述

1、器官移植概念:若器官供体和器官受体是一个人,这种移植则称自体移

植,供体与受体虽非同一人,但供受双方有着完全相同的遗传素质,这种移植叫做同质移植。人与人之间的移植称为同种移植,不同种的动物间的移植称为异种移植。

第二节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

1、活体器官捐献的伦理选择:不能从活着的未成年人身上摘取移植用的器官,活体供体应该是有行为能力、自愿且没有受到强迫、医学及社会心理学方面处于健康状态的人。

2、反对器官商业化的理由:①器官买卖有损人的尊严②器官买卖有损

社会公正③器官商业化不能保证器官质量④器官商业化必然引发犯罪⑤器官商业化可能导致一些人因为当下的金钱需要而一时冲动,出售自己的器官,做出日后后悔的非理性选择⑥器官商业化导致不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以盈利为目的的展开器官移植,损害供体和受体的利益。

第十二章 死亡伦理 第一节 死亡的认识与控制

1、脑死亡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建立的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借鉴哈佛的报告提出了新的死亡标准:①对周遭的环境完全没有反应②完全失去反射能力和肌肉紧张度③缺乏自发性的呼吸作用④如果不用人工辅助器,动脉血压会剧降⑤在没有任何技术问题的情况下,即使用人为的方式刺激脑部,病人的脑电图仍然呈现绝对的直线反应。

第三节安乐死伦理

1、安乐死的分类:①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根据安乐死的实施方

式,可分为主动安乐死和被动安乐死②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根据安乐死对象即被实施安乐死者的真实意愿,可区分为自愿安乐死和非自愿安乐死。

2、安乐死历史发展:2004年4月1日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正式批

准并允许由医师执行自愿主动安乐死的国家。

第十三章 医学科研伦理第一节人体试验概述

1、人体实验基本伦理准则:①人体实验必须具有正当的目的:只有符合医

学目的的人体实验才是正当的。《纽伦堡法典》明确规定:实验者必须向受试者告知实验目的。②人体实验必须合理保护受试者利益③人体实验必须经过受试者知情同意,若退出的受试者是病人,则不能因此而影响其正常的治疗和护理。④人体实验必须恪守严谨的学风⑤科学性原则⑥伦理审查。

2、人体实验现实伦理问题析要:2000年版的《赫尔辛基宣言》在其第16、17、18、19、29共五个条款中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当受试者无能力或无法给出知情同意时,他们的同意决定将委托给其法定监护人或其他适当的权威代表人物代理表达。

第十五章 医学伦理素质养成实践 第二节医德他律的积极参与

1、医德教育:是医德他律的起点,因而也是行为主体全面养成医学伦理素

质的起点,所谓医德教育就是指一定社会的医疗卫生机构,遵循医学人才成长和医学教育的客观规律。

2、医德评价:是指人们及医务人员自己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对医德行为

作出善恶判断、确定其道德价值,为达到扬善抑恶的目的而表面褒贬态度的一种医德活动。在实践中,医德评价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总括起来说主要有三种,即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这里所说的内心信念是指医务人员自己笃信不疑而且将其内化为强烈医德责任感和良心机制的医德观念、医德规范和医德理想等。

3、医德评价依据:①要坚持动机与效果的统一论,即使在单独衡量医德行

为动机或效果时,也都需要综合分析,需要分清主次。在医德评价中坚持动机与效果的辩证统一论。②要坚持目的与手段的统一论

第三节医德自律的不断提升

1、医德修养:是指医务人员按照社会所倡导的医德观念及其规范,在医德

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我锻炼和自我陶冶的过程及其所达到的医德境界。

2、医德修养具有重要意义:医德修养有助于医德教育的深化,它是形成医

德品质的内在根据,它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医德医风。

3、医德智慧修养:医德理论修养主要解决伦理认知层面的问题。

4、医德修养的路径:在医学实践中进行医德修养,是医德修养最根本的途

径、最重要的方法。

5、慎独:是指在单独工作、无人监督时,医务人员仍能坚持医德信念,严

格按照医德规范行事的修养方法及其所达到的境界。

6、作为医德修养方法的慎独,其要点有:①坚持修养的高度自觉性②坚持

修养的高度彻底性③坚持修养的高度严谨性。

《医学伦理学》教案课后反思篇2

《医学伦理学》教案

任课教师:孙巧玲

技术职务:讲师

所教对象:2015级临床5、7班学生

任教时间:2015年下期

前言

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它是医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医学伦理学是运用伦理学的理论、方法研究医学领域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道德问题的一门学问。

伦理学或称道德哲学,是对道德的哲学研究。道德是关于人类行为是非善恶的信念和价值,体现在关于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中。伦理学是对道德的哲学反思,对人类行为的规则或准则进行分析,提供论证,以解决在新的境遇中不同价值冲突引起的道德难题。医学伦理学来源于医疗工作中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质。病人求医时一般要依赖医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常常不能判断医疗的质量;病人常要把自己的一些隐私告诉医务人员,这意味着病人要信任医务人员。这就给医务人员带来一种特殊的道德义务: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采取相应的行动使自己值得和保持住病人的信任。所以,刻划医患关系基本性质的是信托模型:信托关系基于病人对医务人员的特殊信任,信任后者出于正义和良心会真诚地把前者利益放在首位。公元前四世纪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医学伦理学的最早文献,其要旨是医生应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判断”采取有利于病人的措施,保持病人的秘密。

世界医学联合会通过的两个伦理学法典,即1948年的《日内瓦宣言》和1949年的《医学伦理学法典》,都发展了《希波克拉底誓言》的精神,明确指出病人的健康是医务人员要首先关心、具有头等重要地位的问题,医务人员应无例外地保守病人的秘密,对同事如兄弟,坚持医业的光荣而崇高的传统。公元一世纪,古印度《吠陀》经和公元七世纪希伯来的《阿萨夫誓言》对医生也都提出类似的要求。公元七世纪中国孙思邈在《大医精诚》一文中也写有医者行为的准则,如“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等等。中世纪的西方天主教学者从***神学伦理学的观点探讨医学伦理学,提出了双重效应学说,即一个行动可以引起有意的、直接的效应和无意的、间接的效应;如果不是有意的话,在某些条件下可以容忍一个行动带来的间接的坏效应。新教学者的观点非常接近天主教的观点,但他们强调应让病人知情,并就自己的医疗问题作出决定。非宗教的医学伦理学是在洛克、杰弗逊和《人权法案》等的思想传统上发展起来的。1940年的《纽伦堡法典》是这种传统的体现,该法典放弃了受试者由研究人员保护的旧观念,代之以受试者具有自我决定权,从而要求做到知情同意的新观念。但到了20世纪末,又有要求回到希波克拉底传统的趋向,认为病人的自主权不是绝对的,一切应以病人

利益为转移。《后希波克拉底誓言》强调了病人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包含了原来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所没有的尊重病人价值和权利等的内容。所有过去的医学伦理学的文献一般都含有美德论和义务论两个内容。美德论讨论有道德的医务人员应具备哪些美德、哪些品质。许多文献都认为医生应具有仁爱、同情、耐心、细心、谦虚、谨慎、无私、无畏、诚实、正派等美德。义务论讨论医务人员应做什么,不应做什么。

现代医学伦理学则有两个新的方面:其一,由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学已经从医生与病人间一对一的私人关系发展为以医患关系为核心的社会性事业。作为一种社会性事业,就要考虑收益和负担的分配以及分配是否公正的问题,尤其是卫生资源的公正分配和尽可能利用这些资源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佳医疗服务等涉及卫生政策、体制和发展战略问题。这构成了医学伦理学一个新的内容,即公益论。其二,以往的医学伦理学提出的医生的道德义务,或道德价值和信念都是绝对的,是一种“至上命令”,因为它们的权威被认为来自神圣的宗教经典,或来自不朽的医圣。因此,不管是以法典还是案例体现的这些规范或价值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情况。但由于生物医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和迅速发展,医疗费用的飞涨,以及价值的多元化,现代医学伦理学更多地涉及病人、医务人员与社会价值的交叉或冲突,以及由此引起的伦

理学难题。例如古代中、西医学的传统都不允许堕胎术,但妇女要求在生育问题上行使自主权,以及人口爆增引起的节制生育的社会需要,对上述传统价值提出了挑战。在应孕妇要求实施人工流产术时又要考虑手术对她健康的影响以及胎儿的地位。医学伦理学的主要理论包括道义论和后果论。道义论认为行动的是非善恶决定于行为的性质,而不决定于其后果。如某些医生认为应把病情严重的真相告诉临终病人,而不管可能引起的后果,因为“隐瞒”、“说假话”或“欺骗”这种行动本身是不应该的。又如认为医疗卫生是福利事业,不应成为商品而进入市场机制,这也是一种道义论论证。反之,后果论则认为行动的是非善恶决定于行为的后果,并不决定于其性质。如有的医生认为不应把病情严重的真相告诉临终病人,因为这会引起消极的后果。后果论要求在不同的治疗方案中作出选择,最大限度地增进病人的利益,把代价和危机减少到最小程度。道义论和后果论在医学伦理学中都十分重要,但同时又都不完善。

基本的伦理学原则:在医学伦理学中有三个最基本的伦理学原则:病人利益第一、尊重病人、公正。

病人利益第一这个原则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在主观上、动机上,而且在客观上、行动效果上对病人确有助益,又不伤害病人,即有义务不去有意地或因疏忽大意而伤害病人。

但医疗行动难免会给病人或第三者带来有害的后果,对此可以援用双重效应原则作为这种医疗行动的依据。即这些有害的后果不是直接的有意的效应,而是间接的可预见的但无法避免的效应。如化学疗法可抑制肿瘤(直接的有意的有利效应),但有副作用(间接的可预见的不利效应)。

