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燕行使的蒙古族友人博明

时间:2023-09-07 10:40:07 来源:网友投稿

王鑫磊

(复旦大学 文史研究院,上海 200433)

博明(1721—1789),清代康熙乾隆年间蒙古族人,其事迹在《清史稿》、《清史列传》等官纂史书均无记载,方志、诗文总集等文献中虽见其小传,但甚为简略。在当代蒙古族文学史的叙述中,博明被赋予了较高的地位。(1)以近人研究为例,荣苏赫、赵永铣主编的《蒙古族文学史(第二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0年)分生平和诗歌创作两部分对博明生平进行了简单的阐述;
赵相壁著 《历代蒙古族著作家述略》(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0年)、黄泽主编的《中国各民族英杰》(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年)和白·特木尔巴根著《古代蒙古作家汉文创作考》(内蒙古教育出版社,2002年)等书中,均辟出专门的章节介绍博明生平事迹及著述。参见王荔:《清代蒙古族诗人博明研究述评》,《文学界》2012年第6期。学者白·特木尔巴根有这样一段评价文字:“清代蒙古作家中,博明以其文史兼善、多才多艺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他出身贵胄,精通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于蒙古乃至北方民族的历史文化无不贯穿娴习。又谙熟汉语、藏语、满语,雅善琴棋书画,文学造诣尤深。其文学创作和史学杂著均得到同人的推重,流布士林,嘉惠后学,影响极为广泛。”他甚至不吝以“一代硕儒”来界定博明的历史地位。(2)参见白·特木尔巴根:《清代蒙古族作家博明生平事迹考略》,《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第1期。作者在文中写道:“关于博明的生平问题,《清史稿》、《清史列传》等官纂史书均无记载,方志、诗文总集所收小传甚为简略,致使一代硕儒的事迹几乎湮没。”

对博明生平的考证,最早见于1985年赵相壁《清代蒙古族诗人博明》(3)赵相璧:《清代蒙古族诗人博明》,《内蒙古社会科学》1985年第3期。一文,后又有若干学者陆续加以考证或补证。(4)代表性的研究有:前引白·特木尔巴根:《清代蒙古族作家博明生平事迹考略》;
方华玲:《博明生卒年份考辨》,《石家庄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目前,中国学界对博明的研究,除梳理其生平经历外,就是通过对其存世著述的分析,论述其在文学(诗文)、经史、蒙古族历史语言学等学术思想方面的成就。(5)相关研究有:前引赵相璧《清代蒙古族诗人博明》;

白凤岐:《略谈博明的〈凤城琐录〉》,《满族研究》1988年第3期;

程作新:《浅析博明的哲学思想》,《内蒙古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

程作新:《蒙古族学者博明的唯物主义思想》,《内蒙古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

米彦青:《清代蒙古诗人博明与其〈义山诗话〉》,《内蒙古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此类研究所利用的资料,主要是博明的文集《西斋诗辑遗》《西斋偶得》和《凤城琐录》,其中第一种为诗集,后两种为学术笔记。

总的来说,博明这一人物,因其蒙古族的特殊身份,得到了特定领域研究者的关注。面对文献资料较为匮乏的状况,研究者们下了极大的资料检索工夫,把从地方志、诗文集、清宫档案等文献中找寻到的间接的、零散的资料进行整合,拼图式地完成了对博明生平的重现,实属不易。另一方面,博明虽有著述存世,但篇幅不长、内容也并不算丰富,可供阐释其学术思想成就的空间有限。可以说,目前中国学界对于博明的研究,因资料所限达到瓶颈,难以进一步展开。

若干年前,笔者在阅读韩国燕行文献《随槎录》时,看到了博明的名字。《随槎录》是1780年来到北京的朝鲜人卢以渐(1720—1788)的日记,博明作为卢以渐在北京结识的友人被记录其中。笔者曾于2013年发表论文,介绍卢以渐与博明交往的经过,并略及两人笔谈的内容。(6)王鑫磊:《韩国汉文燕行文献〈随槎录〉的史料价值——兼谈朝鲜王朝的“小中华意识”》,《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随槎录》为我们提供了博明与朝鲜人有过交往的线索,而顺着追寻下去,可以发现更多他与朝鲜使臣交游的史实。当我们试着从韩国文献中去寻找有关记载时,一个作为“朝鲜燕行使友人”的博明形象跃然纸上。

博明与朝鲜使臣的交往始于何时?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他们之间较早的交往记录有1748年、1749年和1752年的三次。

雾鬓风鬟亸影斜,香车应过蔡经家。笑将一粒壶中药,化出蓬莱百种花。微步清尘已邈然,碧天风静白云间。使君旧是安期侣,为报筹添不计年。

1748年农历九月间,博明将此画作为礼物赠予朝鲜使臣。可惜的是,仅凭画上“永翁金老先生”几字无法考证其受赠对象确切身份。此画在朝鲜流传过程中,不知因何种机缘而添上了朝鲜人申纬(1769—1845)的题诗及其“紫霞老人”落款。申纬是朝鲜王朝时期被公认为“诗书画三绝”的著名文士,故而此画与申纬的其他作品一起,出现在了2019年9月韩国国立中央博物馆举办的“紫霞申纬诞生250周年纪念绘画展”上,成为笔者目前所见最早的能够证明博明与朝鲜使臣交流的材料。

