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7篇

时间:2024-01-06 11:15:03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党的**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届四中全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7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7篇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篇1

党的**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行动迅速,在纪委常委会、机关干部例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了**届四中全会《公报》、《决定》及中、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在撰写心得、学习交流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今年工作,及早谋划明年工作,并要求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贯彻好、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各级精神,全系统营造了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的浓厚氛围。近期,按照县委调研通知要求,由县纪委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采取查看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先后深入部分乡镇(社区)、县直部门单位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届三、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12345”即围绕一条主线(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强化两大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突出三个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建设),落实四项措施(查办案件、监督检查、制度防控、廉政教育),争创五个一流(一流的班子、队伍、素质、形象和业绩)的工作思路,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主体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能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夯实了责任。并对履职不到位的x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二是作风明显转变,“八项规定”得到严格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各部门各单位细化制定了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形式,对“八项规定”进行宣传,切实提高了知晓率。县纪委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进行了多次抽查检查,并对在检查中发现的x起**人违反规定行为做出了严肃处理,通过执行八项规定,全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廉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县三公经费支出与往年同期相比下降%。

三是突出监督主业,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三转要求,加大监督力度。围绕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四大战略”,“五化目标”和“六篇文章”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十件大事”和惠民“十件实事”进行了多次督查,并向**个重大项目派驻了x个“三问”工作组,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有力的促进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实施。

四是严肃查办案件,惩治反腐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办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的案件。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x件次,初核x件,立案x件,结案x件,党政纪处分x人,双重处分x人,收缴违纪资金x万元。实施“三问”x人,警示训诫x人。

五是深化制度创新,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在落实好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行了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及窗口单位制度、完善“三述”和“三级谈话”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制定出台了《**县党员干部作风纪律x条禁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责任追究办法》等x项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监督制约机制初步形成。

六是注重宣传教育,廉洁从政氛围浓厚。向全县**余名党政部门一把手下发《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封廉政提醒信》、发送廉政手机短信x万条、累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x余次,各类报刊、杂志、网站登载文章x篇,x月份组织x名科级干部,x名村干部举办了培训班,形成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七是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中省市“三转”工作要求,对县纪委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三转”中突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的主业职能。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先后选派**人次参加了各级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出台了《委局工作规则》、《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县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内部监督机制和管理制度,完善了各纪工委(监察室)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规范了机关管理,严明了纪律作风,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发挥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有偏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作用发挥不到位,尤其是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主体不清,责任不明。

二是各乡镇纪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督职责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对本辖区、所分管系统“三重一大”事项监管的职能发挥不够,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老好人思想,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

三是相关制度规定执行不力。部分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流于形式,制度规定执行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

四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办案人才少,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的主业要求。

五是查办案件查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党委、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不重视,办案数量少,质量不高,案件线索报告、处置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x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继续加大对反腐现象的惩治力度,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查办案件,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祛除“四风”顽疾,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中的重要作用。重点做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领导班子特别是“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纪、理想信念、群众路线、廉洁从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党政“一把手”廉政宣誓》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学习党的**届四中全会、中省纪委四次全会和系列讲话精神,领会内涵实质,把握工作要求,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牢记“红线”、识别“禁区”、坚守“底线”,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真正将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强化两个职责。按照县委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纪委副书记分片、纪委常委包抓乡镇、纪工委抓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落实考核报告“签字背书”制,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持续抓好“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不良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不敢担当、廉而不勤、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完善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一条一条兑现,一项一项落实。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员单位作用,组织协调财政、税务、审计、公安、组织、人事及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监督合力。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党的政治、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各项纪律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对重要节点执行规定的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坚决点名道姓曝光,形成威慑。有效发挥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

四是强化制度执行,让权力公开透明。严格执行各项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加大对**大以来出台的各项制度的执行,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婚丧嫁娶事宜操办、农村基层干部监管等方面,完善督查考评机制,有效发挥““三述”的自律作用,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努力推动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不断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五是强化案件查办,保持惩治反腐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件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

一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组织、人事、财经纪律案件;

四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以及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五要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坚决查处**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六要充分发挥县委反腐的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反腐的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网络舆情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纪律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六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按照中央“三转”要求,结合实际,加强纪检干部政治和业务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带头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件,一经查实,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使队伍更具专业化,能够胜任反腐要求;加强乡镇纪委队伍建设,乡镇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要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进行,纪委专职干部每个乡镇原则上不少于3名,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加强派出机构人员交流轮训力度,让每一名派出机构工作人员轮流到委局各科室实行以干代训,提高派出机构工作能力;加强硬件设施配备,建立高标准的办案工作区,配备办案所需的录音录像取证设备,针对纪委办案车辆陈旧,建议更换办案车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民代表到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互动沟通、共促廉洁”为主题的“纪检监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党组织、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篇2

如果学习只在于模仿,那么我们就不会有科学,也不会有技术。下面是课件网小编为您推荐关于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

