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2年)

时间:2022-08-25 10:5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市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2年),供大家参考。

全市度自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2年)

为深入贯彻******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的防灾救灾理念,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的地质环境,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防范期

我市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地形地貌高差悬殊,降水量分布不均。据市气象台对2021年气象预测,我市春季3月至5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0.51.0℃,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少;
夏季
6月至8月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降水较常年均值略偏少,有强降水集中时段,易引发洪涝及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秋季
9月至11月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0.5℃左右,降水量较常年均值偏少12成,华西秋雨强度接近常年略偏弱;
前冬
12月气温较常年均值偏高0.5℃左右,降水量偏少12成。汛期5月至10月的强降雨集中时段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要做好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对于高位边坡、陡崖地段、泥石流沟口、重点工程区域和隐蔽性较强且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要在日常中加强甄别和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域

根据全市地质环境区域差异特征等因素,将全市地质灾害划分为**山区、**山区和盆周山区三大片区。

(一)**山区:主要包括**县、**区西部、**县西部。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属重点防治区。该区域位于**山北东向构造带周围,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主要类型为滑坡、崩塌及泥石流。隐患点险情一般为中小型、局部为大型。

(二)**山区:主要包括**县、**区及**区东部和**区北部。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属重点防治区。该区地质灾害在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山前地带发育。主要类型为滑坡、崩塌等。隐患点险情多为中型和小型。

(三)盆周山区:主要包括**县、**县南部、**区局部。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该区地质灾害在陡坡垦植及工程切坡处发育。隐患点险情多为中型和小型。

三、重点防范对象

(一)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对人口较为密集区域潜在威胁大,是重点防范对象。如集中安置点、学校、医院、场镇、村庄、独立工矿企业、景区等。

(二)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域。由自然因素形成的地形地貌高差悬殊、松散覆盖层较厚的高陡斜坡,破碎构造带发育、结构面交错贯通、岩层产状陡立的陡崖地段,沟谷切割较深、流域面积较大的汇水区域潜在风险大,是重点防范对象。

(三)工程建设项目工地及工程活动影响区。因人类工程建设活动容易改变地形地貌、破坏地质环境,特别是在高易发区内不科学切坡、随意堆填弃土、无组织排水等工程活动,存在诱发地质灾害隐患较大的风险,亦是重点防范对象。如**高速沿线、**小南山和农村村民切坡建房以及在建工程区等建设工地。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按照“强化风险识别管控,突出重点解决重大隐患,全域整治控大抓急”的思路,构建由单点防范到点面双控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格局,消除威胁县城安全和紧迫的重大隐患险情,抓实抓细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职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旅、铁路、电力等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地灾原则履职尽责,自然资源、气象、应急、水利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形成防灾整体合力。要全面落实市、县、乡镇、村、组、点六级防灾责任制,将防灾责任人调整充实到位,将防灾责任分解落实到点到岗到人头,坚决防止出现责任空挡、死角和盲区。

(二)全面做好汛前防灾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一要及早落实专业驻守单位。充分发挥驻守单位专业技术优势,为现场驻点值守、动态排查、巡查核查、信息报送、重点抽查、培训演练、应急抢险等服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二要抓好地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汛前的有利时机常态化开展巡查排查,努力发现所有的隐患和风险,确保排查全覆盖、隐患无遗漏、风险可掌控,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点面双控”。三要核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要逐一登记造册,制定防灾预案,及时确定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及时更新隐患点和风险区的基本信息及人员联系方式,完善并张贴“一表两卡”。四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既要通过邀请专家讲解的方式,对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乡镇村社干部、志愿者及具体工作人员、重点工程项目负责人等集中开展宣传培训,又要在隐患动态排查过程中,针对每个点和风险区的实际,组织对受威胁的群众和各类防灾责任人开展宣传和培训,并至少开展一次避险演练。五要加强各类防灾设备维护。要检查所有已实施自动化监测隐患点的设备运行情况,保证设备在线率达到100%、数据传输顺畅、预警阈值设置科学,确保现场预警及时和准确。要检查视频会商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视频会商设备随时能正常使用。

(三)扎实做好汛期防灾工作。一是动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排查。要做好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适时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尤其是对人口居住区、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各类移民搬迁场所、高陡斜坡、公路边坡、建房切坡、陡崖地段、泥石流沟口等重点区域和强降雨、连续降雨等重点时段要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风险要及时处置,不能及时排除的要全部纳入群测群防和预警体系,逐点落实各项防灾措施。二是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联动协同机制,加强气象会商和风险动态研判,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气象部门要积极发挥气象卫星、遥感雷达等产品在预警中的作用,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的精准度和预见期;
水利部门要加强山区沟谷、水库库区、地灾高风险区雨情水情监测预报,信息共享,联合防御地质灾害;
还要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技术优势。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接收制度,确保强降雨天气来临前每个隐患点和风险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人以及受威胁群众能及时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要充分发挥专业监测设备的优势,提高数据采集、传输和预警的质量,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防灾预警效益。三是坚决做好
“三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坚持“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的原则。在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在危险解除之前严禁人员返回危险区。四是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以及值班值守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每周开展一轮查,确保所有防灾人员在岗履职。五是做好信息报送。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应严格按规定将地质灾害险情分别采用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等方式,统一口径,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四)科学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切实开展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工程治理、避险搬迁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按照“风险清、底数明”的原则,科学评价所有潜在的风险隐患,确保风险调查评价成果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可靠的基础资料。二是加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严格治理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管控,确保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群专结合专业监测项目、常态化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2021年实施的项目均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加强**县、**县、**区、**区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设,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和资金拨付。三是加强避险搬迁项目建设。按照“能搬尽搬、应搬尽搬”的原则,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乡村振兴规划相结合,根据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对威胁50人以上的隐患点实施避让搬迁的本年度任务,积极开展对威胁50人以下的隐患点避让搬迁,做实搬迁规划,科学选址,合理避让地质灾害风险。四是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要梳理项目储备库,对入库的项目严格自查,对未达到投资深度的要完善相关工作和内容,积极储备一批优质项目,纳入上级财政资金投资范围。

(五)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适时修订更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处置物资储备,配备相应的交通、通信和应急装备。地质灾害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视灾险情状况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组织人员转移、灾(险)情评估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紧急时,应强制受威胁人员避险疏散。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障。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标准,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二是加强技术队伍保障。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加强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落实专业技术支撑单位,整合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力量,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保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和演练、隐患排查、群测群防、预报预警、抢险救灾、灾害治理、避险搬迁、紧急避险成功案例奖励等工作。要整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出让等自然资源政策,以“组合拳”的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资金聚合效应,把自然资源政策优势转化为促进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的推动力。要坚持“谁受益、谁出资”,落实企业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多渠道、多元化引入社会资本,让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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