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5年)

时间:2022-06-27 12:00:06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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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5年)

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节点,是我市全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力推动增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法治观念,为“十四五”时期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大市场格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XX市委宣传部XX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精神和《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习法治思想发展脉络、重大意义、核心要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深刻把握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市监一体建设,切实推动“法治立局”战略重重落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全市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持续提高;实现全社会对市场监管法律体系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切实推动全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宣传教育对象

(一)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在全面开展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各涉企岗位中层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主要负责人的依法管理和决策能力、一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全体干部职工的专业服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

(二)管理服务相对人。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其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维护权益、承担责任和义务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消费者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社会公众。重点加强对青少年、老年人等社会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增强其依法办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全面认识习法治思想的丰富思想内涵和严密体系,准确解读提出的战略重点、重大法治举措、重大关系问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特别是阐释好***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和法治浙江的重要论述,把习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积极发挥各类宣传阵地、载体作用,扎实开展习法治思想宣传“八进”活动,切实推动习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在全市系统持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宪法精神和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全市系统干部职工宪法意识。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坚持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积极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宣传民法典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及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内容和相关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发挥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作用,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坚持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宣传的有效衔接。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学习教育”等专项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五)深入学习宣传主体经营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推进改革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商标法》《专利法》《标准化法》等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有关权利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市场法治理念,营造公平竞争、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学习宣传市场交易监管、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市场计量行为监督规范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为市场主体打造更加公正、透明、规范、便捷、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深入学习宣传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安全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改革创新,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守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全市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法治思想,切实做到学懂学深学透。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等基本法治观念,坚持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积极推动新进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考核、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努力提高全市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全面推动市场监管执法全流程普法。切实将普法融入到规范性文件等制修订过程中,积极扩大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活动的参与度(责任单位: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法规处)。通过举办学法考法、法律知识竞赛、专题培训、业务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责任单位:法规处、法律法规涉及业务单位)。将普法融入到监管执法过程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履职环节的普法宣传,实现执法人员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责任单位: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涉及单位)。加强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过程中的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完成“八五”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三)全面打造市场监管特色普法品牌。精心组织推动纪念日普法,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014”世界标准日、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纪念日以及法律颁布实施周年重要节点,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进网络等活动,通过现场宣传、个案行政指导、以案释法、社会热点难点解读以及“市场监管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和业务(责任单位:法规处、消保分局、知识产权分局、计评处、食品协调处、标准化处、质量发展处等相关单位)。发挥优势推动专业普法,充分发挥下属“一院两中心”的技术特长和专业优势,努力构建“普法+科普”的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按照“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及时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宣教活动(责任单位:市食药检院、市质检中心、市特检中心)。加强与市科协、XX学院、XX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院校的合作,利用科普大篷车和普法基地等载体开展“惠民”“惠企”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责任单位:法规处、相关职能单位)。

(四)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围绕“监管味、功能全、档次高、特色显”的目标,分层次、分类型、分规模在全市系统建设一批“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利用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基地优势,推荐有条件、有特色、有代表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重点创建省司法厅“双普”基地和司法部普法宣传教育基地。积极组织参与省普法办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项目申报和省市场监管局普法创新案例短视频评比等活动,推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责任单位:法规处)

(五)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紧紧围绕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设,切实将企业法人和公民法治素养教育融入到“重要窗口”建设实践中,通过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法律三服务”、“我为企业办实事”等精准专项普法活动,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相关业务涉及单位)。依法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解读市场监管执法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责任单位:办公室、相关业务涉及单位)。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讲解形式宣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让市场主体主动守法经营,依法经营(责任单位:法规处、执法队)。

六、工作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前三季度)。密切联系省市场监管局及市司法局有关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制定进展,启动本局实施方案制定流程,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第四季度至2025年第三季度)。根据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自查,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第四季度)。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和市司法局的部署,对全市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法治浙江、法治XX考核评价,市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发挥工作合力,确保“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调整市局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局党委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处,负责具体工作分工及督查考核。建立法治宣传教育“1+1+N”工作机制,由市局党委统筹部署,法规处牵头抓总,各单位各司其职、合力推进。

(三)强化经费保障。市局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加强普法财政经费支持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落实。市局法规处要做好任务分工,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明的单位,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中给予相应扣分。各单位要注重总结落实好的做法,积极推广普法工作好的经验,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部门普法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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