乡镇纪委作为基层的纪律检查机关,是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直接、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经末梢,承担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不正之风、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纯洁党员队伍、净化政治生态、服务经济发展等重大责任。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的新形势下,乡镇纪检工作面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域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所需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如何做好新时代乡镇纪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的“前哨”作用,是我们派驻镜铁区纪检组所面临的一个必修问题。为此,我们通过走访、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文殊镇、各村开展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及工作实际简单谈谈对乡镇纪检工作的看法和对策。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嘉峪关市东南**公里处,下辖**个行政村41个村民小组,2354户7545人。镇党委下设6个党总支,23个党支部,47个党小组,党员533名,其中,农民党员**人。镇纪委有2名纪检工作人员,一名纪委书记(副科级),一名纪检专干(科员),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各村分别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设有主任6人,委员**人,共**人。其中女性**人,占33%;初中文化程度20人,高中文化程度4人;党员**人,占71%,群众**人,占29%;熟悉财务管理人员10人,占42%。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或5名,主任1名,形成了镇村全覆盖的纪检监督网络。

自2016年以来,镇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共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5名,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发现有一般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咬耳扯袖、提醒诫勉,共进行提醒、整改、告诫约谈20余次。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纠三促”专项整治行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召开廉政建设集体约谈会10余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约谈干部达500余人次。

一、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工作人员配备较少,工作力量薄弱。

一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涉农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加强,农村工作任务量、工作压力不断增加,但是文殊镇纪委工作人员数量没有增加,只有两人,在办案中受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二是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文殊镇纪委书记年龄偏大,年轻的纪检专干编制没有划转过来,又为新手,缺乏办案经验,业务不够熟悉,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正式编制,工资待遇低,文化素质低,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体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三是纪委书记有时被借调,借调时间不确定,加之乡镇纪委人员本身较少,纪委书记借调后,只剩一名纪检专干,不能正常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足,缺乏担当。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审查都应经同级党委批准,这需要党委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然而文殊镇一些党组织缺乏担当,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入、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管党治党狠劲韧劲不足,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载体和手段还不够丰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约谈提醒不经常、思想政治教育表面化、压力传导不够、措施办法虚化等问题。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

一是乡镇纪委受乡镇党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隶属于镇党委、政府,业务上受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指导,这种管理体制使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以至于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时,乡镇纪委习惯看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党章规定纪委对同级党委有监督之责,但由于两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利害相关,难以监督到位,监督机制甚至是形同虚设。对可查可不查的事情更是不了了之,严重影响纪检干部工作主动性。二是涉及纪检干部的任免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由同级党委来把握,这种被监督者来给监督者打分、决定监督者奖励升迁的管理模式,使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时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履行职责,不敢甩开膀子行使监督职权,在履行职责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乡镇纪检机构职能设置不尽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的实质是制约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作后盾,以权制权是监督的普遍规则,但是乡镇纪委是副科级岗位,受职务级别、权力等方面的限制,监督力度大打折扣,某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被动局面,同时镇纪委书记始终是副科级岗位,没有晋升空间,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乡镇纪委“老好人思想”作祟,存在畏难情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主动性。

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工作范围小,长期与本地、本单位干部群众打交道,遇到党员干部违纪,碍于情面,不敢碰硬,监督执纪问责顾虑较多,存在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各村监委会担当作为不够,对于村务监督缺位,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具体表现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过程中熟人朋友说情,领导同事“打招呼”,容易陷入各种“关系网”、“利益链”。面对这些情况,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不敢坚持原则,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年底考核和今后的发展,使监督执纪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怕挨乡镇主要领导批评,认为查出案子会给本乡镇抹黑,影响领导的政绩,怕查出问题既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年度考核工作和个人发展,从而导致乡镇纪委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敢查。

(五)农村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反映问题多,乡镇纪委监督不到位,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专业性。

根据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数据分析和派驻纪检组实地走访了解到,反映问题最多的是在农村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办事不公,扶贫惠农相关政策依据公开不透明,村民议事制度执行不坚决,救助条件未及时向村民公布,救助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等问题。一些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未经村民集体表决,只在村“三委” 会研究决定,事后公开不彻底、不及时,造成村民群众不满意;一些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把关不严,在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中,对村民群众的信息掌握不准确,出现了错报漏报的问题,审核把关不认真不严格、审批成了走过场,工作粗枝大叶、不精不细不深。同时也曝露出乡镇纪检干部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足。大多数镇村纪检干部欠缺法律、财会、审计、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且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二是处置问题线索能力不够。集中表现在问题线索管理和运用能力不足。对问题线索敏感度不高,在初核时容易流失线索。三是监督执纪手段较单一。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往往是“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的办案模式,审查手段不足、办法不多,调查取证手段有限,导致问题线索挖不深、查不透,极易办成“夹生案”。四是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意识不足。集中表现在谈话场地选择的随意性大,安全防范措施较弱,程序不够规范,台账资料不完备,缺乏安全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存在重成效轻程序的现象。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担当意识,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一是加强教育。派驻纪检组应加大对文殊镇纪检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使其明确作为纪检干部,肩负惩治腐败、纯洁党风、捍卫党纪的神圣使命,党和国家寄予厚望信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四个意识”,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二是加强学习。加强学习对于纪检干部是至关重要的,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文化素质,建议邀请市纪委优秀纪检干部进行纪律审查知识专题系列讲座;充分利用网络学习资源,组织基层纪检干部进行网上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建设。三是及时沟通交流。建议派驻纪检组可以制定针对纪检干部的谈心谈话制度,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与本级以及下级纪检干部交心通气,及时了解干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矛盾、困难、情绪,掌握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给予疏导。四是丰富文体活动。建议多组织纪检干部开展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帮助干部释放心理压力,在改善精神状态的同时,又能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团队精神。

