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8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10-22 13:15:05 来源:网友投稿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的目的为做好江塘乡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8篇,供大家参考。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8篇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的目的

为做好江塘乡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综合防范能力,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消除隐患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和危害,减少对国家财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条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协调配合。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周边突然发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严重影响镇区居民饮水安全和对本地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江塘乡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预报、预警、处置、善后等工作。

污染事故主要包括:

(1)生物性污染。一切以饮用水源为传播途径的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由此可能导致腹泻病、伤寒、霍乱、甲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2)化学性污染。一切剧毒、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如氰化物、砷、汞、六价铬、亚硝酸盐、农药、氨氮、石油类、磷等)污染饮用水源事件,可能损害人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其他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引发干旱、洪水、季节性断流、蓄意投毒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成立江塘乡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乡长李宗青

副总指挥:乡分管负责人袁金毛

乡环保负责人殷章林

成员单位:乡财政所王永华

乡卫生院朋礼智

乡应急办查全华

乡公安派出所阳前锋

乡环保所石岚芳

乡水利站刘跃东

乡自来水厂韦正平

第七条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环保负责人兼任。

办公室主要负责乡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乡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乡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乡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

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影响饮用水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统一指挥事件现场的求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2)向上级应急机构报告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发布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和处置命令,启动相关预案或采取其他措施;

(3)负责指挥、调度以及调动警力、民兵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措施。

第八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公安派出所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负责对事件涉嫌犯罪的侦查、鉴定、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等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确保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及时到达目的地。

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乡财政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经费,确保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乡水利站配合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乡环保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原因的调查和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以及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工作。

自来水厂负责调度和保障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当地群众的饮用水供应工作。

第九条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乡环境监察、卫生防疫部门和自来水厂组成。

第三章预报和预警

第十条预报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周边环境、自然灾害、污染源综合巡查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1)自来水厂加强对水源保护区的巡查,严格做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乡环保所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表水及上游点源、面源污染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并报告饮用水源水质发展趋势和污染物变化情况,为应急指挥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乡卫生院要加强督察,并建立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动态数据库,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方案;加强应急检验能力;

(4)乡环保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在水源保护区及取水口适当位置,逐步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水源污染事件进行预报。

第十一条预警分类

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供水安全事故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依次用兰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第十二条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1)Ⅰ级(特大):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或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有人员因此死亡或大批人员中毒现象的污染事故;因环境突发事件使镇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2)Ⅱ级(重大):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人员中毒或大批人员感觉不适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主要城区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故。

(3)Ⅲ级(较大):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有部分人感觉身体不适,使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4)Ⅳ级(一般):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水源不能饮用,使镇区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条报告

(1)报告方式:事发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报告内容: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污染危害程度、人员受害情况等。报告可采取电话、传真、人员直接报告等形式。

(3)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对事件情况进行甄别、核实。并立即向乡政府报告,并根据乡政府的指令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四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定联络员、值班电话,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主要负责人和值班电话要24小时畅通,保证能随时联系。

第十五条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第十六条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已经发生,由乡政府负责发布预警公告;

第十七条按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特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应急响应程序

乡应急指挥部得到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乡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行动。

(一)应急准备工作

开通乡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对口上报相关部门;成立相关专家组分析研究情况,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乡政府和相关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严防事件扩大。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应迅速对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并根据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和形势动态,作出科学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

(三)应急终止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

1、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污染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四)应急终止的程序

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终止程序,执行《太湖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应急终止程序。

第十九条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一)分析查找原因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指导有关部门及时查找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二)编制总结报告

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特大、重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须于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应急过程评价

涉及饮用水源地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环境事件由乡政府组织、邀请有关专业人员组织实施;涉及饮用水源地特大、重大环境事件由乡政府逐级上报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上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二十条乡政府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生态环境恢复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发生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后,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2

博学幼儿园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 长:肖美丽 副组长:王志兰

成 员:曾美玲‘李芳兰、李友凤、胡小兰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学生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3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园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幼儿园幼儿园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幼儿园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幼儿园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幼儿园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幼儿园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幼儿园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园长并保留水样。

2、园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事故初步确认后,园长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所、)镇政府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园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园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幼儿园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幼儿园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幼儿园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园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林华芬联系干净水源到幼儿园,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幼儿园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4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 www..com*,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街道(乡镇)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5、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②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学校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学校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各级各类学校应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设立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5

