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14篇

时间:2022-05-20 10:13:13 来源:网友投稿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14篇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夯实治理基础,现制定我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力争到2025年,全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涉及基层治理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以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依法把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探索建立基层各类组织定期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二、完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深化基层机构改革,各地可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乡镇(街道)机构。除法院、公安、税务等单位设置派驻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要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并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

  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坚持党建带群建,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培育扶持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引导乡镇(街道)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培育孵化、人员培训、资金代管等综合服务。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在农村推行党群连心“五个到户” (党员联系到户、民情走访到户、政策落实到户、产业对接到户、精准服务到户)工作机制;在城市推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制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长效。

  四、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撤乡设镇、撤镇设街道。依法赋予乡镇(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综合执法机构;街道可由所在县市区综合执法机构统一行使执法权,也可通过法定程序受委托集中行使部分相关行政处罚权。制定发布乡镇(街道)执法事项目录。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联合执法、联动执法。推行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五、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市州、县市区政府要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项以及村(社区)公共服务和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将直接面向群众、基层能够承接的服务事项依法下放。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持续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化建设,依托其开展就业、养老、医疗、托幼、文体等服务,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活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依法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社区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六、增强基层议事协商能力。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议事协商会、民主恳谈会、听证会、屋场会等协商方式,探索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列席乡镇(街道)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推行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加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对接联动,积极推进村(社区)协商,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通过请上来、走下去等方式,建立乡镇(街道)协商与村(社区)协商衔接互动机制。

  七、增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监管执法力量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管理队伍、救援队伍,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细化乡镇(街道)应急预案,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做好风险研判、预警、宣传、应对等工作,每年组织开展综合应急演练,提高科技信息化水平。强化市州、县市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应急准备工作和应急状态下的人、财、物支持。加强村(社区)应急避灾场所建设,增强村(社区)的组织动员能力。

  八、增强基层平安建设能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的实体平台和在线平台,推进矛盾风险预测、防范、调处、引导的全周期、全链条解决。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群防群治力量,健全防范涉黑涉恶问题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分类推进平安乡村、平安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九、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村(社区)规模,不盲目求大。稳慎开展村民委员会调整,确保布局科学、尊重自然、尊重历史、总体稳定。依法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具备条件的应设尽设。规范撤销村民委员会改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县级备案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有序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作用,村民委员会应设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可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全面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届期承诺、年度述职、民主评议、离任审计等制度。

  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深入开展“宪法进社区”“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完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指导村(社区)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合法性审查和履行机制。

  十一、推进基层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制定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把参与基层治理情况作为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指标。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建设,指导村(社区)成立红白理事会,发挥村(居)规民约作用,治理婚丧陈规陋习,倡导文明节俭新风。

  十二、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持续实施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加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加快实现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推动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志愿者和驻村(社区)单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途径,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十三、推进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基层治理”,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实行村(社区)、网格数据综合采集。打通部门间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推动部门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并开展基层服务平台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信息服务,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加快推进实施以“雪亮工程”为代表的城乡末端智能感知系统布局,及时感知社会治安态势,全面提升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推进基层权责事项规范化建设。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督促落实乡镇(街道)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减负工作事项清单,并为权责事项以外委托工作提供相应支持。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未经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各职能部门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对乡镇(街道)、村(社区)实行综合考核,分别由县市区、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实施。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各级不得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签订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

  十五、推进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鼓励跨层级、跨地区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严格执行乡镇(街道)干部任期调整、最低服务年限等规定,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县级联审机制,坚决防止政治上的两面人,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与邪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等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探索实行县级机关新进人员到村(社区)挂职锻炼制度。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和党员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

  十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深化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对集体“三资”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提级监督。聚焦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基本民生领域,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惠农惠民资金问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用好省“互联网+监督”平台,统筹推进“监督服务微信群”“监督一点通”建设管理,落实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十七、强化基层治理投入保障。完善乡镇(街道)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倾斜力度。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研究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办公、服务、活动、应急等功能面积标准,采取盘活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支持乡镇(街道)“五小”设施、干部周转房、党群服务中心、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补齐城市新建住宅区、老旧小区、农村易地扶贫搬迁和生态移民安置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

