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食品安全法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2-06-25 18: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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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食品安全法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食品安全法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印发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食品安全法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执法检查报告的通知》(湖人大办〔2018〕4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并按照意见建议,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措施,及时整改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源头防控,切实消除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

(一)加强农业投入品管控。一是完善监管机制。市、县区两级农业部门明确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责任处(科)室和工作职责,确保监管机制顺畅。二是加大执法抽检力度。加强对禁限用农兽药的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推行高毒、限用农药定点销售,严格实行实名制购买登记制度,部署开展春夏秋绿剑集中执法行动。三是建设农资主体信用档案。完善《湖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全市911家农资主体已全部纳入省农资监管与服务信息化平台,完成信用档案录入713家,档案基本涵盖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信息、认证或登记信息等。四是开展综合防治。积极传播绿色防控理念,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先进施药器械等,逐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二)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我市已成为全省首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县全覆盖的地级市,正在逐步完善各环节追溯体系建设。一是加大种养殖源头追溯。鉴于我市农户分散经营的状况,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的基础上(已有7598家省定规模以上农业主体录入省级部门监管系统),在农林主产区推行合格证,基本形成合格证、信息卡、“一票通”并行的本地食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二是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追溯。逐步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深化10家“智慧菜场”(农贸市场电子追溯系统)建设。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全面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延伸追溯信息链。三是加大信息共享共联。以“智慧监管”建设为契机,加强各环节追溯体系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重点引导骨干企业建立食品可追溯制度,形成上下游产业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三)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一是优标准体系。成立湖州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面负责地市标准的制订、修订及推广。全市农业标准化率达到64.99%,主要食用农产品“三品”比率达到64%。二是推标准应用。大力推行以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为主的“3+X”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全市建成省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58个,实现全覆盖。组建农业产业联盟,配备省市专家团队282名,联结服务农业主体1432家。三是抓能力提升。以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为抓手,不断完善四级监管网络和检测联盟体系,加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标准化生产模式图等形式推进我市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二、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监管整治

(一)推动“三小一摊”规范提升。一是深化小作坊整规。编制小作坊监管“负面清单”目录,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目前,全市已许可备案小作坊174家,覆盖率达100%、抽检合格率达99.7%。今年将重点推进食品小作坊集聚区建设,打造名特优食品示范作坊。二是深化小餐饮整规。推进餐饮许可证照“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办证办照程序。集中力量开展整规,全市小餐饮持证率达98.1%,信息公示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率、餐饮具消毒设施配备使用率均达到99%以上。三是强化小食杂店监管。加大小食品店、小超市整规力度,一季度开展“两会”期间重点整治,共检查食品批发市场16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111家次。四是强化小摊贩监管。出台食品摊定点定时出摊相关规定文件,建立校园周边食品摊监管长效化工作机制,上下学时间段定人定岗监管,今年来已取缔流动摊贩90余起。

(二)加强网络订餐监控查处。一是开展网络订餐整治。今年1月开展了网络订餐“清网行动”专项整治,共核查网络订餐经营商家18842家次,下线问题餐饮单位1413家次,处罚33家。目前,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三大订餐平台的小餐饮持证率从整治前的51.5%上升到92.08%。二是强化网络实时监控。与网络科技公司开展合作,实现对网络平台餐饮店信息智能化采集、比对、分析,将线上监测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报给网络订餐平台,同时抄送所在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线上线下共同发力解决问题。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与网络订餐平台的战略协作,建立对入网餐饮单位的动态考评机制和线上线下联动机制。与美团、饿了么、百度外卖、口碑网等开展共建,实行准入制约、联合奖惩,对评定情况好的入网餐饮单位给予点数优惠、流量排名靠前,将脏乱差、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及时清理出网。

(三)强化农贸市场准入监管。一是推进定点屠宰。已认定湖州南浔温氏等4家家禽定点屠宰企业,由农业部门加强对活禽进货、检验检疫、标识加挂、无害化处理以及台帐管理等工作的检查指导。中心城区家禽定点屠宰正在选址。二是开展规范化提升。落实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入准出、检验检测、日常监管、问题处置等长效机制,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农批市场达到“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规范化销售凭证使用率达70%以上。三是继续推进“双体系”建设。全市27家城区农贸市场已全部建成质量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今年将进一步提升快检室检测能力,同时创建10家乡镇农贸市场快检室并免费开放。

(四)规范餐厨垃圾处置管理。一是加大硬件投入。湖州市区(含吴兴区、南浔区)的餐厨垃圾由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统一收集、运输、处置,日处理规模为400吨,配置专用收运车辆14辆(GPS定位),开辟收运线路15条,每天收运23趟次。长兴县已建成1家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德清县、安吉县餐厨垃圾处理分散式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集中处置项目正在推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加大“地沟油”排查和打击力度。由市建设局牵头,制定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相关制度,全市共签署协议2316家,今年力争主城区80%以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纳入体系。

(五)加强老年保健品促销监管。一是强化专项整治。2017年以来,针对以推销食品、保健食品等商品为目的的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共立案查处107件,移送公安机关9件,安吉县“亿好酒”案被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评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二是深化治理整顿。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未取得合法资质生产经营、标签虚假声称、欺诈销售、违法广告等四类违法行为,全面净化老年人保健品市场。三是加大宣传引导。以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学生暑期实践等活动为载体,开展食品安全“五进”科普宣传。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阅读室、老年大学开辟食品安全大讲堂,将保健食品宣贯作为重要内容,树立老年人食品安全消费意识。

