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时间:2022-06-12 16:2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根据《省司法厅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十八条措施》和《贯彻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现结合市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在新时代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以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推动全市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包容审慎,做到教育引导与处罚强制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以主动服务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加强对执法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三、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一)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全面建成,实现“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降低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成本,统筹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良性运行。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全时空全业务的法律服务网络。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向线上延伸。加快推进“我爱”app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推广线上法治服务。

(三)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调动法律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性,大力引导法律市场主体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组建专门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免费法治体检,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四)深入推进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改革。组织审定《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强化部门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制定25类公证事项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及证明材料清单,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全部实现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

(五)加快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新模式,提高公证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行线上预约办理业务,推广使用“我爱”app之公证预约功能,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公证预约办理模块,进行网上预约办理业务。

由于省市目前尚未出台关于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相关政策措施,我市暂不能实现,待省市出台文件后同步落实。

(六)在我市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主要是指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具有行政处罚(强制)权的各行政执法部门是该“四张清单”的实施主体。具体内容为:不予处罚清单包括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发现的。从轻从罚包括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减轻处罚包括及时中止违法行为、配合行政机关有重大立功的。免予行政强制包括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没有社会危害的。

1、由各执法部门在依据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编制的清单基础上,要结合自身职责及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履行程序进行编制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四张清单并将所编制的“四张清单”向社会公示。同时形成本单位具体的工作方案。

2、各执法部门在确定具体的四张清单的基础上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要结合上级有关政策的变化建立健全包容审慎执法的动态更新机制。

3、各执法部门要将工作成果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协同发力、统筹推进。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本部门、本系统制度建设的承办机构,建立本部门、本系统制度施行的配套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和权力清单,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统一行政执法标准。

(三)编制“四张清单”。依据省(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市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编制的清单,市直各执法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及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履行程序进行编制“四张清单”。

(四)公示清单内容。按照“谁编制、谁公示”的原则,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工作,并在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五)实行清单备案。编制工作结束后,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分别将“四张清单”向依法治市办备案。

(六)贯彻执行清单。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动态更新机制,结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及时更新清单内容。

(七)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积极配合省、市营商环境评价,完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情况纳入各执法部门的绩效考评和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适时约谈,必要时组织专项督察。

(八)宣传推介机制。结合我局职能优势,进行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利用律师宣传契机进行营商环境宣传报道。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使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及人民群众能够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是**我市行政执法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的重要举措,对加大有效制度供给、切实降低各类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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