  十八、强化基层治理督促指导。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选树表彰基层治理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全省和谐社区示范创建、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以及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做好基层治理调查统计工作,建立基层治理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基层治理专题宣传。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发挥好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工作目标

  瞄准工作中容易疏忽的环节、容易出错的地方,以中央和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问题整治和脱贫攻坚“秋冬巩固”攻势为抓手,集中治理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持续做好问题整改,坚决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 败隐患和作风问题,促进农村低保工作更加精准、更加规范。

  三、整治任务

  从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三个层面启动专项治理整治工作,衔接已经开展的城乡低保监督检查和正在开展的城乡低保“脱保”“漏保”专项治理两项工作,持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一)聚焦政策落实。1.解决好“错保”问题。在城乡低保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持续做好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工作。(1)区级层面,每2个月比对一次殡葬改革数据,每1个月比对一次建档立卡数据,对及时将死亡数据、建档立卡减少数据等向乡村两级反馈,查实对象及时予以剔除;每年组织乡村开展一次年审工作,对所有在保对象发一起不定期核对工作,准确掌握在保对象家庭经济财产变化情况。(2)乡级层面,认真入户核查区社会救助局反馈的信访事宜,11月份左右对建档立卡“五类档外”人员进行一次全部清查,对村(社区)摸底数据进行把关,该清理的全面清理。(3)村级层面,持续做好在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信息上报,重点关注死亡对象、出嫁女儿、退休人员等对象和因情况好转而购买车辆、房产的家庭是否及时退出低保。2.解决好“漏保”问题。(1)城乡低保方面,重点关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建档立卡一般贫困户,根据政策要求是否符合低保标准,并认真开展数据摸底、入户调查和审核审批工作;关注曾经递交申请未被审批对象,特别是数字民政预警信息是否可以根据家庭事实,作出合理说明并及时向区社会救助局反馈。(2)特困供养方面,重点关注无赡养义务人的老年城乡低保在保对象,是否符合特困供养标准;死亡且符合政策要求的特困供养对象,是否存在未及时上报,导致未能发放丧葬费情况。

  (二)聚焦程序规定。1.解决好核对问题。(1)把握核对时限。数字民政核对报告适用时限为6个月,被剔除对象超出6个月后再次申请的,必须发起不定期核查;新申请对象在入户核查结束后,初步认定符合条件的,必须与立即录入核对,尽量缩短审批时限。(2)规范核对文书。必须严格对照核对授权书要求填写,字迹清晰,无委托书的严禁代签,自9月份起,所有核对授权签字村(社区)必须拍摄一张电子照片由村民政专干留存,留存时长1年。(3)规范核对录入。录入核对平台的身份证、户口本必须为原件拍照,证件必须与核对授权书填写人员、核对录入人员一致。2.解决好数字民政信息清洗问题。完善数字民政审批信息,必须与实际资金发放一致,区社会救助局将下发比对数据到乡镇街道。3.解决好档案资料不完整问题,严格对照区社会救助局两次培训会议要求,开展档案检查,查找是否存在档案资料不齐、公示不对外、该签字盖章的用打印代替,及时补齐相关档案资料。

  (三)聚焦作风优化。1.发挥主动发现作用。彻底整改村(社区)一级拒接材料现象,主动发现可能符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并及时告知政策要求。2.缩短审批时限。对社会救助系统中反馈的业务超时数据,加快核查审批,对积压数据进行清洗,力争将审批时限控制在2个月以内。3.扎实开展城镇扶贫工作。及时将新审批的城镇低保对象录入城镇扶贫系统,对已录入数据不完善的尽快完善,新发现变化家庭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正。4.完善近亲属备案。对城乡低保在保对象重新进行近亲属备案,申请人或在保对象与低保经办人和村(居)干部的近亲属关系的,都必须备案(备案表见附件),近亲属备案表由干部亲自填写,乡村汇总收集。未进行近亲属备案的,直接以优亲厚友论处(低保经办人员指具体办理和分管审核审批的区民政局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5.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认真搜集甄别及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上级民政部门推进社会保障扶贫的重要抓手,是完成主题教育专项问题整治的关键所在,区民政局成立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社会救助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社会救助局全体干部为成员,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专班,真改实改。