(二)强化党委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压牢主体责任。

监督执纪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这要求基层党委必须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使基层纪委的监督执纪工作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可以通过完善机制来督促镇党委突出政治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是完善督促检查机制。除了每年正常开展的“述责述廉”、廉政约谈等活动外,派驻纪检组在日常督查工作过程中,应侧重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从而促使党委一把手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二是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班子个人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不到位,未按时保质完成清单任务的,由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由派驻纪检组组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

(三)优化交流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调动纪检干部工作积极性。

一是市纪委应给予乡镇纪委高度重视,政策向基层倾斜。新时代,加强农村纪检工作日趋重要。面对生活、工作比较分散的广大农村党员和乡村基层干部,乡镇纪委作为党的执规机构,其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因此应提高对乡镇纪委地位、作用的认识,明确乡镇纪委的职责和任务,在人、财、物等多个方面给予倾斜,针对目前乡镇纪委力量薄弱,人员配备相对不足问题,建议要选优配齐配强镇纪委干部,确保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高镇纪委履职能力。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建议试行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编制、工资福利的机制,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只作为派驻人员常驻在镇,确保乡镇纪委人员在工作中能不受干扰,能独立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三是推行交流换岗制,对三区乡镇纪委书记定期进行互调换岗,力争实现既不在成长地工作、也不在原单位任职的目的,消除因人情关系对履职造成的阻碍。四是建议优化交流提拔机制,保障政治经济待遇。乡镇纪检干部无晋升空间,建议拓宽晋升渠道,同时考虑到工作容易得罪人的特殊性,在推荐提拔纪检干部时,建议组织不能单纯以票取人,应综合其他因素,区别对待。

(四)强化协调机制,提高办案能力,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一是改进审查方式,提高纪律审查质量和效率。推行市纪委和基层协作审查制度。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为统领,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乡镇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监督执纪水平不高等难题。二是要建立健全乡镇纪委信访、检查、执法、宣教等各项工作制度。以严格的制度来约束和规范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和纪检干部的言行,确保乡镇纪委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日常化的轨道。三是是加强对乡镇纪检工作具体业务的指导,明确市纪委各业务室对乡镇纪委的业务指导责任。四是凝聚反腐合力,加强组织协调。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沟通,健全案件发现机制、重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等,把执纪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职能资源有效组织起来,打好反腐“组合拳”,做到迅速查处、及时移交,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篇3

(一)纪检工作人员配备较少,工作力量薄弱。

一是近年来随着农村涉农领域反腐败工作的加强,农村工作任务量、工作压力不断增加,但是文殊镇纪委工作人员数量没有增加,只有两人,在办案中受一定的客观条件限制。二是纪检干部业务素质不高。文殊镇纪委书记年龄偏大,年轻的纪检专干编制没有划转过来,又为新手,缺乏办案经验,业务不够熟悉,6个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没正式编制,工资待遇低,文化素质低,存在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体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三是纪委书记有时被借调,借调时间不确定,加之乡镇纪委人员本身较少,纪委书记借调后,只剩一名纪检专干,不能正常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二)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足,缺乏担当。

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各级纪委是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审查都应经同级党委批准,这需要党委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然而文殊镇一些党组织缺乏担当,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深入、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管党治党狠劲韧劲不足,净化优化政治生态的载体和手段还不够丰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存在约谈提醒不经常、思想政治教育表面化、压力传导不够、措施办法虚化等问题。

(三)体制机制不健全,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

一是乡镇纪委受乡镇党委和市纪委双重领导,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隶属于镇党委、政府,业务上受派驻纪检组的管理和指导,这种管理体制使乡镇纪委对同级党委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以至于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时,乡镇纪委习惯看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脸色”行事,对同级党委不敢监督。党章规定纪委对同级党委有监督之责,但由于两者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利害相关,难以监督到位,监督机制甚至是形同虚设。对可查可不查的事情更是不了了之,严重影响纪检干部工作主动性。二是涉及纪检干部的任免考核、评优评先等工作,由同级党委来把握,这种被监督者来给监督者打分、决定监督者奖励升迁的管理模式,使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时束手束脚,不敢大胆履行职责,不敢甩开膀子行使监督职权,在履行职责方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三是乡镇纪检机构职能设置不尽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的实质是制约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必须以权力作后盾,以权制权是监督的普遍规则,但是乡镇纪委是副科级岗位,受职务级别、权力等方面的限制,监督力度大打折扣,某些方面还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被动局面,同时镇纪委书记始终是副科级岗位,没有晋升空间,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乡镇纪委“老好人思想”作祟,存在畏难情绪,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主动性。