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起着家长一样的作用,这称为医学家长主义。坚持家长主义的理由是病人不懂医学,患病后身心处于软弱地位,不能作出合乎理性的决定,为了病人利益,应由医务人员代替病人作出决定。

为了病人自身的利益而对病人的行动加以干涉,这是家长主义的干涉。如果病人的行动危害他人或社会,医务人员更应加以干涉,这是非家长主义的干涉。

尊重病人首先是尊重病人的自主权利(有权利就关于自己的医疗问题作出决定)。但有些病人由于年幼、无知、智力低下、精神不正常等,降低或缺乏了自主作出合理决定的能力,这是医务人员应加以干涉,以便保护病人不受他们自己行动造成的伤害。这种家长主义的干涉是正当的。

尊重病人或受试者的自主权利这一原则要求,医务人员或研究人员在试验或实验前取得前者的知情同意。受试者在作出接受实验的决定前,应知道实验的性质、持续时间和目的、方法和手段;可能发生的不方便和危害,以及对他的健康和个人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正的形式原则指在形式上要求对在有关方面相同的人要同样对待,对在有关方面不同的人应该不同对待。这些有关方面可以是个人的需要、能力、已经取得的成就,或已经对社会作出的贡献、对社会可能作出的潜在贡献等。公正原则在讨论医疗卫生资源的宏观分配和微观分配时十分重要。

医学伦理学经常讨论的主要问题有: 健康和疾病的概念。这在规定医疗范围和医务人员的义务中起重要作用,世界卫生组织所下的健康定义包括身体、精神和社会方面的完全良好。许多人认为这个定义过于宽泛,会使医疗卫生的范围过大,社会不胜负担。较窄的健康定义仅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良好,或仅限于身体上的良好。医患关系涉及医学伦理学许多基本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病人的权利和医生的义务问题。传统的医学伦理学强调医务人员所做的一切必须有利于病人,而不管病人的愿望如何,这是家长主义模型。后来在西方,随着民权运动的发展,更强调尊重病人的意见,这是自主模型。现在正在设法把二者统一起来。人工授精、体外受精、代理母亲等生殖技术给人类提供了非自然的生殖方式,引起一系列概念、伦理学和法律问题。比如人工授精把有第三者参与的合子引入婚姻关系,是否会破坏家庭的基础?供体精子人工授精育成的孩子具有什么法律地位?供精是否应该检查、限制次数、保密和商业化?对人类胚胎的研究应否控制?是否应该禁止在产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问题 的讨论往往要求在政策和法律上作出相应的决。避孕、人工流产和绝育等也是使恋爱、性交与生殖生育分离的技术,因此遭到宗教或非宗教权威的反对。另一方面,对智力严重低下者以及严重的精神病人是否应该实行强制绝育,也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这是一个至今使医务人员感到为难的问题。产前诊断、遗传学检查,遗传学筛选、遗传咨询、基因治疗、基因工程等技术有利于人们及早发现遗传性疾病,但这些技术引起了这种检查和筛选是否可以强制进行、是否应该限制严重遗传病患者的婚育、遗传信息是否应该保密、遗传咨询服务是否应该免费,以及这些技术带来的利害得失如何权衡等伦理问题,应用遗传学技术减少遗传病患者的人数、改进人口质量又如何在目的和方式上与纳粹德国提倡的所谓优生运动相区别?由于生命维持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医务人员可以使不可逆昏迷的脑死亡病人和持续性植物状态的人继续维持其生物学生命,但他们永远失去了意识和运动能力。这使得人们感到有必要重新考虑死亡概念和重新给死亡下定义的问题。安乐死的伦理学问题是医学伦理学讨论得最活跃和争论得最激烈的一个问题。目前,自愿的被动安乐死,即根据临终病人的要求不给他或撤除治疗,已为许多国家的法律所承认,无行为能力的病人也可由代理人作出决定。分歧较大的是主动安乐死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对结束病人生命的主动行动与不给、撤除治疗的被动行动之间是否有性质区别,尚

有不同意见。在主动安乐死的情况下,死亡的原因是疾病,还是行动,以及采取行动的人是出乎善意,还是出乎恶意,这也难以断定。卫生政策中最有争论的问题是一个国家是否应该让医疗卫生社会化,如应实行公费医疗或医疗保险,还是让医疗卫生商品化,还是采取某种混合折衷的方式。

医学伦理学的显著特征是:实践性、继承性、时代性。

第一章 医学伦理学概述

医学伦理学(medical ethics)是研究医学道德的一门科学。医学道德与医学相伴而生、共同发展,两者都是为了维护和增进人类健康服务的。因此,医学生在学习医学、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过程中,应该同时重视培养和提高医学道德水平,以便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第一节 医学伦理学的含义、对象和内容

1、医学伦理学的含义

人们曾经给医学伦理学下过各种各样的定义。1803年,英国著名医生、哲学家托马斯·帕茨瓦尔(thomas percival, 1740—1804年)首次出版了《医学伦理学》一书,并首次提出医学伦理学的概念。虽然他没有正面的给下定义,但从有关的材料可以分析出他对医学伦理学概念的理解。他认为:‚职业伦理学是‘人性的知识’与‘广泛的道德责任’之间的综合。‛‚医学伦理学的一般体系是使无论是官方正式的行为还是医学领域之间相互的交往都受文雅和正直原则所指导。‛这种观点在19世纪被广泛接受。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药理学教授川塞·里克(chauncey leake)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他认为:‚帕茨瓦尔

对‘医学伦理学’这个名词使用不当……它仅指来自于职业中的、用来管理职业中各成员彼此交往的成规、礼节……但真正的伦理学与成规、礼节不同,而应从哲学的角度理解。‛他认为‚真正的医学伦理学是基于伦理学理论并用之来处理医患之间、医生与社会之间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学伦理学权威克劳色(r)对医学伦理学的理解与里克的观点并无本质区别,他在《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一版中提出,医学道德与一般的日常道德没有区别,含有与一般道德相同的规则。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医学伦理学界多数学者认为: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学道德的科学。它是一般伦理学原理在医疗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是运用一般伦理学的道德原则来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中人们相互之间、医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因此,医学伦理学是医学与伦理学相交叉形成的一门边缘学科,它既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又是医学的组成部分;它不仅要研究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而且还要研究整个医学领域中有关伦理道德方面的一切问题。

2、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医学伦理学是以医学领域中的道德现象和道德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

(1)医德现象

它包括医德的意医德现象是指医学领域中人们道德关系的具体体现。识现象、活动现象和规范现象。医德意识现象是指在医德活动中形成并影响医德活动的各种具体善恶价值的思想观点和理论体系。医德活动现象是指在医德意识支配下围绕善恶所进行的,可以用善恶标准评价的医学团体和医务人员个体行为的 10

实际表现医德规范现象是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评价和指导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2)医德关系

医德关系是指由经济关系所决定、派生在医学领域内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具体地说,医学伦理学主要研究以下四种医德关系:

①医务人员与病人(包括病人的家属)的关系 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的关系是最大量的、首要的关系。因此,医患关系是医学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和主要研究对象。

②医务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它包括医生与医生、医生与护士、护士与护士、医护与医技人员、医技人员与医技人员以及医护技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之间的关系。因此,医学伦理学把医务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作为重要的研究对象。

③医务人员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医疗和预防活动不仅关系着患者及家属的利益,而且关系着社会的利益。因此,医务人员与社会的关系,就必然成为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对象。

④医务人员与医学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 随着生物医学的迅速发展和临床应用,在医学中出现了许多道德难题。因此,医务人员与医学科学发展之间的关系,也成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研究对象。

3、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

医学伦理学的研究内容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1)医德的基本理论 包括医德的产生、发展规律;医德的本质、特点及其社会作用;医德的演变及其理论基础;医德与医学科学、医学模式转变、卫生事业发展的关系等。

(2)医德的规范体系 包括医德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医德规范和医德范畴,它们共同构成了医德的规范体系。其中医德规范又包括基本的医德规范、不同领域(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的医德规范、不同科室的具体医德规范等。

(3)医德的基本实践 它包括医德教育、医德评价、医德修养等。

(4)医德难题 指在实现新的道德观念和实施新技术中产生的难以解决的伦理问题。

医学伦理学以上四部分内容既相互独立,又互相贯通,构成独特的学科体系。

第二节 医学伦理学与医学模式及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一、医学伦理学与医学模式

(一)医学模式的含义

医学模式是指人们的医学观和医学思维方式以及医疗卫生体制结构。它的核心是医学观包括人体观、生命观、健康观、疾病观、诊断观、预防观和医学教育观,还包含根据医学观建立的医疗卫生和医学教育的体制,它是对医学发展各个阶段的医学科学认识和医疗卫生工作特点的集中概括。

(二)现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对医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医务人员要把健康和疾病放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背景下考察,必须站在医学事业总体的高度,认识自己对人类健康所承担的道德责任;

2、医务人员不但要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病人治病,而且要千方百计救人,不但要会一般治疗,还应学会心理治疗;

3、医务人员要认识到,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人

们对健康的理解和要求,已经从‚没有疾病‛发展到包括生活、精神、社会和环境在内的更高级的阶段。

二、医学伦理学与相关学科的关系

医学伦理学的内容与不少学科既相互渗透、互相影响,但又有区别。

1、医学伦理学与医学的关系 医学是关于人的生命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旨在维护和增进人的健康、解除病痛、提高生命质量的人类实践活动与知识体系,它是以人的生命为对象;而医学伦理学则是揭示人们在探索人类生命过程中和与疾病作斗争过程中人们相互关系的医德准则和规范的一门科学。这两门学科都是以维护、增进人类健康为目的,仅是分工不同,但它们在同一过程中相互渗透、互相影响:医学的发展和进步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医德观念的发展,反过来,医德又对医学的发展给予很大影响。