  (二)强化政策适用。区乡村三级均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特别是要认真学习省市对政策的调整规定,灵活掌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相关政策要求,综合施策,既保证政策执行、又兼顾农村实际,切实做到因人因户施救。

  (三)把握时间节点。持续做好纠正“错保”,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完善数字民政清洗,9月底前数字民政审批信息与实际相符;集中精力治理“脱保”“漏保”,10月底前力争完成所有符合对象的审批工作;做好近亲属备案工作,备案表请于10月10日前报区社会救助局。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3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农村2022年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治理主力军作用,鼓励耕地经营权人积极参与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工作。****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年x月底前,基本完成**个乡镇**x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办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年**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充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年**月底前)。x、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采取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提供准确基础数据。x、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按照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入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为复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x、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权未确认但一直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年x月底前)。根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x、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x、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采取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

  x、集体经营。鼓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x、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委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所有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年x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年x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索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办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4

  (一)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乡(镇)低保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工作人员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严厉惩治县、乡(镇)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问题。

  (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腐败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认真整改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纠正农村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5

  (一)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健全协调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强化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坚持保病保残,精准保障。全力以赴做好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患大病致贫农村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和重点保障,促使其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

  (三)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操作程序,畅通农村群众的参与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做到审核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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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7

  农村低保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从20__年6月底开始,到20__年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进行动员部署(20__年6月底)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公示栏、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低保政策,宣传低保规范的意义及程序,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将20__年6月的农村低保在册人员在村内长期公示,公布镇民生中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进行举报,增强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镇上将对举报信息统一登记,逐一核实,为专项清理整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二)开展排查摸底(20__年6月底-8月)

  1、全面复核重新认定现有低保对象。按照《_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__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农村低保清理规范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对全镇农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摸排,做到清理清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及有效期保障、分类核查、动态管理等制度的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查申请审核程序,看是否存在“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应保未保”等问题;查低保家庭户籍档案,看是否存在“骗保、多保、死亡人员吃低保”等问题;摸底家庭经济状况,看是否存在“富人吃低保”问题;查低保户一折通资金到位情况,看是否存在低保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查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及干部职工家属备案情况,看是否存在干部职工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查公开公示程序,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的问题;查低保资金发放到户情况,看是否存在拆户拼户、平均分摊、二次分配、将低保资金截留挪作他用、甚至贪污私吞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做到保障对象准确,低保管理规范,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2、严查违规行为。要以低保工作中村委责任是否落实,建立完善和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低保中优亲厚友、评议不公以及信访反映的案件进行集中整改。对清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对现有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四有户”(即:户内拥有机动车辆、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有财政供养人员),原则上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补充新增,切实解决农村低保执行中不公平、不公正和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充分发挥村委在低保对象认定中的主体责任,对群众反映及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

  3、细化操作规范程序。各村要认真总结农村低保清理规范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申请、资格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公开、资金发放等程序,细化工作流程,促进本村低保工作公平公正、规范化运行。严禁不经调查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直接将任何群体和个人纳入低保范围。要切实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和公示等审核职责。规范动态管理,严格按照有效期管理办法,完善保障对象定期报告、定期核查等相关制度,加大动态管理力度。

  4、完善工作机制。要对现有农村低保政策规定及办法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低保对象认定和困难家庭收入、财产核对办法,细化分类及补差标准的确定办法。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要从根本解决收入核查难、对象认定人为因素多、认定过程不科学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效防止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调整不及时及虚报冒领等情况的发生。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三)抓好问题整改(20__年8月底起持续进行)

  坚持自查自改、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认真抓好排查问题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各村要对检查和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同时深入查找原因,切实解决社会救助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镇上将派出工作组赴各村进行总结评估,并督促抓好建章立制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四)形成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实施)

  我镇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工作的指导督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存在作风问题较多的行政村,督促其抓紧整改落实;10月底,各村要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报告上报镇民生中心。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8