由于乡镇纪检干部工作范围小,长期与本地、本单位干部群众打交道,遇到党员干部违纪,碍于情面,不敢碰硬,监督执纪问责顾虑较多,存在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监督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各村监委会担当作为不够,对于村务监督缺位,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具体表现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过程中熟人朋友说情,领导同事“打招呼”,容易陷入各种“关系网”、“利益链”。面对这些情况,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不敢坚持原则,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影响年底考核和今后的发展,使监督执纪工作效果大打折扣;怕挨乡镇主要领导批评,认为查出案子会给本乡镇抹黑,影响领导的政绩,怕查出问题既会影响本单位争先创优、年度考核工作和个人发展,从而导致乡镇纪委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就不敢查。

(五)农村惠民政策落实方面反映问题多,乡镇纪委监督不到位,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缺乏专业性。

根据近年来群众信访举报数据分析和派驻纪检组实地走访了解到,反映问题最多的是在农村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办事不公,扶贫惠农相关政策依据公开不透明,村民议事制度执行不坚决,救助条件未及时向村民公布,救助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等问题。一些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未经村民集体表决,只在村“三委” 会研究决定,事后公开不彻底、不及时,造成村民群众不满意;一些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把关不严,在慰问帮扶、惠农补贴、贫困救助等惠农政策资金发放中,对村民群众的信息掌握不准确,出现了错报漏报的问题,审核把关不认真不严格、审批成了走过场,工作粗枝大叶、不精不细不深。同时也曝露出乡镇纪检干部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足。大多数镇村纪检干部欠缺法律、财会、审计、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且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基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二是处置问题线索能力不够。集中表现在问题线索管理和运用能力不足。对问题线索敏感度不高,在初核时容易流失线索。三是监督执纪手段较单一。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往往是“一支笔、一张嘴、一张纸”的办案模式,审查手段不足、办法不多,调查取证手段有限,导致问题线索挖不深、查不透,极易办成“夹生案”。四是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执纪意识不足。集中表现在谈话场地选择的随意性大,安全防范措施较弱,程序不够规范,台账资料不完备,缺乏安全意识、程序意识、保密意识,存在重成效轻程序的现象。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篇4

党的十八大以来,白银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要求,切实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严格执纪监督,为推动白银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主责,扎实推进“三转”工作的成效

一、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年货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监督,促使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专项治理工作。全区3150名干部做出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承诺。四是强抓执纪办案。畅通来信、来访、12388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信访受理渠道。坚持信访举报归口受理制度,每月定期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市纪委,规范管理信访举报件,做到底数清楚、流转严密、管理有序。对实名举报实行限时回复和反馈,对在查案件,集中力量进行突破,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区纪委共接受信访举报70件次,其中来信来访22件次,上级交办38件次,重信重访15件次,署名举报38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9件。立案11件11人,其中结案8件8人,对1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1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6人给予行政警告—2—处分。同时,对3名涉刑人员及时给予党政纪处分,其中,2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人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二)转变工作方式,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创新权力监管方式,突出各层级监督重点。强化述廉制度,采用“访廉、述廉、询廉、评廉、用廉、督廉”等环节,解决同级监督过软问题;乡镇街道层面强化监督层级,探索实行纪工委管理模式,解决上级监督过远的问题;村级层面强化监督主体,健全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解决村级监督过空的问题,构筑了全方位的权力运行安全网,进一步强化对权力的监管。二是实行分片联系监管。建立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街道)和区直属部门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建设工作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委员看,对所联系的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和调研指导。三是强化事后问责监督机制。坚持从问题导向,查办案件和事后问责入手,由事前、事中的过程监督转变为事后监督、履职监督和问责监督。

—3—部门,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共70余人参加培训,组织4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市新任新进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对各村书记、主任和监委会主任、纪检专干进行培训,并发放了《应知应会手册》。二是带头遵守纪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执纪监督的各项纪律要求,带头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相关规定,带头落实“不准”的纪律要求,带头落实省纪委提出的“留个表率、六个带头、八个不准”的要求。三是带头正风肃纪。坚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六条、区委十七条规定精神,坚决纠正自身存在的“四凤”问题,自觉做到了不发表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言论,不发生违背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的行为,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执纪的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亲友等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二、当前推进“三转”工作,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为了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回归主业,“轻装上阵”,省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书记必须把主要精力(70%)用于抓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但在调研中了解到,部份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存在“不适”心态。有的同志认为多分管一—4—些工作觉得虽然忙一点,但是因为分管的工作多了,自我感觉更受党委政府重视,工作干起来也更有威信,同时有利于自身综合能力的锻炼和提高,有利于为以后的发展积累经验,不愿从以前分管的工作中解脱出来。有的同志认为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后,片面认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外,产生了被边缘化的思想情绪。有的同志说,有分管其他工作的时候,每天都有人到他办公室坐一坐,聊一聊,但调整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后,一天到晚就难得有一个人到他办公室看一看,心里感觉有失落感。有的同志存在专职纪检监察工作,执纪监督问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怕影响团结的顾虑。