2、医学伦理学与医学心理学的关系 医学心理学是研究心理因素在人类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以及预防治疗过程的影响和作用的科学。因此,医学心理学离不开医学伦理学。同时,医学心理学的发展也不断向医学伦理学提供重要的心理学依据,因而医学伦理学的发展也需要医学心理学的支持和补充。大量的事实说明,好的伦理修养和境界,常伴随好的心境因而必然对生理产生好的影响。

3、医学伦理学与卫生法学的关系

两者的区别是:卫生法学是以医疗卫生领域的法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卫生法律具有强制性,作用范围只限于违法者,而且只存在阶级社会;而医学伦理学以医德为研究对象,是一种非强制性力量,它主要依靠医务人员对医德规范的自觉遵守,适用于医学职业的所有方面而且存在任何社会,并随医学的发展而发展。

两者的密切联系:医德与卫生法律都是用来调节人们的行为规范,而且互相渗透、彼此包含,即卫生法律规范包含着医德,医德规范中也有卫生法律的内容。因此,医学伦理学与卫生法学在内容上相互吸收,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共同来调节人们的关系,维护广大人民的健康利益和社会秩序。

4、医学伦理学与医学美学的关系 两者的区别是:它们分别探讨医学职业生活中的善与美。前者以善、恶作为评价标准,并依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俗来维持;后者则是以美、丑为评价标准,以健康长寿为客观依据,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医务人员的医学审美水平。两者的相通和联系之处:医德认为善的,一般总是美的;医德认为恶的,一般也总是丑的。

第三节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意义、指导思想和方法

一、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意义

(一)有助于医务人员人格的自我完善及培养德才兼备的医学人才

一个医务人员或医学生要达到人格的自我完善,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服务于社会的医学人才,在重视其他素质培养的同时,必须努力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因它可以提供医德知识、行为导向和可借鉴的榜样,使自己尽快成才。

(二)有助于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医院管理水平

医务人员只有把技术与伦理统一起来,才能更好地进行医学决策,才能充分发挥医学技术的作用和设备的潜力,才能维护医疗制度的权威性,从而不断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对医院管理亦如此。

(三)有助于医务人员解决医学难题及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尤其是生命伦理学,会给医务人员提供解决医学高新技术道德难题的正确方向和思路,从而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四)有助于医疗卫生单位及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由于医务人员和医疗卫生单位在人们心目中的特殊地位和威信,他们的医德情操和医德实践,会有力地感染和影响各行各业的社会成员,从而促使社会风尚的转变,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指导思想和方法

(一)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指导思想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重点解决以下问题:第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问题。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第二,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我们应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解决医学领域中这类现实的问题。第三,生物技术及医学高新技术的应用问题。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好人和物的关系、医务人员与病人的关系,都有赖于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导。第四,卫生改革问题和卫生资源的公平分配问题。我们应把改革中的问题,提到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第五,医学教育人文科学素质的培养问题。21世纪的高等医学教育,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应知识经济时代对医学的全面发展的推动力量,以实现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标,培养出一批又一批具有精深的医学专业知识和广博的知识结构,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能力,同时具备百折不挠的韧劲,矢志不回的勇气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创新型医学人才。

(二)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方法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较为常用的具体方法有:

1、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

理论和实际的统一,是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方法。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知与行的统一。为此,首先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及其相关学科的知识,同时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医学的发展动态。其次,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不能满足于一些抽象概念的探讨,或把理论变成僵死的教条形成知行脱节的倾向。身体力行,努力实践,做到知行统一,这既是学习医学伦理学的目的,也是学习医学伦理学的方法。

2、历史分析的方法

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一定要坚持历史分析的方法,对医德现象和医德关系的研究,要同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意识形态、政治和法律制度、医学的发展状况等联系起来,深入研究医德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探讨其产生、发展的根源和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对医德作出科学的说明,揭示出医德产生和发展的规律。

3、辩证分析的方法

辩证分析的方法是医学伦理学常用的科学方法。运用较多的是比较方法、归纳和演绎方法及系统方法。

比较法是探求和论证某一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共同点和差异点的一种逻辑方法。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通常采用纵比、横比、同比、异比的方法。

归纳法是指从个别或特殊的事物中概括出一类事物的共同本质或普遍规律的方法。演绎法是指通过一般认识个别的思维方法。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只有坚持归纳和演绎相结合的方法,才能实现科学的分析和综合,找出医德现象的本质和医德关系发展的规律。

系统的方法就是按照事物本身的系统性把对象放在系统的形式中加以考察的一种方法。运用系统的方法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首先要把医德现象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其次,系统方法要求坚持整体性和关联性原则,如不可孤立地去研究医务人员的医德品质,应把它与医德原则、医德行为、医德理想等联系起来考察。第三,系统方法要求坚持动态原则,如动态地研究每个历史时期和医学发展的不同的阶段医德的变化与发展。第四,系统的方法要求坚持有序的原则,如研究医德,要揭示出医德现象、医德境界的层次结构,以利于医德教育和医德修养的递进。

4、批判继承的方法

运用批判继承的方法对待古今中外医德遗产,对建设中国特色的医学和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新体系都是非常必要的。

以上四种学习方法都是为学习内容服务的。善于运用这些科学的学习方法来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将会收到理想的学习效果。思 考 题:

1、道德的含义、构成要素及社会作用是什么?

2、职业道德的含义及基本要求是什么?

3、医学伦理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是什么?

4、什么是医学模式?为什么说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是现代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5、如何正确理解世界卫生组织给健康下的定义?人体健康包括哪四个方面的内容?

6、学习和研究医学伦理学有何重要意义?

第二章 医学伦理学的形成与发展

医学伦理学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分工、医疗卫生活动的出现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悠久的历史。它从开始表现为医德学的形态,但作为一个学科,是在19世纪初完成的。20世纪60年代末,生命伦理学最先在美国产生,标着医学伦理学发展到一个崭新阶段。

第一节

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历史演变

一、我国古代的医德学阶段

(一)我国古代医德的起源

古代中国的医学伦理学属于医德学,主要指‚医生道德学‛,是以个体医业为主体的医患关系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如职业戒条等。我国古代医德学形成于春秋末期,约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散见于从战国至汉的《黄帝内经》,东汉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序言,唐代孙思邈的《大医精城》、《大医学业》,明代陈实功的《医家五戒十要》,清代喻昌的《医门法律》等许多医学著作中,这些著作都反映了医生的美德和职责,属于医学伦理学的初创阶段。

古代中国医德是我国劳动人民在漫长的生产实践同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人类早期的原始社会中,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那时人类构木为巢或穴居野外,过着采集和狩猎生活。他们在生产劳动和集体出猎时,难免受到损伤。在采集野果野菜时,可能食用一些有毒植物,引起中毒甚至死亡。随着疾病的出现,治疗疾病的方法和经验也就产生,人们本能地按摩、包扎、止血、挤压脓液、荫蔽降温等。为防止中毒和治疗疾病,人

们对采取的各种野果、野菜等进行无数次地尝试、检验,逐渐积累了一些药物知识。《帝王世纪》记载‚伏羲氏……画八卦……乃尝味百药而针九针,以拯夭枉焉;‛《淮南子·修务训》中记载:‚神农氏……尝百草之滋昧,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在这些粗浅的防病治病的方法中,就已蕴藏着朴素的‚仁爱救人‛的医德思想,已初步认识医学的目的是为了‚以拯夭枉‛、‚令民知所避就‛,即医学的目的是为了拯救人命,为了使人了解药物对人的利弊。

奴隶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出现,专门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已分为食医、疾医、疡医、兽医四种。医学有了较细的分工,并建立了一套医政组织和医疗考核制度。古籍中说:‚岁终稽其医事,以制其食,十全为上,十失一次之,十失二次之,十失三次之,十失四为下。‛意谓良医享有‚十全为上‛的荣誉和俸禄,而对‚十失四为下‛者应给最低等的待遇。这种对医生的考核不仅是技术的考核,而且还包括思想道德、作风、态度等,它促进了医学科学的发展和医德水平的提高。

战国末期,随着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文化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这时产生了我国第一部医学典籍《黄帝内经》。它是在西周之后,秦汉之前,经过许多医家的共同劳动创造出来的。这部医学典籍的内容包括《素问》、《灵枢》两部,共18卷,162篇。它以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医德观为指导,从整体观念出发,阐述了有关病理、诊断、防疫、治疗等医学问题。与之相适应的,在本著作的‚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素问·疏五过论‛,‚素问·征四失论‛,‚灵枢·师传篇‛等篇章中,载有医德方面的专论。如《灵枢·师传篇》专门论述了医生的责任和良心;《疏五过篇》将五种行医过失列举

了出来,并指出了医生必须具备四方面的医德;《素向·征四失篇》专门论述了医生在临床诊疗中易犯的四种失误,以戒示医生。这几篇关于医德的专论,成为后世医生的必修课。《黄帝内经》成书时间长达400多年,它总结了西汉以前的医学伦理思想与实践经验,不但确立了我国古代医学理论体系的雏形,而且标志着我国传统医德的初步形成。

