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时间:2022-06-24 08:30:1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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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中旬,县人大视察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形式,对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未检工作)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认真贯彻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惩防并举,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件5人,审查批准逮捕4人,不予批准逮捕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10人,审查提起公诉5人,不起诉5人;批准逮捕侵害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件10人。

1、坚持依法严厉惩治与教育挽救并重。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从严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严重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侵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犯罪。对于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治,做到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的涉罪未成年人,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理念,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积极构建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体系。一是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在依法严惩未成年人犯罪同时,注重保护未成年受害人权益,建成全市首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中心,联合县公安局、县医院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一次性询问、全面取证,避免了对被害人的“二次伤害”;二是有序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县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联合县教科局共同出台了《关于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细化责任分解,在制度上保障“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推动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与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开展校园安全建设专项检查,检教联合、检校联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强;三是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关爱救助。针对涉案未成年人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认真落实帮助涉案未成人回归社会的未检基本任务,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援助、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社会观护等综合救助,让涉案未成年人及家庭感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爱。

3、强化法治教育与社会治理相结合。一是高标准建成集法治、道德、安全等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与县教科局联合下发实施方案,将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分批组织到基地开展法治教学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参观、体验、互动来接受法治教育,实施三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教育效果;二是助力法治校园建设,建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通过法治课堂、法治讲座、专项检查等措施,推动学校加强法治教育和安全管理;三是助力社会治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协调督促教育、文化、市场监管、公安等职能主管部门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防范和打击侵害未成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4、未检工作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整合力量,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工作人员,成立了XX检察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团队。建立健全未检办案工作机制,扩大未检工作覆盖面,实行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模式,逐步形成了“捕、诉、监、防、教”一体化业务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1、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现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县性侵害案件量逐年上升,熟人作案比例高,侵害次数多、学生受侵犯多、犯罪危害大。食品安全、网络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侵害未成年人问题禁而不绝。

2、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不够完善。一是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救助机制还不完善,各部门之间缺少牵头抓总的机构和协商配合的机制;二是未检工作社会化支持体系比较薄弱,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资源较为分散,没有产生规模效应,社会力量参与力度小,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帮教服务、行为矫正等社会化组织建设不足,难以满足未成年人检察和预防犯罪工作的需要;三是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针对性不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和服务管理措施还不到位;四是部分家庭教育缺失,家长监护不力,对未成年人疏于管教,导致侵害行为发生,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结合还不够。

3、未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还有差距。我县未检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还存在着“专人不专”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向“未成年人检察”转变的新要求;未检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大多停留在刑事检察要求层面,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执法、民事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监督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几点建议

1、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不断适应新时代未检工作要求。未检工作是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一项重要工作,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个人行为,更触及到每个家庭的命运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县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强化检察监督职能,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司法规律,持续加强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深入开展,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2、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努力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一是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将社会各种资源导入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工作,积极探索未检社会支持体系的创新路径,共同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二是要强化司法衔接,加强与共青团、关工委、妇联、学校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负责引导、多部门合作和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帮教的长效机制,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动态管理系统,促使有关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数据共享,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全面衔接;三是持续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与教育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育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等长效机制,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四是争取县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未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未成年人工作有关问题,联合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形成推动未检工作的强大合力;五是要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的法律监督,对有关部门怠于履职、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依法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未检工作社会认知度。要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提高未检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要深化检校合作、检社合作,稳步推进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努力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闲散未成年人等群体法治教育需求,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宣传,以鲜活的事例警醒未成年人,增强法治宣传实效;要积极推进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相结合,突出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辅导,共同教育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4、强化专业规范建设,着力提升未检工作整体效能。要深化“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实行同案、同人、全流程办理,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完善纵向一体、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提升未检工作整体效能;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选优配强未检工作力量,提高未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未检工作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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