2、职能定位不准。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任务规定非常清楚,工作要求也非常明确。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各级纪委监察机关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聚集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办事信得过,工作中如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外,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上,还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还是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和分管部分职责外的—5—工作,在目前的体制和环境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也难以抵制。

3、工作方式缺位。参谋建议缺位,一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习惯于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及部署,习惯于按部就班,对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地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向党委政府提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建议较少。组织协调缺位,没有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和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责任,确保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引导各个部门单位共同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自的工作中去,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致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监督检查缺位,主要是对下级监督多,对同级、上级监督少;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监督的多,对品德修养等其他方面监督的少;对工作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几乎空白。

4、履职能力偏弱。表现在纪检监察队伍中缺乏专业人才,干部知识层面和业务能力亟需提升。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广泛了解金融、法律、计算机、会计、管理等综合知识,而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中, 经济、法律—6—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少,特别是缺乏掌握信息网络技术、熟悉市场经济和财会电算知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无论是查办案件还是开展监督检查,存在“新手多、能手少”的现象。此外,举办的业务培训太少,培训方法单一,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缺乏创意,影响了履职效果。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想转。少数纪检干部由于受惯性思维束缚,认为纪检干部这一岗位大多数是以解决职务待遇为主,缺乏进取意识;个别纪检干部认为强化执纪问责会影响与地方和部门的关系,缺乏工作勇气;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大包大揽,认为“全面开花”能够体现纪委的权威和地位,主观上不想退出一些不该分管的工作。

二是能力素质不全面,不会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对“三转”意义认识不清、精神理解不深、实质把握不透,不知道转什么、诶和转,落实到工作中,缺乏具体的举措和创新方法;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能力不足,在调整充实到执纪监督一线后,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理念和方式。

—7—三是沟通对接不主动,不愿转。少数纪检监察机关对“三转”重要性认识不足,关起门来搞“三转”,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思想共识和外部环境;个别纪检 监察机关方法过于简单,没有做好交接和督促工作,导致相关主责部门也未主动跟进,监督链条断裂。

四是宣传氛围不浓厚,不去转。少数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三转的外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全媒体、全方位、全过程、全人员的宣传强势,以至群众对“三转”的知晓度、关注度和支持度不高。

三、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运行情况

白银区辖10个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纪委10个,区直部门纪检组31个,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4人,科级34人。2012年底,区委积极探索,成立区纪委乡镇纪工委,配有专职书记1名,联络员1名,委员5名。目前,还一直延续传统的管理模式,派驻机构由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人员编制、工资、后勤保障都在驻在部门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基本能按照职责要求,结合驻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一是参加、列席驻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推进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监督;二是主持或参与制定、修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效能的规章制度,组织—8—学习培训,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开展机关效能督查、考核;四是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但调研中发现,部分派驻机构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工作效果不尽理想。

四、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进一步履好职尽好责的意见建议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进一步放下包袱,解放思想,重构和强化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工作理念。摒弃思维定势、角色定势和工作定势,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转变职能、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上来,要结合目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推进“三转”工作作为**困扰纪检监察机关多年的职能泛化、力量分散、四面出击、吃力不讨好等老大难问题的难得机遇,正确履职、有效作为,努力做到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自身。

—9—腐败斗争,更加突出执纪监督主责,更加强化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等主业,防止由监督主体错位为执行主体,回归纪检监察本职。

三要准确定位,监督有力。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应该是对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履行职责的监督,应该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对于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负责,纪检监察部门要集中精力加强对监察对象的监督,牢牢把握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有效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促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要转变作风,强化自身建设。要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要精通相关业务知识,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要追求高尚人格品德,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身体力行道德原则和规范,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带头抓落实,带头克难攻坚,敢抓敢管,立说立行,奋勇争先,对违纪违法问题敢于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做到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有案必查、问责必严、违纪必究。要拥有一颗平常心,淡泊明志,无私节欲。坚决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10—吃,不该去的坚决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依规依纪办事,不徇私情,秉公执纪。只有一身正气,说话才有底气,群众才能服气。

—11—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篇5

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行动自觉逐步加强。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员,作为市审计局的纪检组长,如何在市、县(区)审计机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和任务,自然成为个人工作中必须认真思考和付诸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全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1、淮南市审计局现有在职人员x名(包括纪检监察干部x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x名、事业编制人员x名。在**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中,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共x名行政编制被上划。目前,市审计局纪检监察机构健全,实有在职纪检监察人员x名,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

2、全市六区(含毛集实验区)一县均设有审计局,但限于县区人员编制总额等原因,现只有凤台县审计局配备纪检组长一名,其他各区审计局既未配备纪检组长,也未明确配备纪检监察人员。

就目前全市审计机关整体而言,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天不足已是不争事实。当然,此种现象在全市其他系统多数也是如此。