(二)我国古代医德学的发展

1、两汉和南北朝时期

我国传统医德历经西周东周,春秋战国,逐步形成,至汉代又有了长足的发展。汉代医家辈出。西汉有著名医家谆于意(约前205—?),东汉有‚医圣‛张仲景(公元150—219年)和名医华佗(约公元145—208年)。他们在医学上都有重大成就,对医学的发展也作出了重要贡献。.张仲景是汉代杰出医学家,他在东汉末年著有闻名的《伤寒杂病论》一书,这部巨著开创了中国医学(理、法、方、药)辩证论治体系。该书流传到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在日本的影响甚至超过《黄帝内经》。这部巨著中的‚自序‛是一篇具有很高价值的医德文献。‚自序‛对医学的性质、宗旨、医学道德、医学的发展都作了精辟论述,指出治病是不分贫富贵贱,是‚上以友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可保身长全‛的人类共同需要的科学事业。‚自序‛中指出医生要‚精究方术‛与‚爱人知人‛。他对当时因战乱和疾病流行而失去救治的广大病人表达了深切的同情,并对当时医界中‚不流神医药‛而‚竟逐荣势‛的医疗作风予以愤怒地指责。‚自序‛中不少关于医德的论述,一直为历代医家所称颂。张仲景当时被称为‚医中之圣‛,他的学说至今仍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谆于意留下的为后世称为的《诊

籍》,是中国现存最早见于文献记载的医案。他是我国病历的首创者。东汉末年的华佗是我国历史上民间传说众多的医家,近人誉他为外科鼻祖。他医术精湛,熟练地掌握了养生、方药、针灸和手术等治疗手段,精通内、外、妇、儿各科。他临证施治,诊断精确;他医德高尚,不慕名利,不攀权贵,坚持为民治病,乃至在旅途中也为患者开处方、扎针。除了为人民群众治病外,他还有两大发明:一是发明了麻醉药,即‚麻沸散‛,可在全身麻醉下为病人进行外科手术;一是创立‚五禽戏‛,教人锻炼身体。这两大发明为人类身体健康作出了贡献。

南北朝时期,在继承前人朴素人道主义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崇尚医学人道主义的医学理论,早期医德规范、医德准则、医疗道德以及性道德等,出现了一批像阳泉(约公元239—294年)、王叔和(约公元256—316年)等崇尚医德、严谨治学、精心诊治、济世救人的医家。

2、隋唐时期

隋唐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繁荣的时期,名医辈出。在医学和医德的发展中,突出的代表有巢元方(生卒年代不详)、孙思邈(公元581—682年)、鉴真(公元698—763年)和王焘(生卒年代不祥)等为代表的隋唐医家。唐代的孙思邈不但继承了我国古代医德思想而独具匠心地搜集整理并精心加工构思,编著成了集古代医德之大成的《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而且进一步发展了我国古代的医德思想并使之逐渐系统化,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特别在其著作中的‚大医精诚‛和‚大医习业‛两篇中,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学医的目的、献身精神、服务态度、学习态度、品德修养等医德问题。他强调医家必须具备‚精‛和‚诚‛。‚精‛指精湛的医术;‚诚‛指高尚的医德。他明确指出学医人

首先要有仁爱的‚大慈恻隐之心‛、‚好生之德‛,对病人要‚普同一等‛、‚一心赴救‛。只有具备‚精‛和‚诚‛的医家才是‚大医‛,即高尚而优秀的医家。而孙思邈就是一个被历史上医家所推崇的‚精诚大医‛。

3、宋元时期

宋代医德的发展,一方面是传统医德的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和规范化;另一方面,随着医学科学发展的需要,又建立了许多新的医德观念。如人体解剖研究的观念,法医检验的道德观念,倡导优生的生命质量观念,环境卫生建设的道德观念等。这些新医德观念的建立,对传统医德有突破和新的发展。此外,张杲的《医说》、寇宗爽的《医家八要》篇、林逋的《省心录·论医》、陈自明(约1190—1270年)的《妇人大全良方》、南宋时的《医工论》等著作中,对医德规范均有具体和详细的论述,反映了在这个时期我国医学的医德规范、医德教育和医德理论已日臻完善。

金元时期,医学界出现了学派争鸣的局面,充分体现了学术上勇于创新的精神。这时期的医学界出现了四大学派,即寒凉派刘完素(约1120—1200年);攻下派张从正(约1156—1228年);补元派李杲(1180—1251年);养阴派朱震亨(1281—1358年)。这四大派各树一帜,他们勇于突破旧的学说,提出新的学术见解,对推动医学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这一时期的医德除了继承‚济世救人‛的传统外,突出表现为:关心人民疾苦,热心救治,不计名利和图报的道德风尚和从实际出发著书立论、遵古不泥古、探索争鸣的创新精神,以及热衷医业、勤求博采、勇于实践、反对巫医骗术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如刘完素认为,‚医道以济世为良,而愈病为善。‛用什么去评价一个医生的医道和医德呢?根本一点就是医疗效果——济世和愈病。他在《保命集·原道论》

中说:‚主性命者在乎人,去性命者亦在乎人,养性命者亦在乎人,何则修短寿夭皆自人为‛。从中阐明了人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而不是由‚天数命定‛的道理。这种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的价值的思想就是人道主义精神,也是医学人道主义的一个新发展。刘完素在自己的医疗实践中具体体现了这种医学人道主义思想。传说有一次,他在河北保定遇见一路出殡人群,路人说死者是一个因难产而刚死的妇女。他停下来仔细察看了从棺中流出的鲜血,认定该妇女尚未死亡,当即求其家属打开棺材。他首先给此妇女在诵泉穴针灸,妇人即开始苏醒,渐有生气,继而又针灸合谷、至阴二穴,结果腹中胎儿产下,母子再生。这就是关于刘完素‚一针救二命‛的民间传说。

4、明清时期

明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又一个迅速恢复和发展的时期,特别是对外贸易的扩展,使人们扩大了眼界,也促进了中外医药的交流和医德的发展。我国的医德规范、医德教育、医德理论发展到明代已日趋完善、成熟。明代大医药学家李时珍(1518—1593年)的巨著《本草纲目》,吸取了历代本草著作的精华,纠正了前人的错误,并冒着违犯当时统治者意志的危险,列举服食丹药的害处,告知群众,食服丹药只能是愚昧的自杀道路。《本草纲目》不仅是学术价值高,而且是道德价值也很高的一部医学典籍。明代名医陈实功(1555—1636年)著有《外科正宗》共四卷,书中提出的医德守则《五戒十要》,是医学伦理学重要文献之一,被美国列为1978年出版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世界古典文献之一,与《希波克拉底誓言》和《迈蒙尼提斯祷文》并列。另外,李中梓(1588—1655年)的《内经知要》、《医宗必读》,张介宾(1563—1640年)的《景岳全书》,徐春甫(公元1

520—1596年)的《古今医统》,龚廷贤(1522—1619年)的《医家十要》,李

木延(公元?—1619年)的《习医规格》等著作中阐述的医德规范,均对我国的医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清代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代医家在医德规范的探索与实践方面,既继承了前人医德学说的精华,又有新的发展。这时影响最大的是喻昌(约1585—1664年)所著的《医门法律》一书。在本书的‚治病‛篇中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医生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该书突破了过去医家用‚五戒‛‚十要‛等箴言式地说教方法论述医德原则的传统,而以临床四诊、八纲辩证论治的法则作为医门的‚法‛,以临床诊治疾病时易犯的错误提出的禁例作为医门的‚律‛,两者结合称为‚医门法律‛。这种把医德寓于医疗实践之中的论述,被后人称为‚临床伦理学‛,这在我国医德史上又是一次重大的突破。

总之,我国医学伦理道德是在漫长的医疗实践中不断发展着,它源远流长,历经历代医家的实践探索和立论著作,逐渐形成发展,并日臻完善和成熟。

(三)我国古代医德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一般说来,我国古代的伦理学传统的特点是:道德与政治紧密结合,为宗法等级制度服务;道德法律化,法律道德化;注重医德和医术的统一、医德规范与医德实践相结合;强调主体的道德修养;强调天人合一,人际关系和谐,讲究中庸之道;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儒家伦理道德对中国古代医德起着支配作用。

具体来说,我国古代医德有以下主要内容:

1、尊重和珍视生命的‚贵人‛思想

我国第一部医学典籍《黄帝内经》中说:‚天覆地载,万物

悉备,莫贵于人。‛《内经·素向》中的《疏五过论》和《征四失论》篇也提到医生应避免五种过错、四种过失,告诫医生要从病理、心理等方面分析病因,这样才能为病人解除疾病。唐代孙思邈的‚人命至重,有贵千金,一方济之,德逾于此‛的名言更说明了重视生命的珍贵和医德的重要性。

2、‚医乃仁术‛的行医宗旨

‚医乃仁术‛意为医学是施行仁道主义的术业,它是儒家的仁义与医学本质的完美结合。我国儒家文化一直强调要‚先知儒理‛,‚方知医理‛。‚儒医‛代表了一般伦理学与医学密切结合的结果,仁既是一般伦理学的核心,也是医学伦理学的核心。《孟子·梁惠王上》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历代医家皆以‚医乃仁术‛为行医宗旨、为医德的基本原则。唐代名医孙思邈强调医生必须‚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明代龚廷贤在《万病回春》中的‚医家十要‛篇中说:‚一存仁心,……二通儒道,……三通脉理,……四识病原,……十勿重利‛。明代陈实功《外科正宗》中的‚医家五戒十要‛篇中,提出第一‚要‛为:先知儒理,然后方知医理。‚医乃仁术‛的命题即使在今天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提示医学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以人为本,要做到‚仁‛与‚医‛相结合,医患相互合作。

3、‚普同一等‛的行医原则

古代医家从‚仁爱救人‛、‚医乃仁术‛的道德观念出发,强调对病人一视同仁,‚普同一等‛,‚一心赴救‛。孙思邈提出:作为一个医生要做到‚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明代医生闵自成仁而好施,丐者盈门一一应之不厌。医生赵梦弼赴人之急百里之外,中夜叩门,无不应者,七八十岁时‚犹救以往‛。