1749年,博明与朝鲜使臣俞彦述(1703—1773)有过交往。卢以渐在《随槎录》中提到,“曾见俞判书彦述为书状时日记,则盛称博明学术文章,心甚嘉之,

图1 韩国国立中央博物馆藏《麻姑献寿图》

来此后欲为结识”(9)卢以渐:《随槎录》,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与韩国成均馆大学东亚学术院合编:《韩国汉文燕行文献选编》第21册,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55~256页。。俞彦述担任朝贡使行书状官出使中国,仅1749年一次,由此可确定其与博明会面的年份。卢以渐提到的俞彦述日记,笔者目前未能发现,因而无从得知两人交往详情,殊为可惜。(10)俞彦述有文集《松湖集》六卷存世,其中有出使中国的见闻杂记“燕京杂识”一篇,但通篇并无博明相关记载。俞彦述:《松湖集》,韩国古典翻译院编:《韩国文集丛刊》(续编)第78册,韩国古典翻译院,2009年,第413~429页。

关于1752年交往的记录,也出自后人的一段追记。朝鲜人严璹(1716—1786)创作于1774年的《燕行录》中提到,1752年出使的冬至副使南泰齐(1699—1776)曾与当时身为庶常馆庶吉士的博明有过往来:“壬申,澹亭南丈与庶吉士博明相往来。”(11)严璹:《燕行录》,林基中编:《燕行录全集》第40册,韩国东国大学校出版社,2001年,第141页。

博明于1747年乡试中举,1751年肄业官学,1752年入庶常馆。(12)前引王荔:《清代蒙古族诗人博明研究述评》,第191页。上述赠予朝鲜人书画以及与朝鲜人俞彦述、南泰齐交往的经历,就出现在博明人生中这一段时期,当时他还是一名就读官学的举人,之后初入官场,年纪不到三十岁。那么,这时的博明是因何与朝鲜使臣频繁产生交集的呢?这个问题在韩国文献中可以找到比较明确的答案。

朝鲜人洪大容(1731—1783)在其文集中提到:

数十岁以前,使行入燕,凡公私买卖。惟有郑、黄两姓当之……黄商豪富,本不及郑商,然子孙犹世守其业,有婿曰博明,蒙古人,善书能文章。每使行访问秀才,译辈必以博明应之。其后登科为翰林编修。是行亦问之,方为南方知府云。(13)洪大容:《湛轩书》,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248册,第259页。

按照洪大容的说法,朝鲜使臣在北京主要通过黄、郑两姓商家代理贸易,而博明是其中黄家的女婿。朝鲜使臣来到中国,颇想结交当地有识之士,往往让译员出面打听并引介。这些译员们平日都介入到朝鲜人的贸易过程中,与黄、郑等商户很是相熟,而博明作为黄家女婿,其身份又恰是举人,符合朝鲜人的要求,于是就成了译员们最容易推荐给朝鲜使臣的人选。这便是博明与朝鲜使臣产生最初交集的缘由。

从洪大容提及的“数十岁以前”及“其后登科为翰林编修”这两个时间概念来看,朝鲜人与博明的交往至少可以追溯到1752年(博明登科年份)之前,再加上洪大容说“每使行访问秀才,译辈必以博明应之”,不难想象在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博明与朝鲜人的交往一直都在持续进行。而到了1765年,洪大容来到北京,他也想寻访博明这位朝鲜人的“老朋友”,只可惜当时博明“为南方知府”而不得见(博明于1763年出任广西庆远府知府)。

朝鲜人朴趾源(1737—1805)的记载,也为博明与朝鲜使臣多有往来的情况提供了旁证。朴趾源文集中曾记述博明与朝鲜使臣交往中的一件趣事:朝鲜使臣频繁向博明“求书堂额”,且求书内容每每雷同,尤以“四勿斋”为最。有一次博明终于忍不住“抱怨”:你们这些朝鲜人,怎么都喜欢用“四勿斋”做堂号,我的笔都快因为写这三个字写秃了。(14)“岁价之入燕也,士大夫使象译求书堂额,则必博明之笔也。明方起居注日讲官,固善书堂额。其后多见明他书,则笔力大逊于堂额,吾心窃恠之。闻一译请书‘四勿斋’,明掷纸而骂曰:东方何其多同号者,吾绿沉笔,尽秃于‘四勿斋’。盖明乃朝鲜主顾黄氏之婿,故象译知博起居善书。而博之善书堂额,盖熟于‘四勿’之号尔。”朴趾源:《燕岩集》,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252册,第113页。这段记载还传递出另一个信息,即博明擅长书法并为当时朝鲜人所推崇。朴趾源在其文集中也对博明有过“博识工书”的评价。(15)“博明,博识工书,余数十年来,多见其笔迹。”同上书,第234页。