二、市审计局实施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主要做法

**年x月,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出台文件,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管理体制予以调整和明确,将市直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对派驻机构(纪检组、监察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严格界定。有鉴于此,去年x月,市审计局对局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明确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党总支,协助局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而不再参与具体审计业务工作的分工,突出以履行监督责任为主要职责,从而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需要,以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监督责任的主业上来。

①负责全市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②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履行义务,保持廉洁,增强反腐的自觉性。

③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的党员,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④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审计系统行政监察工作。

⑤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其同时,对监察室人员岗位职责也进行了重新明确。

根据“三转”要求,今年以来,市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突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体人员廉洁自律等的提醒谈话等,对两名新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专门开展了廉政谈话,要求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防患于未然。三是严格纪律监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督查,在今年春节后由局纪检组会同局监察室、人教科开展了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深化作风督查,严格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管理,做实做严“转作风”。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对机关食堂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加大问责力度,努力堵塞漏洞。

三、关于市、县(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既需要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推动,又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砥砺奋进,共同努力,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转”的良好内外部环境。

1、要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重要意义。这是推动审计机关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的前提。要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的工作,离不开一支忠诚可靠、坚强有力的监督队伍。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履行的都是监督职责,但是分工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在监督对象上更是明显有别。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同样必须接受来自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因此,要强化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一定要使他们明白,纪检监察监督既是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来给审计工作“当配角”和“找麻烦”的,而是同审计工作者站在一起,帮助审计事业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

在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以后,要强化对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大胆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办案过程中遇到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时,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强后盾。

2、要大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推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贯彻“三转”要求的关键所在。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同样履行监督权利的审计干部队伍而言,其意义和作用尤显重要。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开展专项检查、专题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观念,放开手脚,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在具体工作中,要针对审计机关的特殊性,注重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既要有转的意识,又要有转的行动;既要依靠上级支持推动,又要理直气壮做好工作;既要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又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要经常深入到审计现场和审计干部之中,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信息,保障审计人员依法履职,防范审计人员擅权弄权、违纪违法。当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保持惩治反腐的高压态势,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对全体审计干部的监督。面对反腐斗争的艰巨任务,面对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厚望,我们必须始终如履如临,来不得丝毫懈怠。只有自己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赖,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3、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上有所作为。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的认识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将审计局简单定义为政府组成部门中的专业职能部门。道理上固然无错,但也在有形无形之中淡化了审计部门承担的审计监督职责,客观上造成审计监督的权威性被弱化。从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工作开展看,纪检监察部门长期处在被边缘化状态,人员配备的随意性很大。由此也导致一部分同志甚至有少数领导同志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工作中不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甚至产生较为强烈的抵触和排斥情绪。长此以往,必然在工作作风等某些方面有所表现和凸显,从而破坏了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的良好形象,以至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和个别审计人员产生了非议。

另一方面,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审计机关现有纪检监察干部,对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心存疑虑,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人主义行为,片面强调干部自律,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对全体审计人员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加之机关管理、干部教育等方面也存在着落实不力、管理不严等问题,多方面原因致使市审计局年度政风评议排名呈逐年下滑趋势。现在,“三转”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更为宽阔的舞台,作为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珍惜机遇,乘势而为,充分展示出对“监督者实施监督”的勇气和魄力,大胆工作,勇于担当,有所作为。

4、要坚决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审计机关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某种意义说是“双料”的监督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对“监督者实施监督”难度不言而喻,且不说来自被监督者因为思想认识、配合程度、纪律遵守等方面的问题。就监督者自身而言,能否做到一身正气至关重要。缺乏担当精神和好人主义者都肯定不是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审计干部队伍群体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具备更为过硬党性原则和政治素质。因此,局党组、纪检组和局主要领导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信任不放任,既信任,又监督,既关爱,又严管。

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尽管现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并是不很多,但无论人多人少,全体纪检监察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要始终以“自身硬”为标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组的各项要求上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加强基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审计部门不同于其他政府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应当说,审计监督权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神圣权利。俗话说,正人必先正己。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反腐斗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审计风险也越发突出。国家审计署已明确将“反腐”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强对审计人员履行职责、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再监督,自然而然也就变得尤为突出和迫切。为此我们呼吁,强化基层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应当迅速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篇6

新一届中央纪委提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贯彻落实“三转”要求的思想认识逐步提高,行动自觉逐步加强。作为纪检监察队伍的一员,作为市审计局的纪检组长,如何在市、县(区)审计机关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和任务,自然成为个人工作中必须认真思考和付诸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1、淮南市审计局现有在职人员x名(包括纪检监察干部x名),其中:行政编制人员x名、事业编制人员x名。在**年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中,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共x名行政编制被上划。目前,市审计局纪检监察机构健全,实有在职纪检监察人员x名,人员配备符合相关规定。

2、全市六区(含毛集实验区)一县均设有审计局,但限于县区人员编制总额等原因,现只有凤台县审计局配备纪检组长一名,其他各区审计局既未配备纪检组长,也未明确配备纪检监察人员。

就目前全市审计机关整体而言,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天不足已是不争事实。当然,此种现象在全市其他系统多数也是如此。