朱丹溪是金元时代四大医家之一。他行医时,‚四方以疾迎候者,无虚日‛,先生‚无不即往,虽雨雪载途,亦不为止‛。仆人告痛,先生谕之曰:‚病者度刻如岁,而欲自逸耶?‛‚窭人求药无不与,不求其偿,其困厄无告者,不待其招,注药往起之,虽百里之远,弗惮也。‛宋代医生张柄,治病救人‚无问贵贱,有谒必往视之。‛元末明初的名医刘勉曾任太医,在他一生的医疗实践中,把‚不分贵贱,一视同仁‛作为自己的信条。他常说,‚富者我不贪其财,贫者我不厌其求‛。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人的道德地位是分等级的。我国古代医家这种崇尚把患者当作亲人式的医患关系的优良医风是十分可贵的。

4、重义轻利的道德观

传说‚三国‛时期江西名医董奉隐居庐山,居山不种田,日为人治病,亦不取钱,重病愈者,使栽杏五株,轻者一株,如此数载,得十万余株,郁然成林,并以每年所收之杏,资助求医的穷人。至今医界仍流传着‚杏林春暖‛的佳话,以赞扬医生的美德。明代医生潘文元医术高明,行医施药从不计报酬。他虽行医30年,但仍贫得几乎没有土地。他死后,当地百姓万人空巷为他送葬,以表示哀悼和永远怀念。‚杏林春暖‛的佳话和‚万人空巷‛的传说代表了我国古代典型的重义轻利的道德观。

5、清廉正派的行医作风

我国古代医家清廉正派的事例不胜枚举。如《小儿卫生总微论方》的医书中,就强调医生要品行端正,医风正派。明代陈实功在《医家五戒十要》的‚五戒‛的二戒中规定:凡视妇女及孀尼僧人等,必候侍者在旁,然后入房诊视,倘旁无伴,不可自看。张杲在《医说》中记载:‚北宋宣和年间的医家何澄,有一次为一患病缠年而百医不愈的士人诊治,其妻因丈夫抱病日久典卖殆

尽,无以供医药,愿以身相酬。何澄当即正色说:娘子何为此言!但放心,当为调治取效,切勿以此相污!‛这士人在何澄的精心治疗下终于获得痊愈。何澄的这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一直为世代传颂。

6、尊重同道的谦虚品德

孙思邈在其名著《大医精诚》篇中论述了医生与同行之间的关系:‚夫为医之法,不得多语调笑,谈谑喧哗,道说是非,议论人物。炫耀声名,訾毁诸医,自矜己德。‛陈实功所著《医家五戒十要》中倡议:‚凡乡井同道之士,……年尊者恭敬之,有学者师事之,骄傲者逊让之,不及者荐拔之。‛他的同行范风翼在《外科正宗》序中写道:‚我的同行陈实功君从来胸怀坦荡,仁爱不矜,表现了同业之间互相敬重,虚心好学的品德。‛金元四大家中的养阴派首创人朱震亨(又名朱丹溪)曾为一患结核病的女子治病,病将愈,但其颊上有两个红点不消。朱丹溪实无他法可医,于是他亲笔写信让病人家人请江苏省的葛可久治疗,果然患者得以彻底痊愈。这些事例,感人至深,发人深省。

7、注重道德的自律和修养

《黄帝内经》作为我国第一部医学典籍,它标志着祖国医学理论体系的初步形成,是我国医学和医德教育方面的早期重要论著。孙思邈作为一个被历代医家所推崇的‚精诚大医‛,他十分重视道德的自律和修养。他少年时代因病而学医,以毕生精力致力于医药学研究。隋唐两帝曾多次召其做官,他拒而不受,终身为民除疾治病。他为解除麻疯病人痛苦,竟带600余名患者同住深山老林,不怕传染,亲自看护,精心医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和治疗过程,对病人‚莫不一一亲自扶养‛,共治愈了60多人。他德高望重,被人称为‚孙真人‛和‚药王‛。晋代的杨泉在《物

理论》中说:‚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非聪明理达,不可任也;非廉洁谆良,不可信也。‛即古代任用医生,一定要选品德好的人。北宋林逋在他的《省心灵·论医》中与此相关的另一句名言是‚夫恒德者,不可以作医‛。‚医生乃人命生死之所系……‛此名言至今仍广为传诵。清代名医喻昌在其名著《医门法律》中,除了极大地丰富和完善了传统医德的医德评价理论外,他对医德的另一重要贡献,是他在医德修养上首倡医生的自我反省,他希望世界上有‚自讼之医‛。

8、忠于医业的献身精神

许多古代医家具有不畏权势,不图名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医学事业和人民大众献身的精神。在封建社会,我国医家地位很低,常被列入‚三教九流‛之列,和算命看风水的同属一等,称做‚医卜星相‛。但他们为了救人,却弃绝官职,甘当人民医家。宋代范仲淹有‚不为良相,愿为良医‛之说。东汉名医华佗医技高明,却淡于名利,一生三次弃官,坚持民间行医。明代李时珍写的《本草纲目》是我国药物学的空前巨著,该书共190万字,52卷,载药1892种,收录药方11096个。他前后花了27年,阅书800余种,采访四方,三易其稿,系统总结了我国16世纪以前医药学的丰富经验,对我国的医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晋代的皇甫谧,家中贫苦,自幼务农,20岁发愤读书,42岁因得风痹病半身不遂,耳聋。54岁因治病服寒石散又大病一场,险些丧生,但他并没有因为身体不佳而弃学,反而一心扑在针灸学的研究上。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终于写成了《黄帝三部针灸甲乙经》的针灸学巨著。该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针灸学专著,较系统地阐述了针灸学的理论知识,为针灸学发展奠定了深厚基础。他被后人称为针灸学之祖。

作为世界上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国古代医德学的内容极为丰富,以上介绍的只是其主要的内容或传统。这些优秀的内容或传统今天仍值得我们继承并结合时代的特点不断发展。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古代医德学也有其历史和阶级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受封建宗法思想和等级观念及某些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例如:‚三从四德‛、‚三纲五常‛等封建道德观念,就使妇女看病受到一些清规戒律的限制。如明代李 木延 的《医学入门·习医规格》中说:‚如诊妇女,须托其至亲先问证色与舌,及所饮食,然后随其所便,或证重而就床隔帐诊之,或证轻而就门隔帏诊之,亦必以薄纱罩手。贫家不便,医者自袖薄纱。‛另外,封建统治阶级的‚忠‛、‚孝‛、‚仁‛、‚义‛、‚礼‛等伦理观念,对医德也带来消极影响。如‚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把尸体解剖视为不孝、不仁、不义行为而被禁止,严重阻碍了我国尸体解剖研究的进展。我国古代医德规范要求中,还有不少儒家学说中封建宗法等级的表现。如《礼记·曲礼》中记载:‚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这是封建的‚君、臣、父、子‛的宗法等级观念的表现。第二,是我国古代医学道德虽有较完善的医德规范论述,但缺少较系统的伦理学理论。

二、我国近、现代的医学伦理学阶段

(一)我国近代医学伦理学的概况

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不断遭到英国殖民主义者和其它帝国主义列强的瓜分侵略。面对国家民族的存亡,林则徐领导了禁烟爱国运动,医家何其伟研究古方编辑成《救迷良方》一书。1838年,林则徐给皇帝的奏折的第四部分‚戒烟断药方‛就是根据何其伟的《救迷良方》改写的。正是林则徐领导的禁烟 ①

事业和何其伟的《救迷良方》,‚拯救了中国四百万以上吸毒者,使他们脱离了痼毒的苦海,或恢复了健康,重新做人。‛

晚清时期,许多具有爱国主义思想和民族主义思想的医生,开始探索救国救民的道路,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充实了我国医学伦理思想的内容。这时最杰出的代表人物是孙中山和鲁迅。孙中山(公元1866—1925年)出生于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的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早年学医,1892年毕业于香港西医书院。他怀着‚医亦救人之术‛的意愿学医。他的伦理思想是讲‚仁爱‛,这是他思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济世为怀‛,‚粟金不受,礼物仍辞‛,被人奉为‚孙菩萨‛。鲁迅也是怀着‚医学不仅可以给苦难的同胞解除病痛,但愿真的还可以成为我们民族进行社会改革的杠杆‛的希望学医的。这两人都是从医家成为革命家、从医人转为医国,从重医德进而重政德的代表。

民国时期,随着西方医学在我国的进一步传播和发展,出现了西医和中医问题的长期论争。当时有三派观点:一派主张全盘西化;一派主张完全复古;一派主张中西汇通。这三派中,中西汇通派,看到了中西医各自的长处,如施今墨、恽铁樵、张锡纯等代表人物,他们在主张中西医相互学习和促进祖国医学发展方面,取得了卓越的成绩,从此在我国逐步形成了中医、西医、中西结合并存,共同造福人类健康的新局面。

1932年6月,爱国学者、现代医学教育家、我国医学伦理学先驱宋国宾(公元1893—1956年),撰写出版了我国第一部医学伦理学专著《医业伦理学》,他在书中以‚仁‛、‚义‛这一传统道德观念为基础,对‚医师之人格‛、‚医生与病人‛、‚医生与同道‛、‚医生与社会‛的‚规己之规‛作了精辟的论述,强调医

生必须加强医德修养,‚良医当勤其所学,忠其所事,出其热忱,修其仪表。‛他的学说,不仅在当时具有‚众醉独醒之卓见‛,而且为我国近、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从我国近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这时期的医学人道主义精神得到了升华,突出体现了高度的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中西文化交流的特色。