关于博明书法,在韩国文献中还可以找到如下记载。朝鲜人李德懋(1741—1793)文集中提到自己见到博明手书王士祯诗《真州绝句》一事:“江干多是钓人居,柳陌菱塘一带疏。好是日斜风定后,半江红树卖鲈鱼。此王渔洋《真州绝句》,余于栅门店壁见蒙古博明晢(西)斋所书。”(16)李德懋:《青庄馆全书》,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259册,第240页。博明曾于1777年任凤凰城榷使,按李德懋所说该诗书于“栅门店壁”,可推测其为博明于榷使任上前往栅门边境接引朝鲜使团时所留。有趣的是,此处“题诗店壁”的情节,又恰能与中国文献中所记博明“醉辄题诗于僧舍酒楼”的洒脱做派相印证。(17)“博晰斋……老年颓放,布衫草笠,徙倚城东,醉辄题诗于僧舍酒楼。有叩其姓氏者,答云:八千里外曾观察,三十年前是翰林。又云:一十五科前进士,八千里外旧监司。性情可称洒脱。”见钱仲联主编:《清诗纪事》,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年,第1377页。

由前述可知,博明不到三十岁时,就在北京与前来中国的朝鲜使臣多有接触,这种频繁交游往来的情况,一直持续了近十五年的时间,至其1763年离开北京前往广西赴任,方才中断。而在双方交往过程中,朝鲜人对博明的学问、诗文、书法等均有极高的评价。此外,从博明早期与朝鲜人的交往中,我们还了解到一个细节,即博明是黄姓商人的女婿,由此,在博明生平叙述中当可补入“妻黄氏”一条。此前有关博明婚姻情况,由中国文献无从知晓,亦未有研究者述及。

1763年,博明调任广西庆远府知府,此后十余年未与朝鲜使臣有过会面,而他再次与朝鲜使臣产生交集,有明确文献记载的是在1777年,即他担任凤凰城榷使一职期间。

凤凰城是清代中朝边境重镇。博明担任的榷使一职,是管理凤凰城辖内税收事务的官员,在朝鲜人笔下也称为“税官”。凤凰城的税收,一部分来自中朝边境贸易课税(中江互市),一部分来自朝鲜使团到来时携带入境的私人货物课税。凤凰城榷使是一个需要直接与朝鲜人打交道的职务,鉴于博明早年与朝鲜使臣交往密切,这一任命也算得上是知人善用。

博明在凤凰城榷使任上先后接待过四批朝鲜使臣,分别是:1776年的谢恩使行(正使李溵、副使徐浩修、书状官吴大益)和冬至使行(正使朴明源、副使郑好仁、书状官申思运)、1777年的陈慰使行(正使郑尚淳、副使宋载经、书状官姜忱)和谢恩陈奏使行(正使李垙、副使李、书状官李在学)。

1. 书赠纸扇与问答“碽妃事”

博明与1776年朝鲜谢恩使一行的相遇,发生在其到任凤凰城之初(约在1777年农历一、二月间),当时朝鲜使臣李溵(1722—1781)等一行于归国途中经过凤凰城。韩国文献中有这样一条材料显示出博明与李溵的交往:

博明书扇纸本。博明蒙古人,自称博王孙,书极精遒,知名中国。今此二扇,皆以泥金书之,李忠穆公溵奉使入燕时得来者也。余得以藏宝。为穉教豪夺,为可恨也。(18)南公辙:《金陵集》,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272册,第451页。引文中“穉教”指朝鲜人沈象奎(1766—1838)。

这条材料出自朝鲜人南公辙(1760—1840)的文集,他提到自己曾收藏两柄博明手书纸扇,并说纸扇是李溵出使中国时所得。大体可以推测,这两柄纸扇是博明在凤凰城赠与李溵的礼物。而南公辙评价博明“书极精遒,知名中国”,并将纸扇奉若珍宝,此亦可作为朝鲜人推崇博明书法的又一佐证。

1776年朝鲜冬至使朴明源一行的行程,与谢恩使李溵等人几乎一致,因此博明与其相遇的时间和地点,应当也是1777年初在凤凰城。韩国文献中,留下了博明与该次使团中一个朝鲜人罗杰的交往记录:

近世罗杰入燕京,见博明问碽妃事。明曰:即故元元妃,见明《太常志》云。明,蒙古人,元世祖之后也。官主事,博学,多著辑,工书。有曰故元元妃者,亦有所据。(19)李德懋:《青庄馆全书》,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259册,第62页。

罗杰是该次冬至使书状官申思运的随员,他与博明见面并向其请教了“碽妃事”。所谓“碽妃事”,关联的是明成祖朱棣生母问题的争议。朱棣生母并非马皇后而是碽妃的说法,最早出于明代《南京太常寺志》,其后有人认为荒诞,亦有人认同,直至近代,傅斯年、吴晗等学者还曾撰文认同,掀起过一轮学术争鸣。“碽妃事”的另一个关键问题是碽妃何许人?历来也众说纷纭,其中一说认为碽妃之“碽”字与“贡”相近,故碽妃为高丽贡女。对于这一段历史公案,当时的朝鲜人显然也相当在意。罗杰见到博明,专门向其请教“碽妃事”,就是想听听博明作为一个谙熟元史、又号称为元室后裔的蒙古人对碽妃身份的解读。而博明对此问题的回答是:碽妃“即故元元妃”,表明了他对碽妃身份的个人意见。