为认真贯彻市、区两级生活饮用水卫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创建文明城区工作这条主线;以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为前提;以文明城区的要求为目标,依法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投诉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目标

杜绝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专业管理、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依法管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四、应急组织体系

单位:生活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法人):院长

副组长(负责人):副院长

组成成员(专兼职管理员):后勤管理处

五、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一)信息报告

1、责任报告人:任何发现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

2、报告时限: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立即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单位所在地政府应急办公室报告,同时立即向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接到突发事件后,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到达现场,迅速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过程、产生的后果,当前事件发展情况,控制事件现场局面,配合医疗单位积极救治病人。

2、当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理小组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控制措施及调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停水、查找污染源、消除污染,提供临时供水,发布通告告知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饮用污染的水。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6

根据沐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环函12号)的文件要求,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黄丹镇刑行政区内发生的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在县环保局和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丹镇突发饮用水水源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显平;

副组长:曾建宏、陈一友、吴良锐;

成员:张群芳、吴林芳、何卫、高佳、罗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由吴林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一)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的及镇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组织制定与修改应急预案

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各部门合作。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共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二)办公室职责

1、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县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情况及时向镇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领导小组做好与镇有关部门之间的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处理期间本镇内部各部门的组织、协调及后勤工作。

三、应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报告

(二)快速出动

(三)现场控制

(四)现场调查

(五)情况上报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的发布

(七)污染跟踪

(八)调查取证

四、终止应急

(一)终止应急的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达到下列情形之一时,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完全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消除,供水系统已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程序

确认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镇政府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公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至印发之日起实施。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7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将茶溪中学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康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肖清华蔡园新成员:全体教师

(二)应急处理分队

1、第一小分队:康斌吴料华康松香

2、第二小分队:肖清华蔡园新阳诗慧

(三)信息和后勤保障组:罗慧芳曹孜

二、应急处理

(一)接到报告

1、接到水污染突发事件报告时,认真填写《水污染事故报告登记表》,记录污染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范围,人员发病情况等。

2、向相关领导报告

接报人在接到疑似水污染事件的报告后立即核实后向局领导汇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3、出发前准备夜间及节假日:

(1)行政值班人员报告情况后根据领导指示,通知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2)接到通知的监督员立即携带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相关文书及快速检验设备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工作日期间:

(1)卫生监督所相关科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及监督工作;同时通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现场采样。

(2)监督员携带处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相关文书及快速检验设备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

设备:

1、携带应急处理箱。

2、携带采样瓶(理化指标)、余氯比色剂、生活饮用水快速检测设备。

(二)现场调查

卫生监督员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有效控制现场并进行卫生学调查。

调查内容:

1、流行病学调查:

(1)首先了解水污染事件的基本情况:请有关人员简单介绍主要临床表现,有无危重病人,饮水情况等,根据情况安排进行调查。

(2)积极协助救治病人,提供救治建议。

(3)详细了解发病及与发病有关情况,填写《水污染事件个案调查表》。调查表要填写完全,记录详细,被调查人签字。

2、现场卫生学调查:

先进行水质快速检验,测定水中余氯含量,三氮含量,根据结果进行初步判定,同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管网布设、供水设施近期的使用情况,查找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及污染物名称、性质和含量等。如初步判定为化学性污染,应了解水源周围工业布局,进一步确定污染物,了解其数量、途径及发生时间;如初步判定为生物性污染,应重点了解水源周围医院、厕所、污水排放情况及饮用水管道走向情况等。以上情况均应以现场检查笔录或调查笔录的形式进行记录。

(三)水污染事件采样:

采集水样时在水源的进水口、出水口、管网末梢平均布点,采集对照水样,以确定污染的范围。注意事项:

(1)采样量不受常规数量的限制;

(2)怀疑细菌性污染时必须无菌采样(由县疾控中心提供采样容器)。

(3)采样记录要详细,并经被采样人签字确认封存送检;(4)样品应及时送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时,认真填写委托书、送检单。

(5)采样过程中,一组采样容器采集同一件样品标注一个号码。

(四)在实际工作中,上述调查可以交叉进行,不同调查部分获得的信息要及时交流,便及时发现调查中的遗漏,随时进行补充。

三、行政控制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采取必要的临时控制措施,包括:

1、责令停止供水(停止供水时间由污染责任单位采取措施解决临时供水,停止公共供水必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2、封闭供水设施,责令清洗消毒;

3、责令控制排除污染源;

4、封存有关供水设备及用品;

5、劝阻居民不要饮用被污染的水质;

6、污染原因解除,连续两次监测结果已确认完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及时恢复供水;

7、水质恢复正常后,公告公民及时解除控制。

四、分析与报告

(一)初步调查报告

对于值班期间的水污染事件,主班人员最迟于次日上午10时之前,写出初步调查报告,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对于上班期间的水污染事件,调查人员于当日写出初步调查报告,送主管所长审阅,审阅无误后由调查人员交综合办公室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构成水污染事件,按规定进行报告,同时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初步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1、水污染事件发生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分析;

4、现场检查情况;

5、采样情况;

6、控制情况;

7、初步印象。

(二)确认

1、确认水污染事件需由主管所长召集包括主管所长、参与调查的监督人员,进行讨论确认,由调查人员负责写出讨论意见,由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2、上述人员无法确认的,由主管所长召集本所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讨论确认,必要时可请3名专家进行讨论确认。由相关科室人员负责写出讨论意见,由参与讨论人员签名。

(三)调查终结报告调查人员在水污染事件经确认后的2天内写出调查终结报告,终结报告基本内容:

1、水污染事件发生经过;

2、临床资料分析;

3、流行病学分析;

4、现场检查情况;

5、采样情况及实验室检验结果;

6、调查结论;

7、处理意见

调查终结报告由卫生监督所主管所长审阅无误后由调查人员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四)结果上报

卫生监督所将《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和调查终结报告一并报局办公室,同时负责网上填写《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五)资料归档

水污染事件涉及到卫生行政处罚的,按照行政处罚案卷的相关要求进行归档;不涉及到处罚的,也应该按照下列内容进行归档:

1、水污染事故报告登记表;

2、水污染事故个案调查登记表;

3、样品采样记录;

4、检测报告;

5、初步调查报告;

6、讨论意见记录

7、调查终结报告;

8、饮用水污染件信息报告卡;

9、其他相关文书。

五、组织分工及物资储备

1、卫生监督所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

2、卫生监督所要配备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及仪器应急用诊断试剂、消毒灭菌药械等物资。

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篇8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稳定,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诸教[2009]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生活饮用水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生活饮用水中毒的原因

1、管网水(青山水库水)受到污染。

2、桶装水在运输、存放、搬运过程中受到污染。

3、饮水机内机身、水龙头消毒不及时或长期不消毒而引发的二次污染问题。

二、工作处置原则

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按照迅速控制危害源、控制事件扩大、保障公共卫生设施安全、积极救治病人、减少伤亡、消除危害因素的原则进行处置。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范围内生活饮用水突发事件可能导致有毒有害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介水传染病,引起师生健康存在潜在危险因素事件的处置。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应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实际,制定应急处理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在现场抢救机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服务,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五、应急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由组长负责统一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各负其职,立即开展处置工作。

(1)、由赵洪义负责立即要求水务部门停止供水、严控污染扩大,并负责收集水样本。

(2)、由胡宝星负责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和教办,开展检测、分析查找原因。

(3)、如果发生人员中毒,由顾越海负责立即将中毒者送往医院抢救,并报告120救援及有关部门的协助。

(4)、一旦发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突发事件,由杨春娟负责指挥班主任通知家长,赵旭升老师协助做好接待安定工作,必要时向110求援,确保学校、家庭、社会的安定。

(5)、楼烈锋老师和各班班主任负责做好饮用水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中毒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监所进行调查。

2、因故导致供水中断,处理小组应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应急方案,具体由赵洪义通知诸暨市越岩山泉水厂,迅速调运合格的矿泉水及时送到食堂及各教室,食堂由宣小芳负责接收,教室由个班主任负责具体使用,确保学生日常清洁用水;如合格的矿泉水调运不能如期到达,处理小组应向上级申请调休。在此时,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非管网水。凡必用的必须报校长同意,再由校长报教办备案。恢复供水后,管网水必须做清洗处理,由赵洪义具体负责。

3、在饮用水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学校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谎报、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报请教育局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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