三、注重人防技控,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完善基层监管责任网络。一是推进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化创建率达91.8%,今年力争实现100%。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分局(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硬件投入,按“十个一”执法装备配备到位。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落实“六有”职责,建立农产品快检室,并免费对外开放。二是深化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进基层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发挥基层食安办牵头协调职责。强化基层监管人员配置,推动监管重心下移,新招录工作人员优先满足基层监管需求。开展优秀协管员和信息员评比奖励工作,落实700多万元作为“两员”工作补助。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基层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40小时。分批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不断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二)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一是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以食安通手机APP为载体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各县区、各部门共录入各类信息15万多条。重点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监管系统,推动各地各部门数据联通共享。二是提升检验监测能力。推进县级检测资源整合和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目前三个县食品、农产品检测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大市、县区两级风险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监测样本达到每千人1件。加强风险监测数据的分析、形势会商和信息共享,及时预警食品安全隐患。三是提升智慧监管。市场监管部门配置移动执法终端(数据库实时比对、快速查处上报),农业部门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APP建设,卫生计生部门在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公安部门聘请阿里巴巴打假平台专家为“湖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打假专家”。同时,积极促进监管数据的共享与综合利用。

(三)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一是落实党政同责。出台《湖州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研究制订配套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考核奖励等办法,全面强化责任落实。二是强化行刑衔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交流协作,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执法。进一步探索并完善“双提前”制度,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行政案件查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食品刑事案件,在打击涉食品违法犯罪方面形成强大合力,提高执法威慑力。三是加大违法打击。“两会”保障行动期间,组织联合执法101次,行政立案55起、移送10起、刑事立案6起。下一步将重点聚焦利用网络销售有功能声称的食品、网络订餐、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掺杂使假、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四)加强财政投入保障。一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2017年,全市投入食品安全工作经费7000多万元,今年已根据食安委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相关经费,编入各部门和单位的预算,确保创建、抽检、监测、执法及宣传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二是重视监管能力建设。今年市财政将投入950万元,专项用于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通过信息化进一步提升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坚持举报奖励制度。2012年出台了《湖州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设立了100万元的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截至目前累计发放28.15万元。

四、推进社会共治,努力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科普宣传“品牌化”。以“3·15”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和监管成效。出台《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突出阵地、平台、机制、队伍建设,提高传播力,扩大受众面。二是创建宣传“多元化”。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和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区)创建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着力点,设计印制以创建为主题的宣传册、海报、折页等进行广泛发放张贴,在新媒体、传统媒体投放公益广告、视频短片进行滚动播放。三是教育培训“全民化”。举办各类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教育。由市食安办与市委宣传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食品安全谣言防控和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建立联席会议和会商制度,强化科普信息发布和谣言防控。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一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数据统一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库,建立“严重失信者名单”制度,及时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信息,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强化食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委托第三方在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公开评价,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和社会反响。食品生产、餐饮具集中消毒、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自查报告提交率、整改率、抽检覆盖率均达到100%。三是开展示范创建。共评选县级以上示范性农业主体400家、“农产品质量奖”19个;小餐饮整规示范街19条,示范店120家,“阳光厨房”497家;省级放心农贸市场46家。

(三)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提升产业质量。以建设渔业强市为目标,开展湖州现代渔业绿色发展“2222”行动。实施湖州市农业品牌建设行动计划(2017-2020年),发展壮大 “安吉白茶”“湖州湖羊”等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二是打造产业平台。制定特色示范小作坊评定验收标准和小微食品集聚区建设要求,着力打造特色小作坊35家,规划建设小微食品集聚区3个,引导小作坊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检测,有效提升食品安全质量。三是强化产业集聚。加强政策引导,扶持食品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以“香飘飘”“老娘舅”等为代表的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促进相关产业形成规模。

(四)加强社会协同监督一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深化《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实施意见》,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监管。加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信息发布权威性。组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定期开展风险交流和预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二是推进社会化专业服务。在县区金融征信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全市联通的金融联合惩戒机制,更好地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推进食安险试点提质扩面,探索建立区域共保体,力争涉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参保率达到100%。三是拓展社会共治渠道。深化“四个你我”活动,加快遴选一批新的社会监督员,不断壮大社会监督员队伍。修订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简化操作流程,激发公众参与积极性。加强与食品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真正发挥行业自治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为目标,从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力求长效等方面入手,努力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食品安全市”。一是突出“双安双创”,完善治理体系。以“两个创建”为工作主抓手,加大统筹协调和工作投入,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防控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科学化评价体系,开展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二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推动基层市场监管站所、食安办和农产品监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乡镇(街道)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率达到100%。加强市场监管所、农服产品监管机构的装备标准配备和能力培养,提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三是强化智慧监管,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市场监管智慧平台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加快推动电子追溯系统建设,使食品安全监管从“人海战术”向“人防+机防”转变。建立完善数据共享共用机制,加强数据整理、分析、评估和监管资源配置智能化等工作,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四是深化改革创新,促进产业提升。实施食品质量提升行动,以标准化引领产品质量提升。积极推动区域特征明显的食品加工行业转型升级。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三年规划、区域性小作坊食品园区创建等试点,加快食品类特色产业带、特色园区、特色小镇、特色企业发展。五是强化社会共治,促进全民参与。以主题活动、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和创建工作的宣传,努力提高群众的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继续深化“四个你我”平台,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形成良性互动,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行业自律、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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