作为罗杰请教博明“碽妃事”一事的记录者,朝鲜人李德懋(1741—1793)认为,以博明的身份和学术造诣而言,他的“碽妃为故元元妃”一说应该可信。而此说显然为当时朝鲜人本来就有的“碽妃先以高丽贡女身份成为元帝(或其他皇室成员)妃子,元亡后又被明太祖朱元璋纳为妃子,之后生下朱棣”的认知增加了砝码。

此后,罗杰与博明“问答碽妃事”,成为朝鲜人津津乐道的一段故事。朝鲜学者朴齐家(1750—1805)曾写作系列人物诗“戏仿王渔洋岁暮怀人六十首”,其中之一就以“博明”为题,诗曰:“中江榷使著书才,石室名山泛览回。又被高丽罗硕士,终朝问答碽妃来。”(20)朴齐家:《贞蕤阁初集》,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261册,第473页。有意思的是,1778年初,朴齐家在沈阳遇到了博明,他专门将该诗书示博明品评,得到了其本人的赞赏。(21)转引自前引崔多情:《蒙古人博明与朝鲜燕行使交流状况研究》,第378~379页。

2. 与柳琴笔谈

在朝鲜人柳得恭(1748—1807)所编《中州十一家诗选》中,也提到了博明与1777年初返回朝鲜的这两批使臣交往的情况。该《诗选》收录柳得恭择取的11名清代诗人的127首作品,且有各人小传,博明正是这“十一家”之一,其小传云:

该小传中提到了博明字号、蒙古族属、为官履历,以及朝鲜人频繁拜访博明的情况,其中博明“字广夫”、用“蒙古王孙”印章等信息,在中国方面资料中未见记载。接着,柳得恭讲述了博明与自己的叔父柳琴(1741—1788)的一段交往经历:

丁酉春,家叔父自燕回。访之,发己星星矣,与之笔谈国家典故、郡邑因革,问无不答,确有所据。且喜焚香啜茶,赏鉴古董。家叔父素娴星历,举西法中难解者叩之,亦皆剖拆。自读书二万余卷,多识轶事,喜辨证,年来劳于驰逐,平生著作都未收拾,将老矣,记性大不如前,急笔之于书,以为不朽之举云。家叔父堂号“几何室”,明以八分书赠,颇遒峻。又示其咏物诗十首录归,不甚佳。后得译官李瀷扇头诗二首入选。大抵明期下之一巨擘也。(23)柳得恭编:《中州十一家诗选》,韩国首尔大学奎章阁藏本,藏书号:古895.1108-Y9j,第032a、032b页。

柳琴于1777年在凤凰城拜访了博明并与之笔谈。两人笔谈内容涉及国家典故、郡邑因革、天文历法,对于这些方面的问题,博明都能娴熟应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柳琴还向博明讨教了西方历法的问题,而博明也能详细解答。目前国内学界对博明的研究,未见提及博明西学素养的问题,此条材料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线索。

在笔谈中,博明还向柳琴讲述自己晚年致力于整理生平著述的情况。此外,博明一如既往地乐于展现书法技艺,书堂号“几何室”赠予柳琴。最后,博明还向柳琴出示了自己写的十首咏物诗,后者抄录而归。有意思的是,柳得恭并没有选取这十首咏物诗入《中州十一家诗选》,原因是他认为“不甚佳”,最后他选取的是同样得自于该次使行的另外两首博明诗作——赠给朝鲜译官李瀷的扇头诗:

题李瀷扇(二首)

不难发现,赠送手书纸扇或者题写扇头诗,是博明与朝鲜使臣交流中时常出现的情节。关于这一点,还有另外一个例证:博明曾经为自己结识的一位刚刚丧妻的朝鲜友人题写扇头诗,以悼其亡者、慰其生者,是为《客有悼亡者题扇慰之》一首:“闲愁旅思暮春天,满目莺花倚黯然,痛绝人琴今已矣,余生从此竟摧弦”,后来这首扇头诗也被收录进了朝鲜人编的诗集《并世集》中。(25)前引崔多情:《蒙古人博明与朝鲜燕行使交流状况研究》,第377页。

3. 斡旋使事

1777年,朝鲜谢恩陈奏使李垙一行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入境,副使李所著《燕行记事》中有关于博明的记载。据李所记,使臣一行在入境前几日,就派人与博明联系:“先此在湾(指龙湾,朝鲜使臣渡鸭绿江前驻留处,笔者注),驰送清译李彦奎,通于税官博明。”朝鲜使行于十一月十七日抵龙湾,提前十几天派人与博明取得联系,原因何在?由李的记载可见端倪:“博明曾经翰林学士,而贬迁税官,方在栅门,素以文雅负望,可托斡旋使事。张译濂曾与亲熟,使之往议,以观低仰。”由此可知,朝鲜使臣联系博明的目的,乃是“托斡旋使事”。(26)李:《燕行记事》,前引《燕行录全集》第52册,2001年,第336、434~435、436~437、575~576页。

