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五个建设”,推进乡村社会治理

时间:2023-09-07 16:30:07 来源:网友投稿

○周 晶

湖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突出的短板也在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共同建设美丽乡村、美好家园。

近年来,湖北各地积极探索,在创新议事协商形式、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加强县乡村三级联动、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等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了一批又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大冶市、秭归县、蔡甸区、宜都市等地成功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

(一)大冶市:党建引领自治

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实施“党建引领·活力村庄”工程,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湾微自治模式。各村(社区)理事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整合人力、土地、技术等资源,组织村民共同商讨和解决村庄重大事务,村庄治理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激活了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秭归县:小村落微自治

聚焦人员居住分散、村委会服务半径大、群众利益协调难等问题,将行政村适度划分为若干个小村落,以村落理事会为自治主体,以“两长八员”为服务骨干,强化村落管理制度保障,吸引群众有序参与“幸福村落”建设,真正将民主协商延伸到村落,让村民自治落地生根,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神经末梢”管理缺位和失灵问题,构筑村落自治新格局。

(三)武汉市蔡甸区:四项清单助力乡村善治

聚焦基层负担重、“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村务监督不够有力、乡村治理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推行“减负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服务清单”四项清单,减包袱、划边界、晒权力、强服务,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化为清单,厘清基层组织职能边界,疏通基层治理“毛细血管”。

(四)宜都市:“四治”联动融合

自治为“基”,激活基层治理活力。制定“百分制”管理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立红白理事会、爱心帮扶队伍、志愿服务队伍、应急救援突击队伍等自治服务队伍,制定志愿服务奖惩激励机制。法治为“纲”,夯实法律意识。健全完善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配备村(社区)法治主任乡镇法律顾问,大力推进普法活动。德治为“领”,形成崇德向善氛围。开设市乡村三级道德大讲堂,组建市级“道德宣讲团”,开展理论宣讲、道德宣讲、文化宣讲。开展诚信文明家庭、优秀家风家训、尊老爱幼榜样、邻里互助模范、最美志愿者等评选。智治为“要”,提高基层治理效能。聘请专业公司建成集互助服务、平安守护、阳光政务、热点资讯、文明诚信等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和基层治理智能化管理后台(PC端),利用数据化手段开展社会治理分析研判、助力科学决策,为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智治”支撑。

乡村治理活力不足、内生动力不强、治理失序现象在湖北全省各地还一定程度存在。

(一)治理主体流失

农村老龄化、空心化现象普遍,支部班子、支部活动中年轻党员很少。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村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导致乡村治理主体缺乏、治理能力水平低。专业人才匮乏现象突出,难以为村级长期可持续发展带来新理念、新思路、新途径,制约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步伐。

(二)治理力量分散

乡村治理的系统合力还不强,工作碎片化现象明显。许多村在社会治理方面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工作目标、工作资源整合不够。一些涉及乡村治理的乡镇部门,虽然对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互促进行了有益探索,但实际上仍是各管一块、各自为战,没有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缺少一套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的制度机制。

(三)治理动力不足

许多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缺少自主产业,只能通过向乡贤达人“化缘”等途径来解决项目资金缺口,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村级发展上缺乏自主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中,基础设施重建设轻维护现象突出。

(四)治理意识不强

村干部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思想观念层面从“管理”向“治理”的转变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农村的常住人口以“三留守”为主,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少数在家年轻人思想也较为保守,“小农”“小家”观念较为浓厚,普遍缺乏自主治理、自主服务意识。在疫情防控中,一些村民仍然抱着“有钱办事”的心态,甚至不愿配合防疫。

(一)强化“抓党建、筑根基”堡垒建设

一是夯实党建基础,把基层党建贯穿于自治、法治、德治全方面,激发党建引领“乘数效应”。通过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及时收集民情民意,化解矛盾问题,形成组织有活力、党员起作用、群众得实惠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机制。二是建好用好智慧党建平台,通过信息化方式收集群众意见、解决群众问题、加强群众管理,做到村务动态“一机浏览、一掌可控”,让流动党员、外出务工人员也能找到“家”。三是推进“雪亮工程”,打造“智慧村庄”,构建“党建+扫黑除恶+矛盾联调+维稳处突+安全监管+交通管理+民生保障”的“1+N”乡村治理综合网络智能服务平台,提升乡村“智治”水平。

(二)强化“鼓钱袋、优环境”经济建设

一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三资”清理为手段,规范发包行为,盘活村级集体资源。二是鼓励引导农村电商,建立健全田间生产—厂家加工—线上线下销售体系;
坚持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大力实施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建设,培养新型农民,让他们在家门口赚钱、增加收入。三是强化农村教育、医疗、文化设施配套,把乡镇卫生院、学校建设好,让群众就近看好病、孩子就近上好学。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让大学生想来乡村担任村官、居住就业,让在外乡贤愿意返乡创业、发展家乡,使更多人“下得去、留得住”。

(三)强化“选能人、优结构”队伍建设

一方面,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实施“领头雁”提能工程,结合地方实际打造农业农村工作培训课程,以市(县)、镇为单位开展支部书记集训轮训。另一方面,坚持选派驻村第一书记,选配大学生村干部,建立健全市(县)级统筹、择优选聘、财政保障的后备人才选拔机制,并逐步调高村干部待遇,推进村干部专职化,加强大学生村干部福利保障。

(四)强化“清单化、法治化”制度建设

一是鼓励乡镇、村级组织结合实际探索特色清单,科学编制村级组织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着力解决基层组织负担任务重、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建立并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推行“清单+积分”管理模式,引导村干部依法依规办事。三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逐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五)强化“育新风、树典型”乡风文明建设

一是打造乡风文明阵地,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村规民约、群众文化活动、农村思想文化阵地融合。二是着眼群众需求推出一批具有乡土特色、贴近农民生活、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大力选树农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三是创新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成立道德积分银行,制定《村民褒扬惩戒制度》,实施“道德积分+农村小额贷款”模式,开展“以文明作担保、以诚信作抵押”的道德信贷工程,树立有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引导群众向善向上,激发乡村治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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