(二)我国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医德的形成始于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医德,包括红色根据地的医德、抗日根据地的医德、解放区的医德。这个时期的医德,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我们党为了适应长期革命战争的需要,从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继承和发扬我国古代医德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建了人民医疗卫生事业。1931年,毛泽东为红色卫生学校制定了‚培养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红色医生‛的医学教育方针。1941年,毛泽东又为中国医科大学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这个题词是对当时我军医疗卫生工作经验的精辟概括,同时也反映了这一时期医疗卫生工作的显著特点和医务人员的优良医德,成为我国的医学伦理学基本原则。我国的医务人员和患者都在此著名题词和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著名文章的思想指导下,共同参与到治疗活动中,构成了平等的同志式的新型医患关系。总之,我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这段长期防病治病和抢救伤病员的实践中,形成了具有战争特色的闪烁着共产主义思想的医德,这便是我国社会主义医德的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现代医学伦理学的发展经历了曲折前进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6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前。新中国成立以后,防病治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医学伦理思想和医学伦理原则,在更加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体现和发展。在这段时间,党领导全国人民对旧中国遗留下的医药卫生事业进行了改造和整顿,并确定和落实了党的卫生工作‚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四大方针,还组织力量防治危害人民最大的疾病,严格控制烈性传染病,如霍乱、鼠疫、血吸虫等。与此同时,党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相教育,倡导学习白求恩精神,争取做白求恩式的医生,清除剥削阶级思想影响,广大医务人员思想觉悟和医德修养显著提高。在抗美援朝战争中,他们纷纷奔赴战场,为中朝人民和志愿军伤病员服务,为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和平建设时期,也谱写了像抢救邱财康等阶级弟兄生命的一曲曲医学人道主义的凯歌,为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谱写了新的篇章。

第二阶段:(1966—1976年)‚**‛**的十年。这十年的医德是科学与愚昧的搏斗,是团结发展中西医与摧残中西医相结合思想的搏斗。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精神遭到严重损害,社会道德和医德出现倒退。但也不能忽视在这时期有许多医务人员仍然是忠于职守,抱着对人民健康负责地态度,勤奋工作,并且仍然保持着高尚的医德情操。

第三阶段:(1976—1988年)自20世纪70年代末医学伦理学在中国复兴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恢复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把职业道德作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1981年和1988年,国家卫生部先后颁发了《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全国医院工

作条例》、《医院一般医德规范细则》等,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医德的形成。

总的来说,建国后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我国的卫生政策侧重于预防为主,卫生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中西医结合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的价值取向,即为社会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但这一时期我国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基础相对薄弱,主要依靠政治哲学对它指导,即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念是医学伦理学价值判断的准绳。

三、生命与健康伦理学阶段

我国比较系统地对医学伦理学进行教学和科研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1年6月,在上海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医学伦理学学术讨论会,会议拉开了医学伦理学理论研究新的一幕。它标志着中国的医学界、理论界已开始认识到医学伦理学理论建设与医学发展的关系,并且开始了我国的医学伦理学理论建设。会议提出的医德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这一原则被以后10年的医德实践证实是符合中国国情的。1982年,全国第二次医德大会在大连召开,会议探讨了人工授精、试管婴儿、安乐死、器官移植等新领域中的伦理问题。1984年,全国第三次医德讨论会在福州举行,除了理论问题向纵深发展之外,全国医学院校已经注意到了医德教育,纷纷成立了教研室,相继开设医学伦理学课,进一步推动了医学伦理学的理论研究。1986年,全国第四次医德讨论会在南宁召开,讨论的主要问题是医学伦理学的义务论、价值论、公益论的理论与实践、个人伦理与社会伦理的关系和结合,道德理论与道德实践的转化和提高,以及中国伦理法规和护理伦理法则及生命伦理问题。1988年10月,全国第五次医学伦理学讨论会暨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会成立大会在西安召开。这次会议标志着我国医学伦理学的理论队伍已经形成并走向正轨。1991年6月,全国第六次医学伦理学会在成都召开,会议总结了前10年的医德建设,并对90年代提出了展望。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的开设,杜治政著《医学伦理学纲要》等一大批医学伦理学教材也先后陆续出版,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伦理学体系随之基本确立。《医学与哲学》和《中国医学伦理学》的专业杂志也于1980年和1988年先后创刊,对推动我国医学伦理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科学的进步,人们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社会主义医学伦理学面临生命与健康伦理学的挑战,遇到了安乐死、临终关怀、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器官移植、严重缺陷新生儿的处理、人体实验等大量社会、伦理、法律等问题。我国医学伦理学工作者为此开展了一系列学术活动。1988年11月,在上海召开了全国首次安乐死和脑死亡理论讨论会。1990年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性健康道德专题讨论会。1999年—2001年,我国的生命伦理学学术活动十分活跃,其特点体现在人类基因组研究、克隆技术研究、遗传生殖技术发展应用等相关伦理问题的凸现和探讨的白热化;器官移植等临床医学领域与伦理学相关案件的出现及媒体的关注;国家卫生保健制度及机构改革与生命伦理学学术界的参与;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领域对医学生、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视和反思;中国两岸三地及国际生命伦理学界加强合作、多次联合召开会议等。关于生命伦理学研究的论著也陆续出版:已有邱仁宗著《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基础》,34

杜治政著《医学伦理学探析》,邱仁宗、瞿晓梅主编的《生命伦理学概论》,沈铭贤主编的《生命伦理学》,徐宗良、刘学礼、瞿晓敏著《生命伦理学:理论与实践探索》,孙慕义、徐道喜、邵永生主编的《新生命伦理学》等。生命伦理学正在走近我们。当代医学实践和医学科学发展对医学伦理学提出的一系列需要回答的生命与健康的新课题,已将我国当代医学伦理学推向了生命与健康伦理学发展的最新阶段。

第二节

国外医学伦理学的历史演变

国外医学伦理学的演变和我国有明显的共性,因而同我国一样,国外医学伦理道德的历史也比较悠久,国外医学家对医德同样重视。国外医学伦理学的形成、发展也有下面三个阶段。

一、国外古代的医德学阶段

国外古代的医德学包括古代和中世纪,也就是文艺复兴前。这一时期的医学伦理道德与我国古代情况相似,是属经验医学阶段的医德,其特点是实践经验的积累,并逐渐形成理论体系,带有明显的自然哲学的特色,是一种尽义务为宗旨的行医美德。

(一)古希腊的医德

古希腊是西方医学的发源地。古希腊医学约在公元前6~4世纪形成。随着医学的产生,医德也伴随着出现。古希腊医德最早是由古希腊名医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公元前460—前377年)提出来的,他既是西方医学的创始人,也是西方传统医德的奠基人。

希波克拉底生活的年代,医巫并存,医德也带有浓厚的僧侣医学和寺院医学的色彩。他的主要功绩在于他把古希腊元素论思想应用到医学领域,创立了‚体液学说‛,并把机体的生理、病理过程作为统一整体来认识,使医学逐渐摆脱了宗教迷信的束

缚,从而创立了医学体系和医德规范。他的代表作是《希波克拉底全集》,这部典籍收入了《誓言》、《原则》、《操行论》等医学伦理文献。《希波克拉底誓言》为医生取信于民提供了思想武器,它给西方各国的医生树立了楷模,后来欧洲人学医,都要按这个《誓言》宣誓。

《希波克拉底誓言》是一部经典的医德文献,其主要内容:第一,阐明了行医的宗旨,是‚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第二,强调医生的品德修养,‚无论至于何处,遇男遇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的目的,为病家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作诱奸之事;‛第三,要求尊重同道,‚凡授我艺者敬之如父母,作为终身同业伴侣,彼有急需我接济之。视彼儿女,犹如兄弟,如欲受业,当免费并无条件传授之;‛第四,提出了为病家保密的道德要求:‚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

《医学伦理学》教案课后反思篇3

范围:(任选其一)

1、当代中医药发展思考。

2、高科技运用于临床带来的伦理思考。

3、我国现阶段实施安乐死的可行性有多大?

4、试述临终关怀的理论意义和临床意义》

5、院长由专业人士和非专业人士来担当,哪一个更有优势?院长职业化在中国未来

医疗领域发展中的前景如何?

6、现有医疗体制下降低医疗纠纷的对策。

7、学术腐败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一个社会靠什么来规范学术行为的道德底线? 论文要求:

1、按标准论文格式写作(标题下内容摘要、中心词、正文、文后注释或参考文献;

2、字数不限,手写:

3、出自自己的思考;

4、11月11日前交给班长,班长统一交给我。(请班长统计一下缺交人数,原则上过

期不候,因为网上输入成绩有时间限制。)

《医学伦理学》教案课后反思篇4

一个有利于疾病康复的社会环境。医务人员了解病人的隐私知识为了治病的需要,对外应当保密。这不仅是尊重病人的隐私权,同时是为病人创造一个有利于疾病康复的社会环境。第二是某些疾病对病人保密。是一种必要的医疗保护措施,是医务人员对病人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表现。那么怎样才能实施有效的医疗保密呢?

首先应当具体分析病人所患疾病的程度、病人的心理承受能力、病人的社会关系等,确定哪些内容应对病人保密,哪些内容应当对外界保密,然后制定出具体保密措施和计划。保密的内容是因病人的状况而确定的。例如,同样是子宫全切术,就农村少女和城市少女来讲,对社会保密的必要性就存在差别。同样是癌症,不同心理承受能力的病人,保密的必要性也不一样。

在实施具体的医疗保密计划是,应当要特别注意防止无意识外泄。上述两个案例均是由无意识外泄而造成的医疗保密失败。为了防止此类失误,医务人员应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做到言行表情一致。病人特别能在医务人员那里捕捉信息,因而医务人员的言行表情等不能出现矛盾,否则易使保密失败。例如,你对晚期病人讲:不要紧,会好的。但一会又说:要是早点来看就好了,或者露出无可救药的表情,病人很快会意识到问题严重了。(2)医务人员应当仔细了解病人的状况,包括社会关系、职业、特长、爱好等,以免造成保密失败。案1主管医师不了解病人的职业,误以为病人听不懂日语。案2意识没有考虑到同时向两位病人家属交代注意事项可能会出现的阴差阳错。着表现出工作不周密细致。(3)医务人员应当养成不在背后议论别人,说闲话的习惯。

12、这个误诊的手术该不该做?