李垙等人此行的任务,是向清朝陈奏本国新近结案的“洪麟汉谋逆案”之始末,并请求清朝于两国边境协助缉拿涉案逃匿者。但是,由于在该案处理过程中,新即位的朝鲜国王正祖李祘赐死了其弟李,朝鲜方面对清廷可能做出的反应有所担心,故遣使之初便确定了不惜重金上下打点,务求稳妥处理的方针。而向博明“托斡旋使事”,便是在此背景下发生。

博明向朝鲜使臣详细询问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后,接受了朝鲜使臣的请求,写了一封书信给自己的好友——时任礼部侍郎的阿肃,委托其在北京斡旋此事。朝鲜使臣一到北京,就派遣译官“袖博明书往见阿肃”,而阿肃见信后回复:“有博友勤托,敢不力图也。”(27)李:《燕行记事》,前引《燕行录全集》第52册,2001年,第336、434~435、436~437、575~576页。经过多方努力,朝鲜使臣总算不辱使命,十二月二十九日,自清朝内阁颁布了答复朝鲜陈奏事的圣旨,乾隆帝对朝鲜处理“洪麟汉谋逆案”的评价是“该国王所办极为允协,朕心嘉慰”,且朝鲜提出的协助缉拿余党的要求也得到了应允,清廷于同日下达了要求盛京、山东两处与朝鲜海陆接界地方官员协办追逃事宜的上谕。(28)李:《燕行记事》,前引《燕行录全集》第52册,2001年,第336、434~435、436~437、575~576页。至此,该次朝鲜陈奏使的使命圆满完成。值得一提的是,李在回国面见国王复命时,还专门提到了博明居间斡旋一事。(29)李:《燕行记事》,前引《燕行录全集》第52册,2001年,第336、434~435、436~437、575~576页。

1778年以后,博明以兵部员外郎的身份在北京生活。从韩国文献的记载中我们看到,1780年和1785年,他与来到北京的朝鲜使臣又有过两次比较深入的交往。

1. 与卢以渐、朴趾源的交往

1780年农历八月,朝鲜使团因进贺乾隆七十寿辰来到北京,使团中的卢以渐、朴趾源两人与博明多次见面并笔谈,两人文集中都留下了相关的记录。其中,卢以渐《随槎录》中有如下记载:

八月初十日。朝雨洒即止,出衙门外闾舍,与兵部员外郎博明酬以笔谈。余曾见俞判书彦述为书状时日记,则盛称博明学术文章,心甚嘉之,来此后欲为邂逅,而其道未由矣。余访此处文学之士于首译及赵主簿明会,明会为人杰骜,素为此中人所称,而与博明善,博明方收集我东诗文,而亦访之于明会,赵以余对之。今日,明早来要见,余出而见之,明下堂而揖,余答揖,遂分榻而坐,要与酬酢。(30)见前引卢以渐《随槎录》,第255~256、260、261页。

这段材料中提到,当时博明正致力于收集朝鲜诗文(31)关于博明晚年致力于收集整理朝鲜诗文一事,未见中国文献记载,此前亦未有研究者述及。,并因此与使团中的赵明会有所往来,卢以渐便是经由赵明会的引荐,于八月初十日与博明首次见面,并进行了长时间的笔谈,笔谈内容皆录于《随槎录》中。据卢以渐所记,当天与博明进行交流的朝鲜人很多,他特别提到博明与一个叫卞季涵的朝鲜人就中国传统医学文献展开交流问答:“同时我人之来见者甚多,而与卞季涵亦有医经问答”(32)见前引卢以渐《随槎录》,第255~256、260、261页。,可见博明对医学也有所涉猎。

第一次见面后,卢以渐根据自己对博明的了解,于日记中写道:

昨见博明,闻其论卞,真可谓博学多闻者。其容貌不扬,而眼彩射外,此其所以异于人者耶?明即蒙人,其曾祖为清之驸马云。(33)见前引卢以渐《随槎录》,第255~256、260、261页。

又:

博明以文学名于一世,中国之人,少有及之者,以十年翰林,多被乾隆之宠渥矣。适出守于广南,讨苗蛮时,明当领军赴期,而中路阻水,为迩其期,罪当死,而乾隆曾所宠任,故不忍加诛,贬官十年,今始复用矣。盖其学甚博,至于天文、地理、医术、音律,无所不通。(34)见前引卢以渐《随槎录》,第263、268~277、289页。