  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2022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实施方案三篇。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镇街“四个平台”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委办〔x〕**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区委办发[x]**号)等有关精神,结合街道实际,进一步理顺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省、市、区有关建设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要求,着力构建以街道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为枢纽,“四个平台”运行机制建设为重点,基层网格一体化管理为基础、以信息化运用为支撑的体制新型、职能明确、权责一致、便民高效、集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

  (二)具体目标

  1、完善基层全科网格,整合资源,理顺基层社会治理脉络;

  2、推进“四个平台”及可视化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建设,理顺社会治理组织指挥体系;

  3、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完善运行机制,全力提升集管理、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治理水平,全面建立运行保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

  二、工作措施

  (一)建设组织架构以坚持纵向贯通、横向到边、联合协同为主要方向,组建新街街道社会治理体系组织架构。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为实体化运作的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室;第二层级为联合协同运作的“四个平台”;第三层级为街道划定的**个网格。

  (二)建成指挥体系以实现扁平化管理、集成化指挥为基本出发点,明确由街道副书记任街道治理体系总指挥、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平台级指挥的指挥架构,由街道综合指挥室主任具体负责全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实行统筹管理和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各平台内部相对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需多个平台协作配合的事项,一般由副书记协调;重大事项报街道主要领导或上报区级部门协调。

  (三)强化一线排查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加强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根据每个网格的具体工作量,合理调整网格数量,强化全科网格队伍建设。通过网格管理、驻村联村、专项督查、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收集并分别向平台报送各种信息,实现网格化与信息化的有效融合,强化网格工作保障。

  (四)注重运行规范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对网格长、公众通过各类途径报送的信息,由综合指挥室负责汇集,根据事项类别及时分派给“四个平台”办理,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反馈、统一考核。事权不在街道本级或本级难以处置的事件,及时分类上报给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分流处理。街道内各平台内部独立运行,履行各自职责,办理结果要及时反馈归档。建立工作平台督办、考核制度,对信息接收、分流交办、执行处置、回复反馈各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街道纪工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交办事项办理情况监督、检查,对协作配合不到位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增强执法协调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与专业行政执法相协调的指挥机制,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指挥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执法时需要公安等力量保障的,由综治工作平台协调组负责协调。完善派驻机构之间执法合作、信息通报等制度,强化条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常态协作的良好格局,增强行政执法工作合力和整体威慑力。

  (六)落实专项考评社会治理“四个平台”日常运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按照全科网格暨网格员队伍要求,对区级派驻机构(人员)、网格长、网格员具体职责、任务清单、社会治理各类信息的采集、录入、流转、交办、办结、反馈等事项全面纳入考核,对在编在职事业编制以上人员纳入街道日常管理,将考核结果计入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并抄告区级相关部门。加强平台经费保障,根据“费随事转”原则,按区里相关文件精神,适当提高派驻机构人员待遇。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派驻机构、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推进以“四个平台”运行机制为重点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创新基层治理、构建基层治理体系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并实现高效顺畅运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有效整合新街街道及各派驻机构各类管理服务资源,成立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运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建立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协调组,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统筹,全面推进街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10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同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公开约谈会议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严的措施,圆满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

  围绕市下达我县的****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突出重点,强力推进,确保****年全县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较****年同比下降x%,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加快重点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三、主要措施

  (一)狠抓扬尘深度治理

  扬尘治理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要求,执行到位。

  深化施工工地扬尘整治。深入开展施工工地扬尘专项整治,全县施工工地,逐条对照“八条标准”进行整改。施工工地做到“六个**x%”即:工地周边围挡**x%、物料堆放苫盖**x%、车辆冲洗**x%、施工地面硬化**x%、湿法作业**x%、密闭运输**x%。实现“两个全覆盖”。施工工地同步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分别与建设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要在**小时内修复。扬尘污染物达标排放。施工现场监测PM**浓度不得高于省控站同时段PM**小时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以上(每天不得超过x次)。土石方作业雾炮全覆盖。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时,要根据开挖面积和风向等因素,合理设置雾炮车数量和作业方位,增加下风向等重点区域雾炮车数量,确保达到抑尘效果。结构施工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x米。设立专业扬尘管理监督员。要根据施工项目大小、同步施工作业面等情况,设立数量充足扬尘监督管理员,合理指导项目施工。工程主体防尘网全封闭。工程主体作业层要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尘。建筑物内保持干净整洁,作业面及时清扫并洒水防尘。

