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2-07-13 10:35: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镇党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镇党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精选文档)

  一、工作原则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着力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目标任务

  1.禁烧工作目标任务。实行全年度、全时段、全镇域、全面(含垃圾、荒草、落叶等废弃物)禁烧,努力实现全年卫星遥感监测和省、市、县巡查督查“零火点”的总体目标,力争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明显增多。20**年禁烧时段为20**年4月30日至2021年3月31日。

  2.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产业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的比例达到42%以上。全面拓宽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基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利用渠道,逐步提高产业化利用率和秸秆还田质量。

  三、禁烧工作措施

  1.强化落实责任。各村(街)两委是秸秆禁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继续实行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村民组,村民组包具体田块,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包村点长做号动员部署、检查、督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抓好政策、措施和人员落实;
工作巡查组开展巡查、督查,了解情况、反馈信息。全面落实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禁烧任务要细化到田、责任到人。各村(街)网格化管理人员名单,于5月20日前上报镇禁烧办。

  2.强化技防优势。镇要充分利用乡镇监控平台,安排专人进入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对发现的火点,要及时固定证据,迅速调集人员赴现场扑灭并依法查处。畅通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热线(4766001);
实行火点举报制度,对举报投诉的信息,镇派出调查组,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及时处理,处理结果通报全镇。

  3.强化日常督查巡查。镇级成立3个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巡查组,进行全面巡查。成立执行纪律问责工作组,对干部在岗在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效能督查。

  各村(街)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通过组建应急小分队、设置监控点、组织流动哨、包保到户等方式,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包田责任人要加强责任区值守,保持手机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灭、及时报告。实行人盯人、人盯地,确保每一地块都有人监管。对自然保护地、文物保护区、加油站、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对发现焚烧秸秆行为的,立即制止和查处。

  4.加大执法力度。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进行处罚。对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综合利用工作措施

  1.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为防止产生焚烧和安全隐患,严禁将秸秆随意堆放在田边地头、路边、树林、输电线路周边;
为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严禁倾倒秸秆至河道沟渠内。各村(街)要建立固定堆场,确保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

  2.推广灭茬粉碎还田,提高秸秆还田质量。重点推广反转式灭茬旋耕机作业、五铧犁--旋耕器复式作业、单铧至五铧犁翻耕--普通旋耕机作业、秸秆粉碎灭茬机--旋耕机作业等多种模式。村(街)要立足秸秆资源利用,科学开展机械化秸秆还田和秸秆离田轮转工作,割茬高度低于10厘米,秸秆粉碎长度小于5厘米。

  3.鼓励引导种足种满,杜绝闲茬田焚烧。落实严格的属地责任,确保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和优质专用小麦订单生产政策,实施油菜振兴计划,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做到应种尽种,确保种足种满种优,杜绝午秋两季闲茬田过多引发秸秆焚烧。

  五、工作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切实强化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宣传引导。村(街)要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正面典型,推动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还要通过干部入户宣传、张贴秸秆禁烧通告、发放禁烧告知书,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村级广播、发送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把秸秆禁烧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切实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落实资金保障。市、县配套资金可根据当地秸秆禁烧工作实际,适当安排用于与本地秸秆禁烧直接相关的工作保障性开支。镇配套资金用于保障禁烧期间工作人员的交通工具、误餐费等经费支出。省以上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出,不得用于工作经费等方面支出。做到省以上奖补资金与市县配套资金分账核算、分别列支。财政所要确定专人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账务处理和日常经费管理工作。

  4.加强应急处置。镇禁烧办要健全常态化秸秆禁烧预警制度,协同相关部门,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秸秆禁烧应急预警,调度监管力量,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各村(街)要健全火情快速处置制度,成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处置焚烧火情并开展事后调查处理。

  六、考核奖惩措施

  镇党委、政府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不力的、造成重大影响的,年度考核实行生态环境工作“一票否决”。

  1.实行考评机制。镇党委镇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内容,纳入重点工作考核,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每月对各村(街)进行月考评,考评结果每月进行通报。

  2.实行保证金机制。各村(街)主要负责人缴纳2000元、其他两委干部1000元保证金,保证金交农经站统管。

  3.实行绩效奖励机制。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镇工作人员核定领导班子、包村点长2000元、其他参与人员1000元与年终一次性工作奖励挂钩。各村(街)两委干部保证金纳入村干部月绩效考评,完成任务的按照1:1比例进行奖励。

  4.实行严格责任追究机制

  对在禁烧工作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启动问责程序:

  (1)被省、市、县确定为全省、全市或全县第一个火点的;

  (2)被省卫星监测通报发生火点的;

  (3)因秸秆焚烧导致我镇被县约谈问责的;

  (4)因焚烧秸秆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的,或被省级新闻媒体曝光的;

  (5)被上级督查发现的;

  (6)其他应该受到问责追究情形的。

  问责的形式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约谈、诫勉谈话、公开检查以及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

  对同时具备上述几种问责情形的,按其应当受到问责追究的上限予以处理,未尽事宜按照县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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