博明给卢以渐留下的最深刻印象还是在学识方面,卢以渐称其“博学多闻”“至于天文地理医术音律,无所不通”。同时,卢以渐对博明的外貌做了粗略的描写,称其“容貌不扬,而眼彩射外”。至于他提到博明“曾祖为清之驸马”,中国文献并无记载,无法确证。(35)关于博明家族与清朝皇室的血缘联系,有一条材料是关于其祖父邵穆布“一女嫁和硕恒温亲王允祺曾孙宗室绵藩”,见《爱新觉罗宗谱》第二册,北京:学苑出版社,1998年影印本,第679页。此外,卢以渐还提到了博明被贬官一事。博明被贬一事,于《清实录》有明确记载,起因是其失察“驿马疲缺”,“致送兵稽迟”,本议处“降二级调用”,后以“一时失察,情有可原”为由,“从宽改为革职留任”。(36)见《清实录》,“乾隆三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条。而卢以渐所记“领军赴期,而中路阻水,为迩其期”“罪当死,而乾隆曾所宠任,故不忍加诛”等情节,则多半是由传言的失真或夸大所致。

之后,八月十四日,卢以渐致书博明,附赠律诗四首。八月二十二日,博明回访卢以渐,两人再次笔谈,朴趾源后至,也加入了笔谈,之后先行离开,最后卢以渐与博明两人笔谈至“日暮罢归”,临别之时两人相约“必图后晤”。(37)见前引卢以渐《随槎录》,第263、268~277、289页。卢以渐将当日笔谈内容亦详录于《随槎录》中。九月初一日,卢以渐再次致书博明,并赠一律。此时,卢以渐得知博明“适以考官入试所,动费一月,然后罢出”,而朝鲜使团不久将启程回国,想到两人“图后之约”无法达成,卢以渐深感遗憾。(38)见前引卢以渐《随槎录》,第263、268~277、289页。卢以渐的这一条记载,也为我们提供了博明曾于1780年八、九月间担任科举考官这一此前未见的信息。

卢以渐和博明见面时,两人都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者,博明长卢以渐两岁。他们年龄相仿,志趣相投。两人相识、笔谈之后,愈发钦慕彼此。我们可以想象:两位白头老者在小酒馆中相对而坐,案上谈纸成堆,席间不时发出阵阵会心长笑,那是何等融洽的场面。在《随槎录》最后,卢以渐附上自己撰写的《与博詹事书》,行文中毫不吝惜赞美之辞,称誉这一位在万里他国结识的挚友。两人之间建立起的跨国友情,足以成为中朝士人交流的一段佳话。

前述卢以渐与博明两次笔谈的记录,计约6000余字,皆录于《随槎录》中,而卢以渐致博明的两封书信,亦皆全文抄录于《随槎录》中。这些资料,一方面有助于我们了解博明与卢以渐的交往,另一方面也为研究博明学术思想提供了极有价值的资料补充。

前已述及,朴趾源参与了卢以渐与博明的第二次笔谈。在朴趾源的使行录《热河日记》中,也零星散落着关于博明的记载。比如,《热河日记》“山庄杂记”篇的“万国进贡记”一文中,朴趾源提到外国贡品有一种奇怪的动物,似人形,毛如猿,被打扮成人的样子,穿着妇人的衣服,甚至还化了妆,他听说这种动物产于南方,能解人意,名为“山都”。与博明会面时,朴趾源便向他请教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动物,而博明则向他讲述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

余与蒙古人博明问此何兽。博明言:昔从将军丰公升额出玉门关。距敦煌四千里,宿山谷间。朝起,失帐里木匣、皮箱。当时同游幕侣,取次见失。军中有言此野婆盗之也。发卒围之。野婆皆乘木,捷如飞猱,势穷哀号,不肯就执,皆自经树梢而死。尽得所失箱箧,封锁如旧,开视之,器物亦卒无所遗毁。而箱内悉藏朱粉,多首饰奁装。得佳镜,亦有针线刀尺。盖兽而效妇人都冶自喜者也。(39)朴趾源:《燕岩集》,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252册,第275页。

博明谈及自己此前西行经敦煌出玉门关的一段经历。一日,他们在山中宿营,第二天起来时,不止一人发现随身木匣、皮箱失窃,当时军中有人说这是被“野婆”盗走了,于是发兵围捕,最后他们发现了“野婆”的巢穴并找回了失物,还发现“野婆”收藏的其他一些物品,其中竟有朱粉、首饰、镜子、针线等,可见“野婆”还有像人类妇女一样喜欢装扮自己的习性。而所谓“野婆”就是一种似人如猿的动物,博明提到这件往事,是想说自己见过的“野婆”,与朴趾源所见“山都”类似。

在这段记载中,更值得注意的是博明所说的“昔从将军丰公升额出玉门关”“同游幕侣”“军中”这样一些关键词。考之清代史料,能够将丰升额、“出玉门关”、军事行动等诸多要素并联起来的事件,应该是1758—1760年间丰升额之父阿里衮(时任兵部尚书)出征**平定大小和卓叛乱,而其间丰升额或曾随军前往。(40)参见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0677页。结合中韩两方的材料线索,我们也许可以做一个大胆的推测,即博明早年与阿里衮、丰升额一系之间,或存在一种主幕关系,而他作为幕僚身份曾随军出征**。