  建筑施工项目在达到“八条标准”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精细化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公示现场负责人、扬尘防治措施、扬尘监管单位和举报电话等信息。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保证施工现场湿润不起尘,原则上非冰冻期每天洒水不少于x次,重污染天气时相应增加洒水频次。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只能现场搅拌的,要有相应防尘措施。必须使用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超标排放。在土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合理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作业面采取洒水、喷雾等防尘措施,对已完成的作业面和未进行作业的裸露地面采取表面压实、遮盖等防尘措施,堆放超过八小时不扰动的裸土进行遮盖。土石方晾晒时,要限定晾晒区域、配备必要降尘设备,遇x级以上大风天气,及时苫盖,停止晾晒。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严禁露天排尘。 高空作业施工时,施工层建筑垃圾要用封闭式管道运送或者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禁止高空抛掷、扬撒。装饰装修施工中,在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清理作业时要采取封闭、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 遮盖块状物料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x目/**x平方厘米;遮盖粒状、粉状物料和裸露地面等的防尘网,网目密度不得少于****目/**x平方厘米。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旅游局、县易地扶贫搬迁办、县名城建设管委会等建设单位。县经济开发区范围内项目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由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国土手续齐全的建筑工地由县住建局负责、国土手续不全的建筑工地由资源规划局负责。全县各类施工工地的执法检查由县住建局统一监管,严格执法。)

  拆迁工程扬尘治理。建(构)筑物拆除施工的项目,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八条标准”相关要求。拆除前要搭建围挡,制定详细施工和垃圾建筑垃圾清运计划。拆除过程中要强化苫盖、洒水、喷淋、喷雾等防尘措施。同时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确保车辆苫盖完全,运输过程中不产生扬尘、确保车辆规范清运,严禁私拉乱倒。采取爆破方式拆除的,爆破前要采用内外洒水、喷淋等方式淋湿建(构)筑物,爆破后立即采取防尘措施。

  未完全拆除的建(构)筑物或者停工期超过一个月的,要对现场建筑垃圾进行清除,并对施工场地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完成后,要对裸露场地进行覆盖,裸置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采取绿化、硬化等防尘措施。

  县住建局牵头负责拆迁施工工地,县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拆违工程及建筑垃圾清运。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裸土裸地治理。按照“宜硬则硬,宜绿责绿”原则,再次开展裸土裸地深度排查治理行动,高标准做好硬化、绿化和苫盖工作,尤其要千方百计提高硬化率。一是政府已出让地块。短期(x个月)内闲置的,围挡内裸露土地或面积较大的,要用双层**x目以上的苫盖网进行覆盖,并保持常态;长期闲置(x个月以上)的地块,以硬化、绿化为主,苫盖为辅。(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内责任单位为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是国土储备用地。短期(x个月)内闲置的,围挡内裸露土地或面积较大的,要用双层**x目以上的苫盖网进行覆盖,并保持常态;长期闲置(x个月以上)的地块,以硬化、绿化为主,苫盖为辅。(对补偿到位并交付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的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管护、覆盖、绿化;未完成补偿进地工作的储备地由有关乡镇政府负责管护、覆盖、绿化)。三是道路两侧(含道路)及城市公共区域裸露土地,引河河岸护坡要进行绿化或硬化,两侧进行景观绿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四是连接县主城区及周边主要干道的平交道口、道路全部进行硬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运局)。

  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对主城区道路逐路精准制定“一路一策”达标治理方案,降低城市道路扬尘。城市道路落实“双五双十”标准,达到路见本色,采用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方式,进行降尘或者冲洗;全面推行“扫、吸、冲、洗、保”五步组合作业工作法,主城区主次干道实行“两天一冲刷、每天三洗扫两洒水”作业模式;支路小巷实行“每周两冲刷、每天两洗扫、人工辅助”作业模式;做到及时清扫养护,保持路面整洁干净,在容易产生扬尘的路段和不利气象条件下,加大保洁力度,增加洒水频次;在湿度>**%时,停止洒水,以湿扫为主,湿度≤**%且温度在x℃以上时,先湿扫,每x小时不间断洒水;清扫产生的垃圾、下水道疏浚作业产生的污泥当日清运,不得在道路上堆积。

