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对部分市直单位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报

时间:2022-06-19 08:45: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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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对部分市直单位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报

关于对部分市直单位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通报

根据《******昭通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的通知》(昭委通〔2017〕12号)文件精神,市直工委按照“一月一抽查、一月一通报、季度全覆盖”要求,2018年1月,对36个市直机关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现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元旦以来,督查组通过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市委编办、市外侨办、市金融办、市国资委、市煤炭工业局、市工商联、市天麻特产局、市招商局、市供销社、市工信委、市计生协会、乌蒙山管护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扶贫办、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科协、市图书馆、市司法局、市科技局、昭通日报社、市卫生监督局、市林业局、市政务中心、市银监局、市医保局、市食药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就业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司法局等36个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市委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要求的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本次督促检查工作主要以机关单位是否建立“三亮三公开”制度、窗口部门是否公开服务流程、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落实,机关干部是否落实服务要求、纪律作风是否落实有效等方面为重点,通过督促检查查验市直机关和机关干部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机关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不到位,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意识不强。部分单位没有结合工作职责、服务对象建立科学有效的“三亮三公开”制度;部分单位建立的制度上下一般粗,还存在岗位职责不明确、服务流程不清晰、未建立岗位承诺、党员身份没亮出来等问题。少数单位制度不健全、“三亮三公开”效果差。

(二)机关纪律涣散,作风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建立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落实不够、监督缺位。部分机关干部我行我素,无视纪律要求,工作时间无故不在岗。1月9日上午,市天麻特产局的张有文、市煤炭工业局的赵冰2名职工不在工作岗位;1月9日上午,市种子站除站长、副站长外,其他人员均不在工作岗位,且种子站的职工王国华上午就已签到下午;1月11日上午,市科技局的郭恒翠、昭通日报社的董超、市政务管理局服务窗口的张丹、邓曦和王绍虎5名职工不在工作岗位。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严落实责任。市直各单位要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坚决落实好“一岗双责”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对分管领域和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好市委通知要求和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督查方案明确的责任奖惩等,确保市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每项要求落实落地。

(二)健全完善制度,放管服抓落实。市直各单位要按照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要求,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实用性高、操作性强、执行有力、严实并举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严防“空虚飘”“宽松弱”,严防“四风”回潮反弹,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六带头六严禁”规定》《机关工作人员“七严守”行为规范》落小落细落地。

(三)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市直各单位要把日常监督和内部管理提上议事日程,要认真落实好各种规章制度。一是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部署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工作,要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工作汇报。二是党委(党组)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主动向党委(党组)报告工作,主动向市直工委报告监督情况。三是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要依据违纪违规情节、干管权限、党组织隶属关系,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置。

(四)对标对表整改,从严从快处置。本次被点名通报的6个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建立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抓好整改落实;被点名通报的干部职工,按照干管权限由其所在单位负责问责,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市种子站要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督促无故不在岗人员及时作出书面检查、及时抓好整改。以上单位的整改情况和对个人的问责情况,请于2018年1月26日前,书面报告市直机关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锻造乌蒙铁军工作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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