**年x月,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专门出台文件,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管理体制予以调整和明确,将市直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的编制纳入市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对派驻机构(纪检组、监察室)的主要职责进行了严格界定。有鉴于此,去年x月,市审计局对局领导班子的工作分工进行了及时调整,其中明确纪检组长分管监察室、党总支,协助局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务政务公开等相关工作,而不再参与具体审计业务工作的分工,突出以履行监督责任为主要职责,从而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需要,以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将主要精力用于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监督责任的主业上来。

①负责全市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责任,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②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党员和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履行义务,保持廉洁,增强反腐的自觉性。

③负责受理党员的控告、检举和申诉,查处违反党纪的党员,协助上级纪检部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④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审计系统行政监察工作。

⑤完成市纪委、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与其同时,对监察室人员岗位职责也进行了重新明确。

根据“三转”要求,今年以来,市审计局纪检组、监察室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突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二是强化警示教育,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体人员廉洁自律等的提醒谈话等,对两名新任科室主要负责人专门开展了廉政谈话,要求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防患于未然。三是严格纪律监督,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督查,在今年春节后由局纪检组会同局监察室、人教科开展了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深化作风督查,严格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管理,做实做严“转作风”。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对机关食堂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加大问责力度,努力堵塞漏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是一项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作,既需要自上而下循序渐进推动,又需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砥砺奋进,共同努力,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转”的良好内外部环境。

1、要大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重要意义。这是推动审计机关了解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三转”要求的前提。要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的工作,离不开一支忠诚可靠、坚强有力的监督队伍。审计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履行的都是监督职责,但是分工有所不同,各有侧重,在监督对象上更是明显有别。审计机关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同样必须接受来自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因此,要强化各级审计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一定要使他们明白,纪检监察监督既是依法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审计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来给审计工作“当配角”和“找麻烦”的,而是同审计工作者站在一起,帮助审计事业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

在思想认识问题解决以后,要强化对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保障,支持纪检监察人员大胆开展工作,特别是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办案过程中遇到说情、阻挠,甚至威胁、干扰时,要坚决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为纪检监察工作撑腰壮胆,做纪检监察干部的坚强后盾。

2、要大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推动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贯彻“三转”要求的关键所在。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对同样履行监督权利的审计干部队伍而言,其意义和作用尤显重要。要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通过经常性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开展专项检查、专题约谈等多种方式,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切实转变观念,放开手脚,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在具体工作中,要针对审计机关的特殊性,注重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既要有转的意识,又要有转的行动;既要依靠上级支持推动,又要理直气壮做好工作;既要坚决落实上级要求,又要讲究方式方法。特别是要经常深入到审计现场和审计干部之中,及时了解掌握各方面信息,保障审计人员依法履职,防范审计人员擅权弄权、违纪违法。当前,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保持惩治反腐的高压态势,严肃执行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对全体审计干部的监督。面对反腐斗争的艰巨任务,面对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厚望,我们必须始终如履如临,来不得丝毫懈怠。只有自己站得稳、立得端、行得正,才能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赖,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3、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乘势而上有所作为。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审计机关的认识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将审计局简单定义为政府组成部门中的专业职能部门。道理上固然无错,但也在有形无形之中淡化了审计部门承担的审计监督职责,客观上造成审计监督的权威性被弱化。从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工作开展看,纪检监察部门长期处在被边缘化状态,人员配备的随意性很大。由此也导致一部分同志甚至有少数领导同志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可有可无,工作中不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甚至产生较为强烈的抵触和排斥情绪。长此以往,必然在工作作风等某些方面有所表现和凸显,从而破坏了审计干部队伍整体的良好形象,以至部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工作和个别审计人员产生了非议。

另一方面,包括笔者本人在内的审计机关现有纪检监察干部,对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心存疑虑,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好人主义行为,片面强调干部自律,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对全体审计人员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加之机关管理、干部教育等方面也存在着落实不力、管理不严等问题,多方面原因致使市审计局年度政风评议排名呈逐年下滑趋势。现在,“三转”要求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营造了更加宽松的环境和更为宽阔的舞台,作为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也要珍惜机遇,乘势而为,充分展示出对“监督者实施监督”的勇气和魄力,大胆工作,勇于担当,有所作为。

4、要坚决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审计机关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从某种意义说是“双料”的监督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对“监督者实施监督”难度不言而喻,且不说来自被监督者因为思想认识、配合程度、纪律遵守等方面的问题。就监督者自身而言,能否做到一身正气至关重要。缺乏担当精神和好人主义者都肯定不是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审计干部队伍群体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具备更为过硬党性原则和政治素质。因此,局党组、纪检组和局主要领导要按照“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严格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出现“灯下黑”现象。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要及时报告、及时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家丑不自捂”,信任不放任,既信任,又监督,既关爱,又严管。