  示范区范围内要进一步加大保洁力度。春秋季每天洒水不少于x次;夏季及气温在**℃以上时,洒水不少于**次,洒水要以地面“湿淋淋”、喷雾加冰水要“冰手”为标准开展工作;冬季地面温度≥x℃时,每天洒水x次。便道清扫采用人工+推水作业模式,即对路面冲洗后,使用扫帚将污水推入下水道,逐段清洗。

  成立专职人工冲洗队伍,每天对便道、道路两侧绿植、路中间绿化带、绿化带接口、护栏根、路沿石脚等机械化设备冲洗不到的部位进行人工冲洗,确保不留死角。

  (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公路扬尘治理。切实做好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清扫保洁,采用“三机一体”模式,按要求依次对各路段进行吸扫车、洒水车、洗扫车作业。每日分别于上午、下午、晚上进行x次“三机一体”作业,配合人工清扫,做到清扫作业无扬尘,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路面严重破损的,应当采取限制载重车辆通行或者限制机动车辆通行速度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并及时进行修复。交运局要制定专项公路扬尘治理方案,对本辖区内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扬尘治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人、责任路段。增购清扫车、洒水车等专用设备,全面提高普通干线公路机扫率,保证扬尘治理工作实效。要做好日常养护清洁管理工作,禁止使用二次扬尘设备,防止二次扬尘污染。要及时清除路界内白色垃圾,及时修补损坏路面,加大绿化补植种植,减少土地裸露面积。(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对国省干道两侧周边停车场和修理厂摸底排查,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发现违法停车场、修理厂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合法但存在场地未硬化、环境污染严重的要限期整改、提升到位,确保停车场有连续围墙(围挡)、场地全面硬化、进出口设有洗车装置并有专人现场负责。(牵头单位:县交运局、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工业企业扬尘治理。工业企业要在动态建立排放源清单、建立排放监控体系、完善排放监管制度等方面精准管控,实现无组织排放大幅度减少,完善运行长效机制。完善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台账,建立整治清单,明确治理期限和标准要求,所有行业企业要达到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料堆场全部达到省《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T****—****)地方标准存储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县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物料露天装卸作业的,要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在装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正常使用。物料堆场周边设置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网等设施,并采取遮盖、喷淋等防尘措施。储存煤粉、粉煤灰、铁精粉、生石灰、水泥、水泥熟料、矿渣、硅石、炉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或者粒状物料的,采取入棚、入仓的方式封闭储存。企业生产运输环节全部密闭运行,厂区保持常态化洒水抑尘作业,每天参照道路保洁标准,对厂区进行不低于x次的洒水抑尘作业,如遇大风、沙尘天气洒水抑尘次数增加至x次以上。厂区主要运输道路保持清洁无积尘,每天至少进行x次的湿扫作业,厂区边角进行人工除尘作业。企业出入口和料场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对所有运输车辆进行冲洗。厂内使用的倒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达标排放要求。(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坚决压减燃煤用量

  加快推进双代工作。按期完成清洁取暖施工。加快推进“双代”工作,健全供应保障体系,确保今年我县实现“双代”全覆盖,散煤清零。(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专项督查散煤复燃。利用无人机、红外视频监控、热点网格等技术手段,对燃煤复燃情况进行监控,对发现问题数量多、整改不及时的乡镇,要提请县委县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县大气办;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依法处置劣质散煤。要加强散煤市场监管,对散煤经销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抽检,对无营业执照、无《质检报告》的散煤销售点,按劣质散煤查处。查扣、没收的劣质散煤由县发改局集中处置。(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严禁新建**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不予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

  加强柴油货车管控。强化限行管控措施,主城区内禁止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从严办理柴油货车入城通行证(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加强联防联控,严控限高、限宽卡口,尤其是夜间,加大执法力度,坚守岗位,对违规入城的高排、重型车辆实施高限处罚(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运局、县城管执法局)。主城区范围内严禁无手续的“黑渣土车”、农用三马车上路行驶,严禁重型车辆进入主城区(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城管执法局)。合理规划渣土车行驶路线,最大限度确保其远离省控站点(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强化油品和车用尿素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对合规加油站汽柴油进行质量抽检,追溯不合格油品来源,确保油品质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清除无证无照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公安局)