2. 与李徽之、姜世晃的交往

继1780年的卢以渐、朴趾源之后,见于韩国文献记载的博明与朝鲜使臣的交往还有一次,即1785年他与李徽之(1715—1785)和姜世晃(1713—1791)的会面。李、姜两人是以朝鲜进贺谢恩兼冬至正、副使的身份来到北京,而他们此行最重要的使命是参加乾隆举办的“千叟宴”,故朝鲜当时选派正、副使“皆以耆臣”(41)[韩]国史编纂委员会编:《朝鲜王朝实录》第45册,国史编纂委员会,1968年,第473页。。

博明也参加了“千叟宴”,其《西斋诗辑遗》中收录了《千叟宴纪恩诗恭和御制元韵》七律四首,其中第二首中就提到了李、姜两位朝鲜使臣:

暖日晴风节序妍,珠栏玉戺设芳筵。

瑞逢虞帝呈图世,典重周王宴镐年。

摛藻辉煌千载丽,湛恩汪濊万方延。

须知薄海原同庆,属国耆臣坐并肩。

(注:朝鲜陪臣前议政李徽之年七十一,礼曹判书姜世晃年七十三,皆入宴)(42)博明:《西斋诗辑遗》,《清代诗文集汇编》编纂委员会编:《清代诗文集汇编》第35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518页。

当时,参加“千叟宴”的姜世晃也作了一首《和进千叟宴诗》:

胜日金宫敞御筵,熙朝欢庆入新年。

七旬遐寿人稀有,五纪光临史罕传。

宇内群生争蹈舞,樽前千叟与周旋。

小邦贱价躬亲睹,还报吾君共祝天。(43)姜世晃:《豹庵稿》,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续编)第80册,第350页。

除共同参加“千叟宴”外,博明与李徽之、姜世晃两人还有过诗文唱和的交流,这一点从姜世晃文集中的两首诗可见一斑,其一是《次博西斋明见赠韵》:

杰句知非当世有,遐陬久望盛名流。

乍逢愚劣偏倾倒,未接容华遽唱酬。

拟向西斋伸宿愿,终朝倘许欵谭否。(44)姜世晃:《豹庵稿》,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续编)第80册,第350页。

在这首诗中,姜世晃先是高度评价了博明的生平成就,然后表达了自己虽与博明素未谋面但仰慕已久之情。当我们了解博明过去与朝鲜人频繁交往的经历再来看这首诗,就应该知道,这些诗句绝非只是场面上的客套之词,其背后都是有明确所指的。“拟向西斋伸宿愿,终朝倘许欵谭否”一句,可以说道出了先后往来中国的朝鲜士人共同的心声。

另一首是《次上使韵赠博西斋》:

雅仪欣始接,华誉惯曾知。

欵曲携壶远,纵横落笔奇。

壮心怜濩落,朽质愧衰迟。

大字将归揭,天涯慰梦思。(45)姜世晃:《豹庵稿》,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续编)第80册,第350页。

从这一首诗题中“次上使韵”我们首先可以知道,作为上使(正使)的李徽之与博明之间,应当也是有诗文唱和的。其次,从“大字将归揭”一句,则可知当时姜世晃和博明两人之间应当还有其他书法作品馈赠的行为。而这一点从韩国目前留存的一件实物资料上也得到了进一步的证实。在韩国庆南大学博物馆中,收藏有一件姜世晃制作的书帖作品《金台弄翰帖》(图2),其中就有博明所书跋文:

《金台弄翰帖》这一件书帖作品,曾在朝鲜半岛日据时期流落日本,后由日本寺内文库回赠给韩国庆南大学博物馆。从这一件辗转流传的文物中,我们有幸了解到博明与朝鲜使臣姜世晃之间诗文和书法交流的更丰富内容。

此外,在朝鲜人郑元容(1783—1873)所撰姜世晃谥状中有“辽东巡抚博明曰:诗宗放翁,字有晋人风骨”(48)见郑元容:《经山集》,“卷十九·谥状”,前引《韩国文集丛刊》第300册,第424页。一句,它记述了博明对姜世晃诗文、书法造诣的品评,亦可视为两人这一段交往的旁证。只不过,其中称博明为辽东巡抚,属于后人记录时的谬误。

而关于博明与李徽之的交往,从韩国留存的另一件书帖作品——《唯能为也帖》(图3)中可见一斑。《唯能为也帖》同样也是产生于1785年李、姜使行过程中的书帖作品,收录了与其交流的若干中方文士的诗文书法作品,所涉人物有德保、博明、颜应炜、刘人直。收录博明诗文两篇,一首是前已述及的《千叟宴纪恩诗恭和御制元韵》,另一首则是《奉和老浦师相元韵》(49)前引郑恩主:《出使中国期间姜世晃的诗画创作与人际交往》,第356页。:

人生千万里,所贵在心知。

文字缘非浅,逢迎遇更奇。

古松幽壑老,秋蕙涧芳迟。

翘首东来气,佳文慰鄙思。

矻矻穷年老,天涯契所知。

芳喜逢令日,妙语喜探奇。

萧寺云来晩,残阳西下迟。

无穷幽赏意,抽笔摅新思。

乙巳新正三日西斋博明书。(50)转引自前引崔多情:《蒙古人博明与朝鲜燕行使交流状况研究》,第376页。

老浦是李徽之的号,可见这首诗是博明赠答李徽之的作品,它在博明存世诗集中并未收录。该诗文作品与前及《金台弄翰帖》跋文一起,以实物史料的形态,为我们呈现出博明晚年与朝鲜使臣交往的鲜活场景,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本国文献中不存的有关博明诗文和书法创作的珍贵资料。

上溯至1748年的《麻姑献寿图》,下及1785年与李徽之、姜世晃的交往,在博明一生之中,与朝鲜使臣的交往可谓多矣。就韩国文献文物资料中可以考出大量与博明相关的记载这一点来看,博明在当时朝鲜士人的心目中,至少可以算是一个比较熟知的中国人物。

凡事有始必有终,1791年出使中国的朝鲜人金正中在其《燕行录》中记录了这样一条:“博明,蒙人,善文章,官翰林。庚戌秋卒于燕京云。”(52)金正中:《燕行录》,前引《燕行录全集》第75册,第309页。庚戌年为1790年,据推测博明的卒年应为1788年或1789年,此处金正中的记载有误。在那个通讯不发达的年代,金正中的这条记录,就相当于向朝鲜人传达了中国友人博明的讣告,让此后再去中国的朝鲜人知道——中国已无博西斋。

博明与朝鲜燕行使的交往,是以往博明人物研究中未曾被关注的方面。借助韩国文献资料,可以还原出大量博明与朝鲜使臣交往的事实。这些与朝鲜使臣频繁而深入的交往,可被看作博明一生中可圈可点的事迹。与此同时,通过与朝鲜使臣交往的这一线索,我们可从韩国文献中发现不少足以补证博明生平的新资料,进而丰富我们对博明这一历史人物的了解。当然,由博明的例子可以再次感受到,域外文献可以成为研究中国历史和人物的重要补充。当然,其有时难免存在讹误之处,须与中国文献互证,以确定正误。

博明的蒙古族身份是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角度。以往我们所关注的中韩士人交往个案几乎都集中于朝鲜士人与汉族知识分子的交往,而博明的个案提示我们应该突破这样一种局限,还可以去关注朝鲜人与中国非汉族群人士之间的交游往来,尤其是有清一代这方面的情况。民族融合是清代中国一个重大的政治成就,朝鲜人来到清代中国,越来越多地结识满、蒙、回、藏等民族人士,这于他们而言无疑是一种新变化和新情况,需要去接受和适应。于当下的我们而言,这又何尝不是一个亟待去关注和研究的历史现象呢?尽管现在这方面的研究还稍显薄弱,但远景可期。

博明的个案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从人物交往看清代中朝关系发展与变化的新切入点。就政治和外交角度而言,朝鲜王朝在清朝入关前就已成为其附属国,可以说是最早加入清朝朝贡体系的周边国家。但是,受到朝鲜士人强烈的“华夷观”和“尊周思明”情绪的影响,明清鼎革之后,朝鲜王朝在情感上和心态上一度与清朝十分疏离。这种状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才缓慢得以改观,经历了康乾盛世的清朝,在国家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两方面都令朝鲜人钦服,后者不得不转而以“北学”为更优选择。(53)关于朝鲜人对清代中国认知和态度转变的问题,可参见孙卫国:《从“尊明”到“奉清”:朝鲜王朝对清意识之嬗变(1627—1910)》,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8年。博明的个案,在某种程度上恰恰反映了这一变化的结果。清代早期,朝鲜士人基于华夷之辨,对中国满、蒙、回、藏等非汉族人士普遍持一种鄙夷态度,更遑论主动与其展开交往。而我们看到,在面对博明时,朝鲜人的态度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变,族属性质已经不再成为影响其对博明评价的关键因素。这种态度的改变,根本上来说是由于两国关系状况在经过时间洗礼后有所更新,进而带来了两国人与人之间相互观感的变化。

随着学界有关韩国燕行文献研究的深入开展,以中韩士人交往为切入点讨论中韩思想文化交流的成果不断涌现,而在中韩士人交往的个案研究中,以往更多呈现出来的是个别性、单次性的“著名”交往事例。博明作为一个长期地、持续地与朝鲜燕行使保持交往关系的人物,反倒显示出一定的特殊性。而这恰恰提示我们思考一个问题:以人物交往为中心的跨文化交流的历史研究,如果仅是以个别、单次的事例叠加而形成一种总体式认知,是否有失偏颇?对一种长期持续的人物交往关系的考察,是否也同样或者更应该进入我们的关注视野,成为我们的研究方向?试想,如果可以发掘出更多“博明式”的人物,那么我们对中韩两国人员互动、文化交流历史的理解,也许还会有一些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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