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尽管现有的纪检监察人员并是不很多,但无论人多人少,全体纪检监察人员都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履职能力。要始终以“自身硬”为标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组的各项要求上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5、加强基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刻不容缓。审计部门不同于其他政府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的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应当说,审计监督权是《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神圣权利。俗话说,正人必先正己。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在反腐斗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面临的审计风险也越发突出。国家审计署已明确将“反腐”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强对审计人员履行职责、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再监督,自然而然也就变得尤为突出和迫切。为此我们呼吁,强化基层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应当迅速提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选题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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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省公路局纪委2018年专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局纪委围绕所属基层单位当前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坚持重在找准问题、提出措施的原则,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纪检监察工作专题调研。总的来说,各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是紧跟形势和要求来开展的,考核量化需要完成的工作能较好的落实完成,对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补充与监督。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情况与问题,并有针对性的研提了工作对策。

一、主要存在的问题

通过广泛座谈交流和情况收集,深切感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引起重视、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少,任务重,职能定位不明确,人员配置不合理

根据对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员人员构成的数据分析,年龄构成为35岁以下1人,占6.66%,35岁至45岁7人,占46.67%,45岁以上7人,占46.67%;学历构成为本科学历7人,占46.67%,大专学历8人,占53.33%;除个别段是专职纪检监察员外,其它单位都是兼职,占93.33%。此外,除两家单位是工会**(副科级)兼任外,另外13家单位的都是普通干部(工人)职工身份兼任(担任),占86.67%。

作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特别是管理局是省直属事业单位,其基层管理单位的工作量与各所在县(市)的县(市)直部门是等同的,不但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组(室)),其纪检监察人员大多都是由业务骨干兼职的。甚至主要工作还是其行政业务工作,而兼职的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是“副业”,致使“种了他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没有很好地履行到位。例如由于缺乏编制、人手不够等原因,丹寨公路管理段的纪检监察员是路政副大队长兼任,平时繁重的超限治超工作已经让他疲于应付,有限的精力再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就捉襟见肘了,只能履行一些形式上的基础工作了,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很难发挥实际作用。

(二)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关系没有理顺

在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下,派驻纪检监察员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党支部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享有绝对支配权,上级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从而使派驻纪检监察员形同驻在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和普通办事员,使其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纪检监察员“有名无实”。本来派驻纪检监察员应该有其很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能够与驻在单位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监督关系。但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现有的派驻纪检监察员,都是由所在单位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本单位职工内提名,向上级党委、纪委建议任用的,其人选在驻在单位内产生,而且派驻纪检监察员在办公经费、福利待遇和考核奖惩上也都由驻在单位发放。正如北京大学庄德水教授指出的一样,“利益决定立场”,这种制度安排使派驻纪检监察员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现象。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执纪能力不足

管理局自2016年以来才开始实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原来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党支部为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很少接触,导致现如今派驻纪检监察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相对滞后,缺少实际具体的工作经验,致使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执纪能力存在薄弱环节,使其对驻在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防控不足。加之,由于派驻纪检监察员实际工作性质和身份原因,使其主动学习的意愿不是太强,从而监督执纪的能力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提高。

二、科学发挥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1.从制度入手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统一管理,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消除“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土壤,使其真正成为名实相符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在组织领导上增强其垂直管理的分量,派驻纪检监察员主要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垂直领导管理,定编定员,不再参与驻在单位行政业务工作,切实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独立性,确立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工作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的有效分离,完成从同体监督到独立监督的转变。

2.完善后勤保障机制。在不能提高行政级别的条件下,将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调整到管理局机关一级,同时核减驻在单位编制,在保持编制总体不变的情况下,使之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后勤保障等各方面都直接由管理局负责,与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视同仁。这一举措将打破原来的内对内派驻所形成的利益共谋机制,切断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横向的利益关联,使他们能够站在利益超脱、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有效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或者鉴于实际工作情况,参考地方纪检监察派驻改革方向,由原先的“一对一”派驻改由“一对多”派驻,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统一转移到局纪检监察室一级,由监察室内部分工,分成若干个小组,将原先的监察对象单位按地域或属性对应到这些小组当中,由一名纪检监察员负责一个小组,定向监督几家单位。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因此,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增强派驻人员的主体性与独立性既是现实需要,也是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大势所趋。

(二)加强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

1.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不仅需要高度的工作热情,还需要符合职业特点的专业化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选拨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补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才能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起到有效监督与防治作用。

2.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机制,解决“灯下黑”问题。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有血有肉有欲望的人,并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特别是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模式还面临着“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影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工作会构成干扰,难免因各种因素影响使监督缺位,从而导致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因此,须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考核管理,强化制度的监督和制约。“监督”不仅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只有权责对等,才能最大程度激发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潜力。

(三)营造监督执纪环境与氛围,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1.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驻在单位要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看作是日常工作的一项补充与完善手段,避免对立想法产生。

2.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严肃且原则性较强的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倘若缺乏驻在单位支持是很难开展的,或者说开展难度会很大,并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因此,驻在单位要为派驻纪检监察员日常工作提供支持与便利,驻在单位与派驻纪检监察员一道将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方向推动。

3.加强考核管理,建立健全职务晋升考评制度,激发其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的挖掘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而名正则言顺,言顺则事成,要想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积极作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基层单位向纵深发展,应该切实在制度以及各方面上予以保障,使监督执纪在基层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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