  加快非道理移动机械监管。严格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区域的通告》(大政告〔****〕**号)要求,东至园东街以东****米,南至南二环以南**x米,西至平安大街以西**x米,北至北京路以北****米所合围的范围内一律不得使用国一、国二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国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必须登记编码并按规定喷涂号牌、张贴二维码、安装电子标签。严禁三马车、拖拉机进入主城区;所有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施工工地禁止使用三马车、拖拉机(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易地扶贫搬迁办)。

  (四)严格应急减排

  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认真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市要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削峰降速。针对臭氧夏季污染较重特点,参照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建立和完善臭氧夏季应急响应机制,重点VOCs企业实施错峰错时作业,有效控制臭氧污染。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督导检查,对不按照要求落实应急响应的发现一起严处一起,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应急响应成效进行认真总结分析,不断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提升管控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精准实施应急减排。精准核算每个涉气企业排污量,制定“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坚持差异化管控。根据年度空气质量目标和月度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对重点企业全年采取季节性差异化生产调控措施,科学调控工业企业生产,进一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符合要求的排放量较少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乡镇政府)

  砖瓦企业严格落实市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措施。(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相关乡镇政府)

  x月前对包装印刷、汽车喷漆等重点行业涉VOCs排放工序及沥青铺路、市政道路划线、栏杆喷涂、建筑施工现场喷涂溶剂型涂料等户外作业实施季节性错时生产调控(x点-**点停止作业)。加油站(不含柴油加油站)卸油作业时间调整至每天**:**—次日x:**。鼓励错峰加油优惠,实施夏季晚x时至早x时错时加油优惠政策,引导客户错峰加油。

  (五)严禁桔秆和垃圾露天焚烧。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发挥遥感监测、桔秆禁烧红外视频监控和报警

  系统作用,完善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处理机制,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推进桔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开展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城镇周边以及其他重点区域、敏感区域桔秆和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县城管执法局)

  (六)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常态化组织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各类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x个配套办法的落实,加大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手段实施力度,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开展刑责治污,形成规范化、程序化、多层次、跨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的合力。(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要把大气污防治工作当成头等大事、第一位工作来抓,县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攻坚措施落实负全面责任。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每周最少研究调度一次、每周最少现场督导一次、每周最少夜查一次。要层层实行分包责任制,县级领导、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夜查,网格长、网格员一线巡查,做到每个区域、村庄、企业都有人抓、有人管,坚决杜绝管理盲区。

  (二)强化督导,严格执法。县大督査办公室要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査室、县大气办,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开展专项督查,既督政又督企,重点督导各乡镇和县直部门是否真重视、真推动、真落实、真整改。要扎实推进行业督查,县生态环境、发改、工信、公安、住建、城管、交运、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都要强化专项执法检査,持续开展执法监管。要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施工工地的执法检查,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组成“刑责治污”执法组,从严从重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

  (三)强化问责,层层加压。成立以主管县领导为组长的专项问责小组,跟踪问责问效。一是排名通报。对各乡镇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实施月度排名通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电视问政。对攻坚推进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频发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电视问政,亮相曝光,公开承诺整改措施。三是量化问责。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量化问责规定,对重点攻坚任务完成不到位,或者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到位且改善幅度排名靠后的,实施量化问责。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宣传报道和與情监督工作,统筹做好工业企业生产调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等信息发布、與论引导等工作。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和**发布、**环保微信公众号要建立大气环境问题曝光台,及时发布执法案件及问责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全面畅通举报渠道,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打一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人民战争。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和《中共XX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委基治委发〔2021〕2号)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党建引领,固本强基。

  (二)突出需求导向,靶向施策。

  (三)突出实务功能,共建共享。

  三、任务分工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

  (二)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

  5.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

  (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

  6.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

  7.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8.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

  (四)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

  9.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

  10.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11.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12.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

  13.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1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5.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六)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