患者**x,女,21岁,未婚,因右下腹4小时疼痛急诊入院,体检,心率为108次/分,律齐,血压为50/8,腹平软,下腹压痛,以右下腹为甚,在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立即按 急性阑尾炎 安排手术,术中见阑尾正常,右侧输卵管妊娠破裂,患者情绪焦虑不安,再三要求医生为其宫外孕保密。医务人员在进行心理疏导的同时,对其母亲做了有保留的陈述,家属认为并非阑尾而进行手术选择,这是误诊误治,医生的行为应承担责任,要求赔偿。

伦理分析:在任何一种手术治疗,都会给病人带来某些损伤和痛苦,因此选择手术治疗必须遵循有关的伦理原则,早在30年代,我国复旦大学医学教授宋国宾在《医业伦理学》一书中曾提出选择手术的3个必要条件“

1、非必要时不施手术

2、无希望时不施手术

3、病人不承诺时不施手术”这些伦理原则在今天仍然适用。本案例是以急性阑尾炎收治入院,根据体征迅速手术,虽然是宫外孕的误诊,但“手术选择”是正确的,合乎道德的,在当时情况下,这种选择是最理想,最现实,最有希望的治疗方法,而且这一手术并非可作可不作,选择手术治疗解除了患者的痛苦,甚至保全了患者的生命。

选择手术治疗的伦理条件还有术式选择和知情同意问题,一切手术治疗都应从病人利益出发,作多方面的考虑,权衡利弊,选择最优化原则,尽管是误诊决定手术,术中见右侧输卵管妊娠出血,果断迅速的结扎止血,在治疗原则和伦理原则上都不存在缺陷,而且符合道德要求,不隐瞒误诊,不推卸责任,敢于承担风险,积极治疗患者,当然从医德规范上讲,每个医务人员都应钻研医术,精益求精,在观察、诊断、处理时,要有十分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细致周密,一丝不苟,精心诊治,尽量避免差错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误诊是一种过失,不能用术中竭诚以待,尽力抢救加以掩饰,同样,不能因误诊而否定救人活命的正确处置

这个误诊手术该不该做,在评价上还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患者有权要求医务工作者为其保密,医务人员不能随意泄漏病人的隐私及某些疾病情况,这不仅是维护患者的自主权利,也有利于建立医患之间的信赖关系。而医生对患者的责任,又应当承担解释说明的义务,包括对患者的家属,对疾病诊断和处置情况,给与真实和负责的陈述,不能任意缩小和夸大。如果同患者母亲做出全部说明,可能不存在任何医疗纠纷。在处置这类道德题目,我们应该把

有利于和不伤害患者作为医生的基本责任。这个案例中医生处置是恰当的,他有保留的陈述,既尊重患者的权利,又是在手术解除患者躯体痛苦的同时,以同情、理解和关怀体贴来解脱患者精神上的负担

13、该不该切除她的子宫?

陈某,女,23岁,未婚。因闭经两个月,近几日阴道流脓来医院就诊。肛诊,子宫略平,软,大绒毛促性腺激素测定为阳性,根据以上检查结果,初步印象为先兆流产。但患者为未婚青年,并否认有性生活,故不能确诊,遂与病人谈心,并找其单位领导级家长了解情况,均称患者虽因工作原因交接较广,但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慎重起见,观察一个月后,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不断升高,阴道流血不止,病人日渐消瘦。此时,医生不得不考虑为绒痛,再三向患者讲清后果病人仍一口咬定无性生活史,最后经病人及家长同意,进行了子宫切除手术,术后病理诊断为妊娠

伦理分析:

1、疾病的诊断一定要经过3个阶段,采集病史,临床诊断和辅助检查。采集病史是临床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要使诊断正确无误就必须要获取真实的病史资料,了解疾病的发展原因,而各种疾病的病因又是复杂多变的,既有内因,又有外因,既有直接因素,又有间接因素,既有生物因素又有社会心理因素。因此,我们在进行疾病诊断时一定要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尤其要注意病人的心里因素,以全面掌握收集病史资料,然后结合临床诊断体征和辅助检查的结果,认真分析判断方能做出诊断

2、案例病人根据临床症状,体征及实验结果是可以确定为妊娠的,但由于病人否认性生活史,加之病人的单位领导和家长都证明她“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使得医生虽有疑虑,仍不得不诊断为绒癌,为病人实施了子宫切除手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3、本案例中的义务人员有一定的道德责任,在搜集病史时没有注意病人的心里因素,忽略了病人不愿袒露隐私的心理状态,偏信了病人领导级家属的评价手术前没有讲清手术结果也能明确这一关键从而导致误诊误治

14、如何看待这例睾丸移植术?

患者某某,男,农民,自诉在出生7个月时,被猪咬掉双侧睾丸及大部分阴囊,外伤愈合后生活无大影响。婚后,由于缺乏男性激素,夫妇不和,精神痛苦,曾多次求医,未得治疗,1987年患者兄长得知可用睾丸移植治疗弟弟的病患后,甘愿提供自己的一只睾丸,许昌第三人民医院即收治患者,于1988年1月13日经过12个小时紧张细致的手术,一例国内罕见的同种异体睾丸移植手术顺利成功,2月中旬出院,患者恢复较快,并已具备了男性功能,家庭重新和好。

伦理分析:(1)器官移植就如本例是兄长为弟弟提供供体,也必须遵循基本准则,那就是:

a、供者不能因此残废。因为器官被取出后即对原来机体的作用结束,所以移植的器官必须是成对的,即使移去一侧,并不影响供者的缘由的生理功能。b、对供者的健康没有危险,在技术上完全保险,徐州第三人民医院是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先后多次组织专家研究治疗方案,修改手术计划,对供者、受者都确保安全。c、受者的得益和供者的损失应有恰当的比例,得必须大于失,把活人的单一器官移植给病人,是不道德的。技术上未过关或未作好充分准备,就轻易把一个活人的器官或组织移植,招致失败或造成恶果,这也是不道德的行为,手术马虎,引起供者其它手术合并症,不仅不道德,而且挫伤利他行为的积极性,妨碍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

(2)活人健康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大,尤其同种移植,免疫排异反应小。但活人献器官,一定要出于自愿。利用社会地位进行强迫或变相强迫的行为不仅是不道德的,而且是犯法的。出卖自己的器官以换取一些钱,在西方世界是常有的事,这是资本主义世界的病态,接受这些出卖器官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但本案例是出于患者兄长的自愿行为,在道德上是不成问题的,而且是对一种可怕的习惯势力的突破行为。

(3)这例睾丸移植手术,在当前来说,手术成功,患者已有男性功能,使夫妇和好,是一种道德行为,但同时又潜伏着新的伦理难题,今后生育的孩子其父亲究竟是谁?谁对这个孩子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15、这个孩子该由谁抚养?

1987年3月,某私利妇产站为一怀孕多月的陈某做人工引产手术(超生),术后陈某回家。但3小时候,妇产站职工发现陈某产下的男婴活着,医生便将其先托付给房东老太太喂养,然后送给李某带回家抚养。月余,陈获悉自己引产的婴儿还活着,便问妇产站和李某索要。对方不给,由此产生纠纷。

伦理分析:(1)怀孕多月的孕妇,引产胎儿成活的可能性是有的,这在临床上并不少见,作为妇产站的医生在给怀孕多月的孕妇做引产手术后应及时查看胎儿的情况,而本案的医生未能做到这一点,这显然是失职。(2)从表面上看,本案医生在发现婴儿是活的以后,采取了“积极”措施,但是,她忽略了一点,婴儿不是物品,一旦活着来到这个世界,就产生了许多事实上的民事法律关系,不是可以随便处置的。所以,该医生应该立即与婴儿的父母取得联系,而不应该把婴儿托付给房东老太太喂养,再“送给”李某抚养,这些都是缺乏法律知识的表现。(3)陈某去妇产站做人工引产,做完就走了,这并不表示,她已放弃了对婴儿的监护权,因为她并不知道婴儿是活的,也不能因为婴儿成活这一事实与陈某做人工引产的初衷相违背就否认了她与婴儿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关于监护人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对未成年人监护权具有优先性,不仅如此,监护权还有严格的排他性,即,在未成年人父母健在,且具有监护能力,同时没有放弃监护权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人不得享有对该婴儿的监护权,否则就是侵权。由此看来,既然陈某坚持要抚养这个孩子,则该婴儿应该又陈某抚养。(4)尽管从法律上讲婴儿应有陈某夫妇抚养,但从道德上看,陈某夫妇又是应该受到批评、教育的。因为她既已超生,就应该采取节育措施,一旦怀孕则尽早到医院做人流,可是她却一拖再拖,直到胎儿基本成熟才去引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胎儿的成活和陈坚持要抚养婴儿而造成的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违背,起责任则应由陈某夫妇承担(当然比强行超生的责任小一些),所以,我们既不能因为陈某违反了不计划生育政策就剥夺她对婴儿的抚养权,也不能因为陈某是在做人工引产后婴儿成活而超生的,就放弃对她的行政的、经济的必要处理和舆论的批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又堵住各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漏洞(事实上有不少人就是利用这种办法达到超生的目的),做到既合法又合符政策,级合情又合理。