  16.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

  (七)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

  17.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

  (八)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

  1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

  (九)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19.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20.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

  (十)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21.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22.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十一)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

  (十二)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

  (十三)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

  (十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十五)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十六)做好规划建设。

  (十七)整合数据资源。

  (十八)拓展应用场景。

  (十九)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

  (二十)改进基层考核评价。

  (二十一)保障基层治理投入。

  (二十二)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

  (二十三)推进基层治理创新。

  (二十四)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12

  积极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治理主力军作用,鼓励耕地经营权人积极参与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工作。20**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20**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11个乡镇186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办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20**年11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充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20**年12月底前)。1、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采取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提供准确基础数据。2、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按照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入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为复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3、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权未确认但一直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20**年6月底前)。根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1、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2、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采取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3、集体经营。鼓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4、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委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所有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20**年7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20**年8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索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办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创建全国市(州)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州全面深化平安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州、县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我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九次会议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不断完善科学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多元化参与、法制化运转、精细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集绿色发展、阳光康养、旅游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牛背山生态康养小镇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的工作步骤,2020年全面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2021年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镇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建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显提高,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工作措施:

       1、11月10日前,制定《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细化方案》,完善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任务清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11月30日前,成立镇基层治理委员会,制定我镇社会治理规划,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考评体系,制定我镇平安建设考评考评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镇、村两级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责任人员:。每半月召开一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党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全镇社会稳定形势和平安建设推进情况。

  (二)进一步巩固国家安全,建立反应敏捷、管控有力处置及时安全体系工作措施:

       1、深化情报预警体系建设。整合村两委、网格员、综治维稳员队伍,建立完善情报预警网络;深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落实每日研判、每周会商、每月汇总和重大敏感情报线索及时落实核查、跟踪反馈预警制度。

      2、深化重点人员管控。全面落实普通护照依法办理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制度,彻底排查辖区办理的各类护照,实行集中管理,使用备案批准制度,并建立台账;落实自焚高危、“法会”回流、非法出境等人员滚动筛查制度,完善动态梳理评估,精准管控,形成台账。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到镇内活动排查,及时上报,依法管控。

      3、建立维稳应急处突机制。完善我镇维稳应急处突工作预案,梳理我镇维稳应急队伍、强化管理物资、机具,做好应急准备。   

      4、全面夯实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宗教极端活动、邪教活动排查,对全镇2个依法登记和6个依法保留寺庙开展密切监控。严格落实宗教活动依法审批制度,对外来人员严格排查、建立台账,严防一切形式宗教渗透、民族分裂等活动;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培训教育,提高识别力和警惕性。

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发〔2021〕16号)和《中共XX市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市委基治委发〔2021〕2号)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党建引领,固本强基。

  (二)突出需求导向,靶向施策。

  (三)突出实务功能,共建共享。

  三、任务分工

  (一)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治理党的领导体制。

  (二)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街道)管理体制。

  5.深化基层机构改革,统筹党政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资源,设置综合性内设机构。

  (三)完善党建引领的社会参与制度。

  6.坚持党建带群建,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统筹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资源配置,支持群团组织承担公共服务职能。

  7.培育扶持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

  8.搭建区域化党建平台

  (四)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能力。

  9.加强乡镇(街道)党(工)委对基层政权建设的领导

  10.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依法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权,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

  11.优化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设置,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

  12.规范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事

  13.乡镇要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任务,做好农业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建设及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1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5.优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流程,全面推进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加快推行市域通办,逐步推行跨区域办理。

  (六)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

  16.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乡镇(街道)协商重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主导开展议事协商,完善座谈会、听证会等协商方式,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

  (七)增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

  17.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和相应职权,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

  (八)增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能力。

  1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其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平台作用。

  (九)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19.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立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备案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20.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

  (十)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

  21.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22.在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拓宽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十一)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

  (十二)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

  (十三)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建设。

  (十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十五)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十六)做好规划建设。

  (十七)整合数据资源。

  (十八)拓展应用场景。

  (十九)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

  (二十)改进基层考核评价。

  (二十一)保障基层治理投入。

  (二十二)加强基层治理队伍建设。

  (二十三)推进基层治理创新。

  (二十四)营造基层治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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