16、1986年6月23日,一位姓夏的病人(女,59岁)住进陕西省汉中市人民医院。经医院检查,确认病人已处于肝癌变晚期,伴有肝性脑病、肝功能失代偿。虽经多方抢救,病情仍不能控制。6月27日晚,病情恶化危急。28日,病人的小儿子,小女儿看到病人痛苦难忍,提出能否采取措施,尽快结束病人的痛苦。医院对病人家属的这一要求开始不同意。但在病人子女的再三要求下,医生蒲某某、李某某分两次给病人注射了100名毫升复方冬眠灵。事情在处方上写明了家属要求“安乐死” 并由其小儿子签了名。29日凌晨5点,病人死亡。汉中市公安局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了两名当事医生和死者的小儿子、小女儿,后因案情特殊曾一度改为取保候审。

伦理分析:1.合理而有条件的安乐死最终会被恩美、医学和法律接受。这实际上是对安乐死概念的正确解释问题。从伦理学的行政分析,安乐死的事实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性条件:一是病人的耳机吧目前医学已无法挽救、濒临死亡而不可逆转;二是由于这种病导致病人肉体精神的极端痛苦,两者缺一不可。本案例病人夏某的情况是晚期肝硬变、肝功能失代偿而不可逆转,其无法挽救性意义方面也已认可。病人肉体和精神的痛苦绝不是常人所能体会到的,但又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可否认。

笨案例应该说是符合安乐死两个前提性条件的。但仅仅符合这两个前提性条件还是不够的,在安乐死实施过程还必须具备必要的程序——病人自主自愿的决定和医学判定医生的认可。医学的判定、医生的认可只能是以医学科学为标准,即病人疾病是否可救、可恢复、社会应尊重医学的判断、法律也应以科学的医学判断为依据。无疑,本案中队病人病情的判断是客观科学的而一些判断、这种判断是确定上述安乐死实施的前提性条件的基础。安乐死实施中一条最本质、最重要的伦理学原则就是病人自身的要求、自主的决定。在目前情况下,即病人的疾病不可逆转而病人又痛苦不堪,但如果病人没有这要求或病人希望医学能继续维持其常规的医护,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安乐死仍然是不允许的、违法的(不可逆转昏迷病人外)。在本案例中,由于病人昏迷和丧失意识,他的子女作为代理人提出安乐死的请求,并取得了当事医生的认可,从程序上分析是可行的。但这里不能忽视,他的子女的代理决定一般应该好似在病人完全丧失意识而不可逆转的情况下作出(或病人曾在意识清楚是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代理决定)。如果夏某在整个治疗中确实一直处于昏迷濒死而不可逆转或不可能举办由本人作出代理决定的条件,那么,这种情况下的家属代理是可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在治疗过程中,病人时有意识恢复,且这期间又没有做出要安乐死的任何表示或愿望。而凭子女的推测决定,这种代理决定的做出是有缺陷的。如果事先病人有过明确一贯的要求,俺们,当病人处于不可逆转时,由其子女代理决定无可非议,我们应尊重病人的选择。这问题其实已成为本案例伦理争议的关键点。国外对这一问题的额作风采用“生前预嘱”的防护四,具有法律功效,是值得借鉴的。医学的认可判定主要是疾病的不可治愈性。我认为,本案例的医生的做法从医学伦理学的角度看,动机无可指责,同时是在安乐死两前提下并且是病人(家属)的自主决定的行为,也是符合伦理原则的。该安乐死案在我国属首例,当事医生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观念更变过程中,一种科学新事物要得到社会认可和推行,肯定要付出多方面(包括道德、法律、经济、生命等方面)的代价。该医生的做法尽管有违现有法律规定和传统观念,但仍然为人们所理解和同情。

2.安乐死可不可行?关于安乐死问题的伦理、法律、哲学、社会分析在我们的教科书中已详尽谈及。这里要重新强调说明的是,只要承认安乐死的存在,就必须承认:特定的安乐死不是致死原因,它仅仅是死亡过程中的一种良好状态以及为了达到这一状态所采用的方法。解除临终病人的肉体精神的痛苦,尊重“生的意义”、“死的尊严”,尊重病人的生命价值和自主决定权时安乐死的实际而现实的意义,其客观的需要、合理地内涵是决不能随意加以否定的。

17、癌症晚期患者该不该全力抢救?

患者李某,男性,62岁,患食道癌3年多,已进入晚期,因“无治疗价值”而被某医院拒之门外。几经周折,患者更是憔悴、消瘦,出现恶液质并伴有频繁的恶心呕吐,进食困难。患者家属看病人的无限痛苦和要求延续自己生命的强烈愿望,抱着一丝希望来到医院,再三恳求医生收治这个晚期癌症病人,即使发生死亡也不与医院发生纠葛,并表示原为病人支付一切费用。医生出于“人道”,将该病人破格收入医院,由此在病区引发了一场该不该收治的争论。

伦理分析:(1)病人入院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抢救,不仅食道癌没有得到控制,而且向全身各脏器转移。又引起还要不要抢救的讨论从而加剧了该不该收治的争议。意见不外三种:一种认为,既然外院都不收,说明已病入膏肓,我们为什么要拣“破烂”,自找麻烦?另一种认为,癌症到了晚期,收进来也不过是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安慰而已,与其痛苦地活着,倒不如早点结束生命,何必在医院等死,弄得人财两空?还有一种看法是,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尽管癌症发展到后期,目前没有什么高招,但“死马”也要当作“活马”治,否则,就不人道,就没有尽到我们的道德责任。“死马”当作“活马”医,这是传统的医学伦理观念的反映。其实,这种观点现在看来,并不符合道德原则。从现代生命伦理学观点看,生是

人们的普遍和基本愿望,生能为社会做贡献,能使家庭团聚,合家欢乐。但这并不意味着生就是绝对的好,死就是绝对的坏。

(2)死亡是自然法则。在当前医药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下,人们不能奢望超越现实条件而企求医护人员治愈一切癌症患者,特别是晚期癌症患者。对本案例中年逾花甲的食道癌晚期患者,治疗上适可而止就行,毋须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医生有权在病人无法挽救时,撤消一切抢救措施而采用一些支持疗法,如给些维生素、止痛剂或输液等。事实上,绝大多数病人及其家属是通情达理的,只要做好安抚工作,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3)医护人员看问题不能单从对待某一患者的善良愿望出发。目前在社会医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果把某些贵重药物、血液和血浆等用到有希望抢救成功的患者身上,使他们痊愈、康复,重返工作岗位,岂不是更符合人道的原则?更尽到医护人员的道德责任?停止无希望的抢救,少花钱,为更有希望活着的人

着想,这应该也是一种道德良心。当然,那种把癌症患者视为包袱,拒之门外,或冷漠相待,或敷衍了事的态度是错误的。病人来院求医,就应该服务周到,严肃认真、审慎从事,即照顾到患者的心理需要,又顾及到家属、亲友的情感状态。对待癌症晚期的濒死患者,必须要符合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道德要求。

18、这样的死亡可以避免吗?

某女,60岁,1986年11月25日7时15分因上腹部疼痛不适6小时,到医院急诊治疗。检查情况:患者呈痛苦面容,气稍急,血压120/80毫米汞柱,频数54次、分,律齐,心音低钝,两肺

(一),胸骨下端有压痛,右上腹疼痛(+),无反跳痛,其余无殊。同时家属提供有冠心病、高血压史,常服丹参和复方降压片治疗。当时家属要求观察并做心电图,但遭医生拒绝,只做白血球计数。结果:白血球11000mm^3,中性79%,子阿托品、庆大霉素治疗,嘱病人回家。11时30分,病人因神志模糊,胸闷气急加剧,由急救车送入急诊室,血压90/50毫米汞柱,频数50次/分,律齐,作ekg示v2—v3、s—t段呈弓背向上,l、avl出现异常q波2,当即拟急性前侧壁心肌梗塞,收入病房抢救,在抢救过程中,病人死亡,为此,家属大闹。

伦理分析:本案例病人的死亡可否避免呢?可以避免,病人死因是心肌梗塞,医生原来的诊断治疗错误,如果从分注意到时老年病人、气急、心音低钝、胸骨下端有压痛,有冠心病、高血压史,服硝酸甘油症状未缓解等心肌梗塞病史体征,及时做心电图检查和血压监测,同时做有关鉴别诊断的辅助检查,并留院观察,完全可以发现病人的心肌梗塞、ekg和病情的发展变化,并作出及时正确的诊断治疗。病人的死亡,医生负有无可推脱的责任。

本案例揭示医务人员首先要尊重病人的生命价值。病人来就医,就把生命安危交给医生,你应十分珍惜这种信任和权利,在观察、诊断、处理时,要以十分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治疗。本案例的医生如果有很强的生命价值意识,能对病人做进一步观察和治疗,也许死亡时可以避免的。

其次,要尊重病人的正当欲望。病人来到医院就是希望得到全面及时的检查治疗,希望得到医疗物资和技术手段的分配及一系列与治疗有关的信息等。他们的这些欲望是正当合理的,应当予以尊重,只要条件和规定允许应该给予满足。本案例患者的家属要求留院观察,作出心电图检查,然而医生未同意,对病人家属完全正当合理的要求没有给予尊重和满足。相反,如果医生做到了这一点,也许本案又是另一个结果了。病人在医患中挣扎时很痛苦的,医生对病人的冷暖痛苦要心同身受。这样病人即使死亡,家属可能也不至于大闹,而代之为谅解。

三、简答题

1、社会主义社会医患关系的性质是什么?

答:社会主义社会医患关系的性质可从三个方面理解:首先,他是一种平等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尊重人的尊严、价值创造了物质基础,为实现人权平等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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